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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五十六章 無風起浪 文 / 張秋楓

    桃源縣長前些日子已被抓,底下一大批官員也因種種問題,受到了相應的處罰。

    整個領導班子,被更換一新,至於與張斯一事相關的地方,比如看守所,官員秘書……換的更徹底,就怕有人說閒話。

    主要是輿論影響太大,張斯特立獨行的作風,吸引了各方面的注意。

    他自己的身份倒在其次,此時已經不重要了。

    自鳳凰衛視的節目播出後,風潮湧起,難以遏制,尤其是港台一帶,對他推崇備至,大陸必須要考慮到這方面的影響,單純為了避嫌,也要有所行動。

    在大陸造成的轟動,就更不用說了。

    張斯立在大樓門前,拍著胸脯,義正言辭,慷慨雄壯的一番話,廣為流傳,成為人們議論的焦點。

    凡是人群聚集的地方,總免不了要談到此事。

    那些熱血青年,更將他的話一字不落的背下,在人前一遍又一遍地演繹,激昂躁動,彷彿當日在樓前行俠仗義的是自己一般。

    至於他在此事中的其它努力,也被媒體漸漸搜尋出來,刊載報端。

    張斯曾問過楊雨薇,如此張揚,豈不是打政府的臉?

    楊雨薇表現的很淡定,說道:「你若只是一個尋常百姓,如今不在監獄,就在精神病院……可惜,你的名聲確實很大,又被媒體宣傳,將這一事件無限放大,任誰也壓不住的。」

    張斯說道:「這些影響本質麼?」

    楊雨薇笑了笑,說道:「什麼是本質?若沒有我給你推波助瀾,你現在怕會是另一個形象……事實就是如此,事情不大不小,倒霉的是你,事情若是鬧大了,他們反而會給你許多好處……」

    張斯對她的話半信半疑,不知道接下來會有什麼事發生。

    當然,他考慮的只是應對手段,原來的決心是不會變的。

    事件在發酵,影響繼續擴大。

    終於,省裡的一位高官遭到了檢查,落馬了。

    張斯沒有去打聽,這在他意料之中。

    縣長那樣的處事手段,一望而知,是個不入流的人物,只配給別人充打手,當小弟。前段時間的輿論風潮,明顯不是他安排的。

    真正的黑手,永遠躲在幕後。

    可惜,這樣的黑手,卻有一個豬一樣的隊友。

    說起來,他是被連累了。

    桃源橋塌的事大麼?

    若是沒有張斯在其中攪局,怕是連本地人都不能盡知。

    而此事是如何引起張斯注意的?不過是些撫恤金,賠償費,還有縣長不太禮貌的行為……與造成的後果相比,簡直小的可憐。

    當然,人的貪慾是很難遏制的,哪怕一丁點的利益,也不願拱手讓人。

    而那些聰明的人,總會將利益分一些出去。

    這是人與野獸的區別,兩者都是貪婪的,**是本性,而人的特殊之處,在於能克制本性。那些克制不住的,只好被人當作野獸,捕殺囚禁。

    省裡的高官落馬,接受審查。

    接著,便是善後事宜,政府的動作很迅速,與以往大相逕庭。

    工作人員奔赴各家,瞭解情況,將詳細過程,一筆一筆記下,然後分發撫恤,除此之外,也為那些太過困難的家庭,解決一下其它問題。

    據張斯的瞭解,雷氏母子的家境就由此改善不好。

    此事見於報端,因為處理迅速,又恰當事宜,受到了許多人的讚揚。可以說,自大橋之事出現以來,政府第一次有正面的形象。

    與此同時,輿論開始深化,由簡單的讚頌,變成了一些獨特的思考。

    一些社評家,對於眼前的情景,表示擔憂。

    「首先,我佩服張斯的正義與勇氣,對他的行為表示尊敬。

    作為一名社評人員,閱世數載,見聞也算不少,對於如此悲壯激烈的事,卻還是第一次碰到,不知幸與不幸。

    我頗糾結於一個問題,思慮許多,未能得出答案。

    按我的喜好而言,我對張斯的所作所為,舉雙手贊同,可我的理智在提醒自己,這是一件非常危險的事情,必須有所戒懼。

    政府大樓是一個象徵性的地方,並不簡單用來處理政務。

    無論喜歡與否,為了社會穩定,我們都該對這個地方表示尊重。

    張斯的行為,則在破壞這種神聖感,大家如此推崇他,無意之中,是在鄙視這個地方。而如果這個地方,漸漸地沒了威信,將會發生什麼事呢?

    不敢想像,尤其聽到一些少年人,慷慨激昂地模仿著張斯的言語,大聲高呼。看著他們躍躍欲試的模樣,我能體會出其中的危險。

    那麼,該如何處理呢?

    我想到的唯一方式,就是張斯接受懲處。

    這是一件艱難的事情,讓一個正義善良的人,接受懲處,確實有些說不過去。但如今需要這麼一個過程,以告訴大家,張斯的行為,不能模仿。

    並且,他也的確觸犯了相關法律……」

    這是一份獨特的評論,就事論事,引起了大家的思索。

    張斯的那些粉絲,自然極力反對,讓他接受懲處,當真莫名其妙!

    持反對意見的人,是這麼說的:

    「讓張斯接受懲處,無疑是一個愚蠢的想法。

    若他的正義行為,會給民眾帶來鼓舞,最終擾亂社會治安,那麼,他接受懲處,又給官吏帶來什麼呢?肆無忌憚地貪贓枉法!

    懲處?這是一個什麼樣的詞彙?

    我只知道,張斯是沒有錯的。

    去處罰一個沒有錯的人,這在發出一個更為危險的信號!

    大家應該去看看周圍,老人家跌倒在馬路上,卻沒人敢去扶;好心的司機載客,會被罰款;大街上攔路搶劫,百姓都在一旁圍觀……這個社會病了!

    可以說,已經病到膽小如鼠,羞恥盡沒了!

    大家梗著脖子,堂而皇之地議論張斯,好像自己如何公平,如何正義……可是一直置身事外,冷眼旁觀,正是這種態度,加速了社會的虛偽。

    而張斯是一劑良藥!

    他用切身的行為,告訴大家,人間還有正義,還有俠客,還有敢挺身而出的人!其中的意義,不言而喻,對這個社會的幫助,也難以估量。

    但若是懲罰了他,又會怎麼呢?

    分明是在告訴大家,埋下你的腦袋,做自己的,不要管閒事……如果你受到傷害,也請受著,不會有人來救你,更直白地說,是你去死吧!

    有人或許會說我危言聳聽,但請摸著自己的良心,再決定是否要繼續粉飾太平,哄騙世人!」

    這種激憤之言,無疑更容易動人心緒。

    難得之處在於,寫的並不偏離事實,儘管略顯誇張,卻有著生活的基礎。

    大家也有種恍然的感覺,這段時間,議論太過熱烈,以至於忘記了現實的情況。

    以前或許習以為常,適應了那種庸懦膽小,淡漠冷靜的生活,可經過張斯這一事件,才發現那竟是如此醜陋,如此令人尷尬。

    高下在於比較,有了衡量標準,才能發現有些行為,確實難能可貴。

    所以民眾對於張斯,是越發喜愛了。

    有些人依然在徘徊,心底念念不忘:

    「張斯的行為,確實存在有待商榷處。

    懲罰說的太過嚴重,但也不該放之任之,或許,我們應尋找一種兩全其美的方法。不需要實際的懲處,只是一個過場,大家可以看到它的象徵意義。

    比如,請他到看守所待兩天,當然,在那兒大家要以禮相待,並不能真把他看做犯人。或是張斯可以發表一篇聲明,說一說其中的經過,奉勸一聲年輕的人們……」

    這種言論,透出象牙塔的氣息,過於天真,沒有多少實際作用。

    但許多評論家反而比較認同,因為這樣的手段,無疑很溫和,既不會傷害到什麼人,又能使事情有一個完滿的結尾。

    一些民眾也跟著迷糊,想想似乎也不錯。

    只要不會真的傷害張斯,又何必在乎呢?

    矛盾可以在不知不覺中化解,大家面上都好看。

    可惜的是,當事人並不認同。

    楊雨薇考慮過,讓張斯發表一篇聲明,認個錯。

    張斯只嬉皮笑臉地推脫,搞的她很上火,拍著桌子說:「讓你低個頭,又不是讓你去死,你到底怎麼回事?」

    或許語氣有些重,張斯的面上的笑容忽然消失,顯得有些冷。

    他沉默了一下,淡然地說道:「薇薇姐,我知道你是為我好,可是許多事你不能瞭解,認錯事,絕不可能的。」

    楊雨薇冷笑,說道:「好清高的脾氣,我辛苦幫你,就為了聽這個?」

    張斯聞言,抬頭看她,過了一會兒,歎了口氣,說道:「我並不欠他們什麼,欠的只是你……薇薇姐若是想讓我還什麼,張斯並非無賴,一定如數奉還。」

    楊雨薇見他說的堅定,怕破壞兩人之間的關係,得不償失,不敢再逼他。

    「算了,你記著我的好就是……」她揮揮手,說道。

    接下來,絕口不提此事。

    情形依然有些尷尬,好在她手段高明,談笑自如,只是幾句親熱的話,便讓張斯放下了心中的芥蒂,像是什麼也不曾發生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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