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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八章 |工作日(五) 文 / 卡爾·馬克思

    麵包摻假的情況,令人難以置信,尤其在倫敦更為厲害。這種現象,最先是由下院「食物摻假」調查委員會(1855——1856年)和哈277塞耳醫生《揭穿了的摻假行為》一書揭發出來的。揭發的結果是1860年8月6日頒布了「防止飲食品摻假」法,這是一項無效的法律,因為它對每個企圖靠買賣假貨「賺正當錢」的自由貿易者當然是極端寬容的。委員會本身也相當坦率地承認,自由貿易實質上是假貨貿易,或者用英國人的俏皮說法,是「詭辯品」貿易。事實上,這種「詭辯」比普羅塔哥拉更會顛倒黑白,比埃利亞派更能當面證明一切真實都只不過是假象。

    不管怎樣,委員會把公眾的目光引向了他們「每日的麵包」,從而引向了麵包業。與此同時,倫敦麵包工人在群眾大會上和在向議會的請願中,發出了反對過度勞動等等的呼聲。這種呼聲如此急迫,以致當局把我們上面屢次提到的1863年委員會的委員休·西·特裡門希爾先生,任命為皇家調查專員。他的報告和列舉的證詞激動了公眾,不過不是激動了公眾的心,而是激動了公眾的胃。熟讀聖經的英國人雖然清楚地知道,一個人除非由於上278帝的恩賜而成為資本家、大地主或領乾薪者,否則必須汗流滿面來換取麵包,但是他不知道,他每天吃的麵包中含有一定量的人汗,並且混雜著膿血、蜘蛛網、死蟑螂和發霉的德國酵母,更不用提明礬、砂粒以及其他可口的礦物質了。因此,不管「貿易自由」多麼神聖,這個一向「自由」的麵包業終於受到國家視察員的監督(1863年議會會議快結束時),同時,這次會議通過的法令還禁止18歲以下的麵包工人在晚上9點至第二天早晨5點這段時間內做工。上面這項條款充分說明了這個帶有古代遺風的工業部門中過度勞動的情形。

    「倫敦的麵包工人通常在夜裡11點開始幹活。他先發面,這是一種極費力氣的活。根據烤製麵包的數量和精粗程度,需要半小時到三刻鐘。然後他躺在那塊兼作發面盆蓋子的面板上,拿一個面袋枕在頭下,再拿一個面袋蓋在身上,睡幾個鐘頭。隨後他一連緊張地忙上5個小時,把面揉好,分成一塊一塊,做成麵包的樣子,放到爐裡去烤,再從爐裡取出,等等。烤爐房的溫度達75度到90度,小烤爐房的溫度還要高些。各種各樣的麵包做成後,分送麵包的工作又開始了。短工中的一大部分人,剛剛結束了上述繁重的夜間勞動,又要在白天提著籃子或推著車子挨戶送麵包,有時,他們還要再在烤爐房裡幹些別的活。根據季節和營業範圍的不同,勞動在下午1點到6點之間結束,而另一部分工人則在烤爐房裡一直忙到晚上。」「在倫敦社交季節,倫敦西區烤制『全價』麵包的工人通常是在夜裡11點開始幹活,一直忙到第二天早晨8點,中間只稍微休息一兩次。然後就叫他們運送麵包,或有時在烤爐房烤麵包干,一直幹到下午4點、5點、6點甚至7點。活全幹完了才睡6個小時,有時只睡5個或4個小時。到了星期五,總是提前上工,大約從晚上10點開始,不停地烤製麵包或發送麵包,一直忙到星期六晚上8點,而在大多數情況下,要一直幹到星期日早晨4點或5點。就連出售『全價』麵包的第一流麵包房,到了星期天,也要為第二天做4——5小時的準備工作……在『賣279低價麵包的老闆』那裡(前面已經說過,這種人在倫敦麵包業主中占3/4),麵包工人的勞動時間更長,不過幾乎全是在烤爐房裡做工,因為他們的老闆除把麵包供應一些小鋪子外,只在自己的店舖裡出售。每當臨近週末……就是說從星期四起,晚上10點就開始幹活,一直幹到星期六深夜,中間只有很少的休息。」

    至於這些「賣低價麵包的老闆」,連資產階級人士也懂得:「工人的無酬勞動是他們進行競爭的基礎」。而「賣全價麵包的老闆」則向調查委員會揭發說,他的「賣低價麵包」的競爭者盜竊別人的勞動,並在麵包中摻假。

    「他們所以走運,全靠欺騙公眾,壓搾工人,要工人勞動18小時,而只給12小時的工資。」今天仍然如此。

    在英國,麵包摻假和賣低價麵包的麵包業主階層的形成,都是從十八世紀初發展起來的,那時,這一行業的行會性質剛剛消失,而資本家以麵粉廠廠主或麵粉代理商的面目,出現在名義上的麵包房老闆的背後。這就為資本主義的生產,為無限度地延長工作日和為夜間勞動奠定了基礎,雖然夜間勞動甚至在倫敦也只是在1824年才真正站穩腳跟。

    根據以上所述,我們就可以瞭解,為什麼委員會的報告把麵包工人列為短命的工人;這些工人即使幸運地逃脫了工人階級的各個部分通常都難免的夭折,他們也很少活到42歲。可是,等著去麵包業做工的人總是非常之多。就倫敦來說,這種「勞動力」的來源是蘇格蘭、英格蘭西部農業區以及德國。

    1858——1860年,愛爾蘭的麵包工人自己籌款組織了多次群眾大會,來反對做夜工和星期日勞動。公眾懷著愛爾蘭人的熱情表示站在工人一邊,例如在都柏林1860年的五月大會上就是這樣。由於這一運動,只做日工的規定才在威克斯弗德、基爾肯尼、克郎梅爾、瓦特福德等地真正有效地得到執行。

    「在僱傭工人苦不堪言的裡美黎克,由於麵包房老闆,特別是麵包房兼磨坊老闆的反抗,運動遭到了失敗。裡美黎克的失敗引起了恩尼斯和梯培雷裡兩郡的倒退。在公眾的不滿情緒表現得最強烈的科克郡,老闆們利用他們解雇工人的權力,把運動壓了下去。在都柏林,老闆們進行了最堅決的反抗,他們用迫害領導運動的工人的辦法,迫使其餘的工人讓步,同意做夜工和星期日勞動。」

    在愛爾蘭武裝到牙齒的英國政府所屬的委員會,竟痛切地規勸都柏林、裡美黎克、科克等地那些鐵石心腸的麵包房老闆:

    「委員會認為,勞動時間受自然規律的限制,若有違反,必受懲罰。老闆們用解雇來威脅工人,迫使他們違背宗教信仰,違反國家法律,冒犯社會輿論(這些全是指星期日勞動(,在資本的淫威下,會有真正的宗教信仰自由和人權嗎?這樣老闆們就播下勞資敵對的種子,做出了有害宗教、道德和社會秩序的先例……委員會認為,把工作日延長到12小時以上,是橫暴地侵犯工人的家庭生活和私人生活,這會破壞一個男人的家庭,使他不能履行他作為一個兒子、兄弟、丈夫和父親所應盡的家庭義務,以致造成道德上的非常不幸的後果。12小時以上的勞動會損害工人的健康,使他們早281衰早死,因而造成工人家庭的不幸,恰好在最必要的時候,失去家長的照料和扶持。」

    以上是愛爾蘭的情形。在海峽彼岸的蘇格蘭,農業工人(即莊稼漢)揭露,他在最寒冷的天氣裡,每天要勞動13——14小時,星期日還要從事4小時的額外勞動(這還是在信守安息日的國家裡呢!)。就在這個時候,倫敦一個大陪審團面前站著三個鐵路員工:一個列車長,一個司機,一個信號員。一次慘重的車禍把幾百名旅客送到了另一個世界。這幾個鐵路員工的疏忽大意是造成這次不幸事件的原因。他們在陪審員面前異口同聲地說,10——12年以前,他們每天只勞動8小時。但是在最近5——6年內,勞動時間延長到了14、18甚至20小時,而在旅客特別擁擠的時候,例如在旅行季節,他們往往要連續勞動40——50小時。可是他們都是些普通人,並不是塞克洛普。他們的勞動力使用到一定限度就不中用了。他們渾身麻木,頭發昏,眼發花。但是最「可尊敬的不列顛陪審員」對他們的回答,是定為「殺人罪」,交付巡迴審判庭審理,並只在一項溫和的附錄中表示良好的願望,希望鐵路大亨們將來在購買必要數量的「勞動力」時大方一些,在搾取所購買的勞動力時「節282制」、「節欲」或「節儉」一些。

    一大群不同職業、年齡、性別的各色各樣的工人,爭先恐後地向我們擁來,簡直比被殺者的鬼魂向奧德賽擁去還要厲害。即使他們腋下沒有夾著藍皮書,我們也可以一眼看出他們從事過度勞動的情形。現在讓我們從這一大群人當中再挑出兩種人來,一種是女時裝工,一種是鐵匠。這兩種人的鮮明的對照表明,在資本面前一切人都是平等的。這才是資產階級所鼓吹的平等的真正含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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