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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69章 維權? 文 / 娘山好漢

    兩天之後,張曉華煞費心思,東拼西湊,終於又為楊昆寫了十首歌。()

    其中《月亮可以代表我的心》算是一首比較動聽的歌曲了。

    雖然這首歌的原型是《月亮代表我的心》,不過兩首歌的意境和曲風完全不一樣。

    就算一樣,人們也聽不出來,因為這個世界還沒有《月亮代表我的心》,不是張曉華不想讓這首素有「百年經典」之稱的歌曲問世,而是他找不到合適的歌手來唱。

    辦公室裡,張曉華已經在電腦前坐了一上午,整個身體都僵硬了,可謂腰酸背痛手抽筋,還隱隱有點蛋疼,於是起來活動了一下筋骨,之後也不閒著,將剛剛出爐的十首歌曲的簡譜打印出來,又將袁大同叫了過來。

    「這十首歌是我為楊昆準備的,你們盡快把這些歌曲的背.景音樂製作出來。另外叫楊昆先背下這些歌曲的歌詞,順便熟悉一下曲風和旋律。他下個月就要辦演唱會了,時間有限,你們要抓緊錄製。」張曉華認真的對袁大同說道。

    對於張曉華的這種變態的音樂創作力,袁大同並沒有感到意外,因為都習慣了。

    接過那十首歌的簡譜,袁大同細心的看了一遍。

    說真的,除了《月亮可以代表我的心》之外,在袁大同看來,其他九首歌曲並沒有張曉華之前所創作的那些歌曲經典,但也是屬於超高水平的發揮了。再加上楊昆現有的五首歌曲,開演唱會的話已經足夠。

    「好,我這就去通知楊昆,讓他去錄音棚。」

    袁大同話音剛落,卻是說曹操曹操到。

    這時楊昆正巧出現,和上次一樣不請自來,大模大樣的走進了張曉華的辦公室。而在他的身後,還跟著一名身穿黑西裝的中年男子,手裡提著一個公事包,臉上帶著一副armani的近視眼鏡,斯斯文文的樣子,一看就知道是個文化人,並且有點來者不善的感覺。

    見到楊昆現身,袁大同也省得再聯繫他了,當場說道:「你來得正好,曉華又剛給你寫了十首歌,我認為還不錯。現在你趕緊跟我去錄音棚吧。你的演唱會馬上就要臨近了,咱們得抓緊時間錄歌。」

    楊昆卻是一副輕鬆自在的樣子,並且和上次來的時候一樣,同樣不請自坐,高高翹起二郎腿,與張曉華面面相覷,十足巨星范兒。

    「不急,時間有的是。」說著楊昆幾乎是強行拿過了袁大同手裡的那十首歌的簡譜,然後認真的看了一下,臉上不覺間露出滿意的表情。不過和袁大同一樣,他之所以滿意只是針對《月亮可以代表我的心》這一首歌,至於其他九首歌,他並不認為很經典,但開演唱會的話已經足夠了。

    「公司除了會給你辦演唱會之外,前兩天還幫你接了兩個廣告,都是知名的大品牌,光是代言費就夠你花一輩子的了。這回你小子應該滿足了吧?」袁大同笑著說道。他是個直腸子,而且一直都把楊昆當成自己人,向來都是有什麼說什麼,從不藏著掖著。

    然而,除了眼下的這十首歌曲之外,楊昆似乎對袁大同口中的那兩部廣告並不感興趣,絲毫沒有開心的表現。

    與此同時,看著與楊昆同來的那名中年男子,張曉華隱隱覺得氣氛有點不對。

    果然就在這時,只聽楊昆介紹道:「這位是我的私人律師,陳律師。」跟著又為中年男子介紹道:「這位就是我的老闆,張曉華,張大老闆。」

    中年男子拿出一張名片,上前兩步,交給張曉華,面無表情的道:「你好,我是楊昆先生的代表律師。從現在開始,我會負責幫楊昆先生維權。」

    「律師?維權?」袁大同一時間滿頭霧水,滿目不解的看向楊昆,問道:「維什麼權?難道你的權利被侵害了嗎?要是的話你說,公司會幫你出頭,你不至於請個私人律師吧?」

    楊昆閉口不答,卻聽陳律師一臉肅穆的說道:「任何一個法治國家的公民,都有請律師的權利。另外,我已經看過了你們公司與楊昆先生簽訂的合作協議,不過裡面好像並沒有規定,不許楊昆先生請私人律師吧?」

    袁大同一時啞口無言,便不由得看向張曉華,而張曉華也是沉默不語,因為這位陳律師說的沒錯,合約裡確實沒有規定楊昆不能請私人律師。

    但這已經不重要了,重要的是楊昆為什麼要帶個律師來?

    於是問道:「你帶個律師來幹嘛?」

    楊昆依然不答,彷彿把所有的話語權都交給了他身旁的陳律師。

    只聽陳律師則再次接話:「這次我來,主要是幫我的當事人楊昆先生維護他的基本權益。而且我認為你們華大娛樂公司,嚴重侵害了我當事人楊昆先生的基本權益。為此,我將正式代替楊昆先生要求華大娛樂公司給我的當事人,也就是楊昆先生一個滿意的說法。」

    張曉華還沒說話,袁大同忽然怒道:「楊昆,你這是什麼意思?公司怎麼侵害你的權益了?我看你真是無理取鬧,越來越不像話了!」

    「這位先生,如果你再以這樣的口氣和我的當事人說話,我會告你恐嚇我的當事人。」律師對袁大同做出了嚴重警告。

    「我……」

    「大頭。」張曉華制止了袁大同的發言,轉而切入正題,問楊昆道:「說吧,公司究竟怎麼侵害你的權益了,而你又打算怎樣維護你的權益?」

    楊昆兀自默不作聲,陳律師這時則是拿出了一份新合約,放在了張曉華的面前,理直氣壯的說:「這份是我為我的當事人楊昆先生新擬定的合約,還請張老闆過目一下。

    至於之前的那份合約,我已經看過了,發現內容有很多不合理的地方。

    例如:楊昆先生目前共有《無所謂》、《牧馬人》、《那一天》、《空城》、《里約熱內盧》五首歌曲的演唱權,但是合約中卻說,楊昆先生只有《無所謂》這一首歌曲的演唱權。

    對於楊昆先生來說,這是一件非常不公平的事情。

    所以,我要求你們華大娛樂公司,立即將楊昆先生全部的歌曲收入到這份新合約當中,並註明楊昆先生擁有屬於他全部歌曲的演唱權。

    否則,我將會替我的當事人楊昆先生狀告你們華大娛樂公司,以剝削或侵害我當事人楊昆先生應有權益的罪名,向法院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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