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章 |關於固定資本和流動資本的理論。(六) 文 / 卡爾·馬克思
這裡出現了一個由產品的實物形式產生的區別。
例如,一台紡紗機,如果不是用來紡紗,不執行生產要素的職能,就是說,從資本主義的觀點來看,不執行生產資本的固定組成部分的職能,那它就沒有使用價值。不過,紡紗機是可以移動的。它可以從出產國輸出,在國外直接或間接地賣掉,換成原料等等或234換成香檳酒。這樣,它在出產國只是執行商品資本的職能,而決不是執行固定資本的職能,即使在它出賣之後也不是執行固定資本的職能。
相反,那些和土地連在一起,固定在一個地方,只能在該地利用的產品,例如廠房、鐵路、橋樑、隧道、船塢等等,以及土地改良設施等等,卻不能把它們的物體原封不動地輸出。它們是不能移動的。它們或者沒有用處,或者在賣掉以後,必須在生產它們的國家執行固定資本的職能。它們的資本主義生產者為了搞投機而建造工廠或改良土地,目的是要把它們賣掉,對他來說,這些物品是他的商品資本的形式,或者按照亞·斯密的說法,是流動資本的形式。但是從社會的觀點來看,這些物品要成為不是沒有用處的東西,歸根到底就要在本國,在一個固定在它們本身所在地的生產過程中執行固定資本的職能。不過,由此決不能得出結論說,不能移動的物品本身一概都是固定資本。它們,例如住宅等等,可以屬於消費基金,因而根本不屬於社會資本,雖然它們是社會財富——資本只是其中的一部分——的要素。用斯密的話來說,這些物品的生產者通過它們的出售而獲得利潤。因此,它們是流動資本!這些物品的使用者,它們的最後買主,只有把它們用於生產過程,才能夠利用它們。因此,它們是固定資本!
所有權證書,例如鐵路的所有權證書,每天都可以易手,它們的所有者甚至可以在國外出售這種證書而獲得利潤,因此,鐵路本身雖然不能輸出,所有權證書卻是可以輸出的。但不管怎樣,這些物品在它們所在的國家內,必須或者閒置不用,或者執行生產資本的固定組成部分的職能。同樣,工廠主a可以把工廠賣給工廠主b而獲得利潤,但這並不妨礙工廠和以前一樣執行固定資本的職能。買賣工廠與買賣商品是不一樣的。國內某經濟學家將出賣國有企業與出賣國有企業生產的彩電相提並論,就不大合適。
因此,那些固定在一個地方、同土地不能分離的勞動資料,雖然對它們的生產者來說,能夠執行商品資本的職能,不形成他的固定資本的要素(對他來說,固定資本是由他用來建造房屋、鐵路等等的勞動資料構成的),但必然預期要在本國執行固定資本的職能。可是,由此決不能反過來得出結論說,固定資本必然由不能移動的物品構成。船舶和機車只有通過運動才能發揮作用;但是,它們不是對它們的生產者,而是對它們的使用者來說,執行固定資本的職能。另一方面,有些東西確實固定在生產過程中,從生到死都在生產過程中,一經進入就永不離開,但它們卻是生產資本的流動組成部分。例如,用於生產過程中使機器運轉的煤炭,用於廠房內照明的煤氣等等,就是這樣。它們是流動資本,並不是因為它們在物體上和產品一道離開生產過程,作為商品來流通,而是因為它們的價值全部進入在它們幫助下生產的商品的價值,從而必須全部由商品的出售來補償。
在最後引用的亞·斯密的那段話中,還應該注意下面這句話:
「製造它們的工人所需的給養是由流動資本提供的。」
重農學派把預付在工資上的資本部分正確地列入和「原預付」相對立的「年預付」。但另一方面,他們不是把勞動力本身,而是把付給農業工人的生活資料(用斯密的話來說,就是「工人的給養「)表現為租地農場主使用的生產資本的組成部分。這一點和他們獨特的理論有密切的聯繫。在他們看來,由勞動加到產品中去的那部分價值(正像原料、勞動工具等不變資本的物質組成部分加到產品中去的那部分價值完全一樣),只是等於付給工人的為維持他們作為勞動力的職能所必須消費的生活資料的價值。他們的理論本身使他們不可能發現不變資本和可變資本的區別。如果勞動(除236了再生產它本身的價格外)生產剩餘價值,那末,它在工業中也像在農業中一樣,生產剩餘價值。但是,按照他們的體系,勞動只在一個生產部門即農業中生產剩餘價值,所以,剩餘價值就不是由勞動產生,而是由自然在這個部門的特殊活動(幫助)產生。僅僅由於這個原因,在他們看來,農業勞動和其他種類的勞動不同,是生產勞動。
亞·斯密把工人的生活資料規定為和固定資本相對立的流動資本:
1、因為他把與固定資本相對立的流動資本,和那些屬於流通領域的資本形式即流通資本混同起來;這種混同被他以後的經濟學家不加批判地繼承下來。因此,他就把商品資本和生產資本的流動組成部分混同起來,不言而喻,在社會產品採取商品形式的地方,工人的生活資料和非工人的生活資料一樣,材料也和勞動資料本身一樣,必須由商品資本提供。
2、重農學派的見解混到斯密的分析中去了,雖然這種見解,是同他的闡述的內在部分即真正科學的部分相矛盾的。
一般說來,預付資本會轉化為生產資本,就是說,會採取生產要素的形式,而生產要素本身是過去勞動的產物。(勞動力包含在內。)只有在這個形式上,預付資本才能在生產過程中執行職能。如果現在我們用工人的生活資料代替資本的可變部分轉化成的勞動力本身,那就很清楚,就價值形成來說,這種生活資料本身,同生產資本的其他要素,同原料和役畜的生活資料是沒有區別的。斯密以此為根據,傚法重農學派,在前面引用的一段話中,把它們相提並論。生活資料本身不能增殖自己的價值,或者說,不能把剩餘價值加到自己的價值上。生活資料的價值,和生產資本其他要素的237價值一樣,只能在產品的價值中再現。它加到產品中去的價值,不可能多於它原有的價值。生活資料和原料、半成品等等一樣,同由勞動資料構成的固定資本的區別僅僅在於:生活資料(至少對支付生活資料的資本家來說)全部消耗在它參與製造的產品中,從而它的價值必須全部一次補償,而固定資本只是逐漸地、一部分一部分地補償。因此,預付在勞動力(或工人的生活資料)上的那部分生產資本,現在只是在物質方面,而不是在勞動過程和價值增殖過程方面,同生產資本其他的物質要素相區別。這部分生產資本只是由於它和產品的客觀形成要素的一部分(斯密統稱為「材料」)一起歸到流動資本的範疇,而同產品的客觀形成要素的另一個歸到固定資本範疇的部分相區別。
投在工資上的那部分資本,屬於生產資本的流動部分,同生產資本的固定部分相反,和產品物質形成要素的一部分(原料等等)一樣具有流動性,這種情況和資本的可變部分在價值增殖過程中所起的同不變部分相反的作用絕對無關。問題僅僅在於,這部分預付資本價值必須用什麼方式以流通為媒介,由產品的價值得到補償、更新、從而再生產出來。勞動力的購買和再購買,屬於流通過程。但是只有在生產過程中,投在勞動力上的價值,才會由一個已定的不變的量,轉化為一個可變的量(不是為工人,而是為資本家);並且始終只是由於這一點,預付的價值才轉化為資本價值,轉化為資本,轉化為自行增殖的價值。但是,如果象斯密那樣,不是把投在勞動力上的價值,而是把投在工人的生活資料上的價值,規定為生產資本的流動組成部分,那就不可能理解可變資本和不變資本的區別,因而也就不可能理解資本主義生產過程本身。這部分資本是和投在產品物質形成要素上的不變資本相對立的可變資238本這一定義,被掩埋在這樣一個定義之下:投在勞動力上的那部分資本就周轉來說屬於生產資本的流動部分。這種掩埋由於不是把勞動力,而是把工人的生活資料列為生產資本的要素而最終完成。至於勞動力的價值是用貨幣預付還是直接用生活資料預付,那是沒有關係的,雖然後一種情形在資本主義生產的基礎上自然只能是例外。(亞·斯密怎樣阻礙自己去理解勞動力在價值增殖過程中的作用,可以用他像重農學派那樣把工人的勞動和役畜的勞動相提並論的下面這句話來證明,他說:「不僅他的雇工是生產工人,而且他的役畜也是生產工人」(第2篇第5章第243頁)。)
這樣,由於亞·斯密所下的流動資本的定義,被確定為對於投在勞動力上的資本價值具有決定意義的定義,——這是重農學派的定義,但沒有重農學派的前提,——他就幸運地使他的後繼者不可能理解投在勞動力上的那部分資本是可變資本部分。他本人在別處作過的更深刻和正確的闡述並沒有取勝,他的這個謬誤佔了上風。以後的作者甚至走得更遠。他們不僅認為,投在勞動力上的那部分資本的具有決定意義的定義在於,它是和固定資本相對立的流動資本,而且還認為,流動資本的本質的定義在於,它是投在工人的生活資料上的資本。由此自然就得出了勞動基金的學說,所謂由必要生活資料構成的勞動基金,是一個已定的量,這個量一方面從物質上限制工人在社會產品中佔有的份額,另一方面又必定全部花費在購買勞動力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