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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71章 叛變 文 / 娘山好漢

    時值下午三點,新世紀娛樂公司,頂樓的會議室中,各部門高管和股東幾乎已經悉數在場,但卻不是在召開什麼重要的會議,而是在等待著某個人的到來。()

    曹德權和賽如花最近始終都留在醫院裡,時時刻刻守著凌啟天。但公司的事情又不能不管,於是曹德權便將公司暫時交給了曹菲菲打理。

    曹菲菲也是很有信心,在自己的管理與經營下,公司的業績肯定會有所起色。

    過不多時,當楊昆和陳律師踏進會議室的時候,所有高管和股東全都扭頭側目,將視線集中到了楊昆的身上,每個人的眼神之中都煥發著期待的光芒,彷彿他們看著的不是一個人,而是一顆無比閃耀的超級明星。

    「怎麼樣,張曉華是不是簽下了新合約?」曹菲菲迫不及待的問道。

    楊昆看向身邊的陳律師,陳律師則是拿出那份張曉華親自簽訂的新合約,驕傲的說道:「請曹總經理放心,我已經成功為楊昆爭取到了那五首歌的演唱權。巧合的是,我們去華大娛樂找那個張曉華談判的時候,他正巧又給楊昆寫了十首歌。結果在我的威脅下,那個張曉華一併將十首歌寫進了合約裡。也就是說,楊昆目前已經擁有了華大娛樂15首歌曲的演唱權,並且不受場合和版權限制,隨時可以用這些歌曲進行商演或公演。就算楊昆和華大娛樂解約,那麼按照『合約法』裡的規定,楊昆同樣可以演唱屬於他的全部歌曲。」

    原來在兩天前,楊昆就已經決定離開華大娛樂,並決定轉投新世紀娛樂,只不過由於某些原因,他還沒有和新世紀娛樂正式簽約而已。()

    那晚頒獎典禮結束後,他刻意去星華大酒店找曹菲菲,就是想表明他的意思。

    除了張慧妹以外,楊昆就是目前國內最紅的歌手了,他有意加入新世紀娛樂,曹菲菲自然不會拒絕。

    不過所謂吃一塹長一智。

    上次在王靖雯那裡吃了一虧後,這回曹菲菲倒是學聰明了,她早就知道張曉華會在楊昆的合約裡做手腳,就像當初王靖雯那樣,除了《容易受傷的女人》這一首歌外,張曉華竟是借合約的漏洞去鑽法律的空子,剝奪了王靖雯其他歌曲的全部演唱權,以至於新世紀娛樂損失慘重。

    所以這一次,曹菲菲並沒有急著讓楊昆和華大娛樂解約,而是先給楊昆安排一名職業律師,以便幫他先把那些歌曲的演唱權弄來再說。如若不然,就算簽下楊昆也沒什麼用。

    曹菲菲過目了一遍張曉華簽下的那份新合約,待確定萬無一失後,她總算再無後顧之憂,代表新世紀娛樂,緩緩向楊昆伸出一隻手,笑道:「歡迎你,正式成為我們新世紀娛樂的一員!」

    楊昆熱情的與曹菲菲握了握手,雙方算是達成了共識,頓時整間會議室中便是響起了掌聲。

    而楊昆之所以離開華大娛樂,轉而加入新世紀娛樂,就是因為他認為張曉華不重視他,否則張曉華就不會讓他去九棵松體育館開演唱會了,這讓他產生了嚴重的自卑感,繼而使他異心突生。

    但最重要的原因是,曹菲菲給他開出了許多不錯的條件,其中一條就讓他無法拒絕,那便是曹菲菲已經承諾,只要他能從張曉華那裡拿到屬於他全部歌曲的演唱權,並加入新世紀娛樂,那麼公司就會盡快在天河體育館為他舉辦一場大型演唱會,這是他的夙願,也是張曉華無法滿足他的願望。

    接下來,楊昆就要充分的向張曉華證明一件事情,那便是他的名氣和實力絕不比張慧妹弱。既然張慧妹有資格去天河體育館開演唱會,那麼他同樣可以,甚至他還要超越張慧妹,他要讓張曉華後悔。

    這時曹菲菲招了招手,讓人拿來了一份合約,同時在座的高管和股東也紛紛圍了過來,只等楊昆簽下這份合約,一旦他落筆,那麼他就正式成為新世紀娛樂旗下的歌手了,這會讓新世紀娛樂士氣大增,甚至會使業績翻倍增長。

    楊昆之前已經看過合約內容,非常滿意,再加上他已是迫不及待的想要站到天河體育館的舞台上,所以他此時沒有任何猶遲,便是痛快的在合約上簽下了自己的大名,正式加入了新世紀娛樂。

    現場再次爆發出熱烈的掌聲,每個高管和股東都是喜出望外,同時堅信不疑,這回楊昆肯定能為公司帶來巨大的財富。而且楊昆的加入,也大大削弱了華大娛樂的實力,看那個張曉華以後還怎麼和新世紀娛樂搶生意?

    「這次的簽約儀式有點單調,不過先委屈你一下,等公司幫你辦完演唱會後,再為你搞個隆重的歡迎儀式。到時候公司還會讓外界所有人都知道,你楊昆已經是我們新世紀娛樂的一員了。」曹菲菲有些歉意的說道。

    經過上次王靖雯的事情後,對於楊昆這次的加入,曹菲菲也不敢過於高調宣傳了。等楊昆有了成績,為公司帶來了收益,到那時再高調宣傳也不遲,否則再像王靖雯那樣就慘了。

    「我的演唱會什麼時候舉行?」楊昆忍不住問道。能夠開一場大型演唱會,是每個歌手的心願,楊昆也不例外,這也是他加入新世紀娛樂的主要原因。

    「公司已經有了決定,你的演唱會將在明年的1月1號舉行,距離現在還有兩個月的時間,地點是天河體育館。在這之前,高總監會為你多寫幾首歌。」曹菲菲認真的說道。

    說到寫歌,楊昆也想到了一件事情,於是拿出從張曉華那裡得到的《月亮可以代表我的心》等十首歌的簡譜,交給曹菲菲道:「這是張曉華剛剛為我寫的十首歌。我看了一下,認為有幾首歌還不錯,也符合我的風格。而且張曉華已經在合約裡註明,我擁有這些歌曲的全部演唱權。」說著他看向高小松,滿懷期待的說道:「如果高總監能製作出這些歌曲的背.景音樂,再由我來唱的話,我想會省去很多時間,對我的演唱會也有很大的幫助。」

    曹菲菲不懂音樂,便將簡譜交給了高小松,問道:「高總監,這些歌曲你能製作出來嗎?」

    高小松看了一下簡譜,很快,就聽他斬釘截鐵的保證道:「給我一個月的時間,我一定會把這些歌曲製作完成。不然我自動引咎辭職,從此退出娛樂圈。」

    自從上次高小松搞砸了王靖雯那13首歌曲之後,他就開始認真研究著從張曉華筆下出來的所有歌曲,不管是張慧妹的,還是楊昆的,每首歌他都會細心的聆聽,一聽就是不下百遍,然後抱著學習的態度去研究張曉華的創作風格。

    時至今日,高小松不敢說已經足夠瞭解張曉華的音樂,但也多少掌握了張曉華的一些創作技巧。

    因此在短時內讓眼下這十首歌曲問世,對高小松來說完全不是問題。

    當然高小松也不怕張曉華會告他抄襲,因為張曉華已經在與楊昆的新合約上簽了字,承認楊昆擁有《月亮可以代表我的心》等這十首歌曲的演唱權,而楊昆又是新世紀娛樂的歌手,自己則是新世紀娛樂的音樂總監,所以自己有為楊昆創作音樂的權利,誰也管不著。

    「好,既然高總監做出了保證,那我們就拭目以待。只希望高總監這次能夠說到做到,不要讓我們失望才好。」曹菲菲委婉的對高小松做出了警告。上次公司已經在王靖雯那裡栽了個跟頭,這次曹菲菲絕不允許再有任何閃失。否則新世紀娛樂將會一蹶不振,後果難以想像。

    高小松沒有繼續表態,能夠用實力證明的事情,又何必多言?

    「陳律師,孫律師,你們兩位明天代表公司去趟華大娛樂,正式替楊昆宣佈與華大娛樂解約。把解約金也帶著,還要帶足了,不要讓那個姓張的看咱們笑話。」曹菲菲對兩位律師吩咐道。

    「好的,我們這就去準備解約協議。」兩位律師也是顯得信心百倍。楊昆的加入,明顯帶動了整間公司的士氣,讓人不管對什麼事情,都充滿了無限希望。這就是明星效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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