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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卷 龍爭虎鬥 第一百二一章 、拿住局長 文 / 胡小謅

    這點事,雖說難辦,但如果在平時的喬銀忠而言,也不算什麼大不了的事情。開瓢也好,怎麼著也罷,對方只是一個小小不然的平頭百姓,再大的案子還得刑警大隊來辦,他這裡一按下不表,神仙也沒轍,即使是上告到天上玉皇大帝那裡,回頭還得喬銀忠來辦,何況玉皇大帝就那麼容易動容的麼?

    不過,現在是非常時期,陳鐵漢這個王八蛋喬銀忠自感是得罪透透的了,這個老傢伙已經明確指出他的問題所在,已經連續兩次在會議上對他橫加指責並頂上牛了,同時喬銀忠也知道背後或許還有一些人在或正在準備跟他做對,這讓他為之前所做的一些事擔心的同時,也不能不在近期內多加提防和小心,許多工作都謹慎起來。

    要放人,光喬銀忠自己簽字還不行,必須還要有分管局長陳鐵漢的簽名才有效。

    所謂難辦,這或許是唯一最大的難點!

    想了半天,喬銀忠去找局長。自從進入公安局,十幾年,不管是給領導開車,還是在下面幾個派出所包括當上刑警大隊長,喬銀忠辦了無數大小案子,少說人也抓了幾千上萬。從跟隊長師傅學徒,到進步當軍保科副科長、人保科副科長、治安科副科長、鄉鎮、城關大小派出所副所長、內保科科長——刑警大隊長,還沒有一案處理得局長不滿意。

    當了刑警大隊長,更不用說。丁黎明局長指望喬銀忠及其小兄弟穩定局勢,有案必破為其贏得好聲譽,他又何嘗不指望丁黎明局長的庇護並為他撐門面?就沖這,喬銀忠心裡有底氣,許多一旦有朝一日揭開內幕必定令人難以置信的大事,由於金錢的潤滑油作用,客觀上說丁黎明局長已經成為喬銀忠手上的一張王牌,或者說是權力與權力下他的一個俘虜!

    這或許才是喬銀忠精明強幹、略勝一籌之處。

    他利用各種渠道和手段撈錢,他也決不讓丁黎明局長干瞅著,把老大抓在手裡,就等於抓住了安全與一切。

    換句話說,如果越陷越深之後,丁黎明局長還珍惜自己的小命和所有即得利益的話,那麼喬銀忠沒事便罷,如果有事,他就得千方百計為其說項,使其免受制裁,這也正是喬銀忠之前一次又一次得以逃脫噩運——包括那次省公安廳、檢察院聯合調查組、有驚無險的根本原因。

    還有一點也至關重要:別看大鼎縣不大,公安局人馬也不多,但是局長總是走馬燈似地換,一茬又一茬,也怪了,哪一任局長結局都不大好,更奇怪的是位子總是坐不長,多則一年,少則半年甚至於幾個月,而且社會治安形勢卻是越來越逼人。遠的不說,只一個例子:丁黎明局長的前任就是最好的一個標本。

    此人也很強勢,也有一定功勞和能力,然而,最終卻被丁黎明和喬銀忠掌握的犯罪證據聯合送進了監獄,至今還關在裡面。

    如此利害攸關,他們又誰能不支持誰,誰又能離開得了誰呢?

    除非事情到了難以描述的出乎所有意料之時,或許才可能有意外發生。

    否則,門兒沒有,窗戶也沒有。

    就是鐵板一塊!

    ……

    可是一想今天要辦的事,喬銀忠也直發虛。

    要局長肯定地點頭同意,想也別想。丁黎明局長從公是他局長,老大,而且他們有那麼多數不勝數的利害關係,但要明目張膽地私自放人,放一個涉嫌「重傷害」的人,丁黎明局長也非傻子,總要找一些借口說事的。不過要局長默許,門兒也不大,但可以試試。以往許多事情便是如此慢慢將他拉下水的。

    而且,幹這個喬銀忠知道,砸自己飯碗可以,總要留下一個可以庇護的人也行,誰叫你有情義、有個人利益更有自己長遠的盤算在裡面呢,但不能坑人家局長——至少是表面上要做到這一點才行。否則,丁黎明局長也不是不能一口回絕,這一點,喬銀忠也是知道丁黎明局長脾氣的。

    如果明確要領導點頭,那就是害人家。

    沒事還好,一旦出點啥事,辦自己不要緊,丁黎明局長辛辛苦苦進步了一輩子的全部心血努力,勢必就一筆勾銷了。

    還得坐牢——槍斃。

    喬銀忠當然知道,自己早就到步了,如果說一旦東窗事發的話,自己死幾個來回都夠了……

    關鍵在於,為「小三子」這點事萬一引起哄動一下子牽出之前所有的事情,不值得!

    平時哥們歸哥們,感情歸感情,哪怕是抓捕犯罪嫌疑人,他替我擋刀子,我替他擋槍子,都沒啥說的,眼睛都不帶眨巴一下!

    然而,這是兩碼事。

    在大鼎縣公安局內部,跟丁黎明局長打交道最多的應該算是喬銀忠了,從公他是丁局長的下屬更是左膀右臂——相互依存的心腹之人,而從私則無疑是最貼心的老弟,之前許多秘而不宣的事情他們雙方都清楚,心裡都有數,而喬銀忠找丁黎明進局長辦公室更是如走平道,進門從來沒有敲過門,推開大喇喇地就進,僅憑這一點就讓所有人羨慕,換個人也沒有敢的。

    說句不好聽的話,就連陳鐵漢等幾位副局長包括資格最老的政委關長生進門前都得禮節性地敲敲,聽到回應才進去。

    有些事,誰說得清?

    現在,喬銀忠答應要放人,但目前這種情況下他不可能去找分管局長陳鐵漢簽字,找也不能簽,反而壞事,他轉而去找丁黎明局長,他最大的要求,就是該咋事就咋事,首先得跟領導說明白了,不能縮水,更不能撒謊。然後,利用多年感情和信任,個人關係上讓他們知道有這麼回事兒,好漢做事好漢當,出事由喬銀忠兜著,丁黎明局長只要睜隻眼閉只眼,假裝不知道就行了。

    就這一點,已經夠出格,不過唯有如此,才有希望。

    丁黎明聽喬銀忠一說,半天沒吭聲,一個勁兒抽煙。

    喬銀忠就坐在沙發等著。

    這麼晚了丁黎明局長還沒回家,正在辦公室處理一些事情,這段時間不僅喬銀忠鬧挺,丁黎明心裡更是如此,之前的一些好心情、好感覺如同太上皇、地頭蛇的種種得心應手,由於林強案、於曉中案和走私案等等鬧騰得他也有種危機四伏之感。這是他當局長一年多來最為被動的一段日子,明知問題在於喬銀忠,也明知各種癥結在哪裡,但他有種自己的刀削不了自己的把的無力感。

    動喬銀忠?怎麼動?一動他,弄不好就把自己也牽扯出來一毀俱毀!

    他無奈,他生氣,他也仍然還得繼續使用這個喬銀忠,除此之外他沒有更好的辦法,現在一聽喬銀忠又來找他要求放個人,你讓他怎麼說?答應?不可能。明顯犯法的事他一直在盡量避免,但是不答應,喬銀忠就等在那裡,能攆他出去嗎?也不能!喬銀忠等得都有點洩氣不耐煩了,起身想走,局長才在他身後說話了。

    丁黎明局長開口道:「你去辦吧,範圍越小越好,你讓我省點心,也為你自己老婆孩子想想。」

    喬銀忠明白,不客氣地點點頭,走了。

    喬銀忠雖然什麼話也沒說,然而丁黎明局長心裡明白,不答應是不行的,這個傢伙向來是敢答應人家就敢辦,他答應的事,如果自己不幫忙在喬銀忠這位小兄弟看來就是故意拆他台,不給他面子,日後必然要產生一些負面效果,這一點,他清楚,他也清楚,無論是喬銀忠還是丁黎明局長都不想這樣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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