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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十二章 |分工和工場手工業(二) 文 / 卡爾·馬克思

    勞動生產率不僅取決於勞動者的技藝,而且也取決於他的工具的完善程度。同類的工具,例如切削工具、鑽具、鑿具和錘具等,用於不同的勞動過程,而同一種工具在同一勞動過程中又用於不同的操作。但是,一旦勞動過程的不同操作彼此分離,並且每一種局部操作在局部工人手中獲得最合適的因而是專門的形式,過去用於不同目的的工具就必然要發生變化。工具形式變化的方向,是根據從工具原來形式帶來的特殊困難中得出的經驗決定的。勞動工具的分化和勞動工具的專門化,是工場手工業的特徵,前者使同類的工具獲得了適合於每種特殊用途的特殊的固定形式,後者378使每種這樣的特殊的工具只有在專門的局部工人的手中才能充分發揮作用。單在北明翰就生產出約500種不同的錘,不但每一種錘只適用於一個特殊的生產過程,而且往往好多種錘只用於同一過程的不同操作。工場手工業時期通過勞動工具適合於局部工人的專門的特殊職能,使勞動工具簡化、改進和多樣化。這樣,工場手工業時期也就同時創造了機器的物質條件之一,因為機器就是由許多簡單工具結合而成的。

    局部工人及其工具構成工場手工業的簡單要素。現在我們來考察工場手工業的全貌。

    3、工場手工業的兩種基本形式——混成的工場手工業和有機的工場手工業

    工場手工業的組織有兩種基本形式。這兩種形式雖然有時交錯在一起,但仍然是兩個本質上不同的類別,而且特別在工場手工業後來轉化為使用機器的大工業時,起著完全不同的作用。這種二重性起源於製品本身的性質。製品或者是由各個獨立的局部產品純粹機械地組合而成,或者是依次經過一系列互相關聯的過程和操作而取得完成的形態。

    例如,機車是由5000多個獨立部件組成的。但是它不能算作第一類真正工場手工業的例子,因為它是大工業的產物。鐘錶才是最好的例子。威廉·配第就已經用它來說明工場手工業的分工。鐘錶從紐倫堡手工業者的個人製品,變成了無數局部工人的社會產品。這些局部工人是:毛坯工、發條工、字盤工、游絲工、鑽石工、棘輪掣子工、指針工、表殼工、螺絲工、鍍金工,此外還有許多小類,例如制輪工(又分黃銅輪工和鋼輪工)、齠輪工、上弦撥針機構工、裝輪工(把輪安到軸上,並把它拋光等等)、軸頸工、齒輪安裝工(把各種齒輪和齠輪安裝到機心中去)、切齒工(切輪齒,擴孔,把棘爪簧和棘爪淬火)、擒縱機構工、圓柱形擒縱機構又有圓筒工、擒縱輪片工、擺輪工、快慢裝置工(調節鐘錶快慢的裝置)、擒縱調速器安裝工,還有條合和棘爪安裝工、鋼拋光工、齒輪拋光工、螺絲拋光工、描字工、制盤工(把搪瓷塗到銅上)、表殼環製造工、裝銷釘工(把黃銅銷釘插入表殼的接頭等)、表殼彈簧製造工(製造能使表殼彈起來的彈簧)、雕刻工、雕鏤工、表殼拋光工以及其他工人,最後是裝配全表並使其行走的裝配工。只有鐘錶的少數幾個零件要經過不同的人的手,所有這些分散的肢體只是在最終把它們結合成一個機械整體的人的手中才集合在一起。在這裡,同在其他類似的製品上一樣,成品和它的各種不同的要素的外在關係,使局部工人在同一個工場中的結合成為一種偶然的事情。局部勞動本身又可以作為彼此獨立的手工業進行,如在瓦得州和紐沙特爾州就是這樣;在日內瓦則有大鐘表手工工場,也就是說,那裡局部工人在一個資本指揮下進行直接的協作。但即使在日內瓦,指針盤、發條和表殼也很少是在本手工工場內製造的。在這裡,結合的工場手工業生產,只有在例外的情形下才是有利的,因為在家裡勞動的工人380之間的競爭十分激烈,生產分為許多性質不同的過程,使人們不大可能使用共同的勞動資料;而且在分散生產的情況下,資本家可節省廠房等的費用。不過,這些在家裡為一個資本家(工廠主)勞動的局部工人的地位,也是和僅僅為自己的顧客勞動的獨立手工業者的地位完全不同的。生產是在企業內部完成,還是通過市場交易完成,要看勞動者是否為同一個資本進行勞動。

    第二類工場手工業,是工場手工業的完成形式,它生產的製品要經過相互聯繫的發展階段,要順序地經過一系列的階段過程,例如,制針手工工場的針條要經過72個甚至92個專門的局部工人之手。

    由於這種工場手工業把原來分散的手工業結合在一起,因此就縮短了製品的各個特殊生產階段之間的空間距離。製品從一個階段轉移到另一階段所需要的時間減少了,同樣,用在這種轉移上的勞動也減少了。這樣,同手工業相比,勞動生產力提高了,這種提高是由工場手工業的一般協作性質產生的。另一方面,工場381手工業特有的分工原則,使不同的生產階段孤立起來,這些階段作為同數的手工業性質的局部勞動而互相獨立。既然各個孤立的職能之間要建立和保持聯繫,製品就得不斷地由一個人之手轉到另一個人之手,由一個過程轉到另一個過程。從大工業的角度來看,這種情形表現為一種特殊的、破費的、工場手工業原則所固有的局限性。

    如果我們考察一定量的原料(如造紙手工工場的破布或者制針手工工場的針條),就可以看到,這些原料在獲得自己的最後形態之前,要在不同的局部工人手中經過時間上順序進行的各個生產階段。但如果把工場看作一個總機構,那末原料就同時處在它的所有的生產階段上。由局部工人組成的總體工人,用他的許多握有工具的手的一部分拉針條,同時用另一些手和工具把針條拉直、切斷、磨尖等等。不同的階段過程由時間上的順序進行變成了空間上的並存。因此在同一時間內可以提供更多的成品。雖然這種同時性是由總過程的一般協作形式產生的,但是工場手工業不只是找到了現成的協作條件,而且還通過分解手工業的活動部分地創造出協作條件。另一方面,工場手工業所以能夠達到勞動過程的這種社會組織,只是因為同一個工人固定在同一局部工作上。

    因為每個局部工人的局部產品同時只是同一製品的特殊的發展階段,所以,一個工人是給另一個工人,或一組工人是給另一組工人提供原料。一個工人的勞動結果,成了另一個工人勞動的起點。因此在這裡,一個工人是直接給另一個工人提供工作。在每一局部過程中,取得預期效果所必要的勞動時間是根據經驗確定的,工場手工業總機構是以一定的勞動時間內取得一定的結果為前提的。只有在這個前提下,互相補充的各個勞動過程才能不間斷地、同時地、空間上並存地進行下去。很明顯,各種勞動因而各個工人之間的這種直接的互相依賴,迫使每個工人在自己的職能上只使用必要的時間,因此在這裡形成了和獨立手工業中,甚至和簡單協作中完全不同的連續性、劃一性、規則性、秩序性,特別是勞動強度。在一種商品上只應耗費生產該商品的社會必要勞動時間,這在商品生產的條件下表現為競爭的外部強制,因為膚淺地說,每一個生產者都必須按商品的市場價格出售商品。而在工場手工業中,在一定勞動時間內提供一定量的產品,成了生產過程本身的技術規律。

    但是,不同的操作需要不等的時間,因此在相等的時間內會提供不等量的局部產品。因此,要使同一個工人每天總是只從事同一種操作,不同的操作就必須使用不同比例數的工人。例如在活字鑄造業中,如果一個鑄工每小時能鑄2000個字,一個分切工能383截開4000個字,一個磨字工能磨8000個字,僱用一個磨字工就需要僱用4個鑄工和2個分切工。在這裡,又回到了最簡單形式的協作原則:同時僱用許多人從事同種工作。但現在這個原則表現為一種有機的關係。因此,工場手工業的分工不僅使社會總體工人的不同性質的器官簡單化和多樣化,而且也為這些器官的數量大小,即為從事每種專門職能的工人小組的相對人數或相對量,創立了數學上固定的比例。這只能在企業中做到,而難以在市場中做到。工場手工業的分工在發展社會勞動過程的質的劃分的同時,也發展了它的量的規則和比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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