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第三十二回 案中案麻夫人死節 思中思水靈岳剝繭(2) 文 / 冰絡
麻朗也知靈岳年紀雖小,份量卻重,此時寧可得罪二王,也不能得罪這位少年侯爺【紅樓夢林黛玉續傳—水潤珠華(三部曲)32章節】。那是皇上的女婿兼義子,皇上傾心愛慕之人的兒子,皇上最寵愛之人。麻朗心下略思,也走到近前跟著察看【紅樓夢林黛玉續傳—水潤珠華(三部曲)32章節】。
靈岳對麻朗的斥責置若罔聞,早摸到了那個暗紅的污跡,仔細搓了搓,放在鼻端聞了聞。眉頭皺了起來,圍著屍身仔細看哪裡有傷口。脖項之上有勒痕,有淤血,但並未有血流出,衣衫的其它地方乾淨整潔,沒有血跡,靈岳拿起了麻氏的手,麻氏右手的食指指肚上有鮮明的傷痕與血跡。麻朗與延蓀也都看到了。麻朗哭道:「侯爺,我女兒身上有傷痕,定是有人害了我女兒,侯爺要為我女兒申冤呢。」
明、文二王亦都過來瞧看,說道:「手上點滴傷痕如何能致命?麻大人不要傷痛過度,請節哀。」
麻朗道:「既然手上有,定然身上也有傷。」
靈岳自重身份,自然不便解衣驗看女屍,放下麻氏的手,說道:「我想不會有了,即便有也是舊痕,不是致命新創。麻大人不信可以讓仵作驗屍。」
文宣王回身對康芝宜道:「令仵作驗屍。」
康芝宜也才曉得,眼前這位帶著鐐銬的美少年是北王世子,欽命侯爺。看了靈岳一眼,不知該不該讓仵作檢驗。因靈岳說身上無傷,若檢驗,豈不是不信他的言辭?若不檢驗,這邊王爺又讓驗屍。
靈岳走到文宣王身邊,說道:「康縣令,請仵作驗屍。」康芝宜命仵作驗屍。靈岳囑咐仵作道:「注意看大奶奶身上有何物事。」仵作驗看完畢,果然像靈岳說的,除了脖項之上的勒跡,手上的傷痕之外,身上再無創傷。文宣王暗暗點頭,小小年紀,有點道行鬮。
靈岳問仵作:「葉大奶奶身上可有紙張、布帛等帶字的東西?」
仵作答道:「回小爺,沒有。」
靈岳問葉家僕從:「大奶奶寢居何處?帶我去看來。」
僕從躬身道:「侯爺這邊請。」
眾人不解靈岳到大奶奶起居之處做什麼,茫然地看著他隨僕從離開。靈岳到了葉大公子與大奶奶的住處,進得屋中,仔細地翻檢了書架、桌案,枕頭下、衣櫥裡所有能藏東西的地方,並沒有找到自己要找的片紙寸帛。靈岳低頭沉思,黯然回來,明王爺笑道:「岳兒,尋找何物?」
靈岳道:「找葉大奶奶遺書。哦」
「遺書?你怎知大奶奶有遺書?」文宣王疑惑地問道。
「一定有的。」靈岳自語,掃視著這間屋子,看何處能藏得紙張,屋中除了桌椅並無它物,靈岳盯住了樑上白綾,忽地縱身而起,抓下了那條白綾,眾人亦都移目,這才發現,白綾內透出暗紅的顏色。靈岳將白綾展開,上面是用血寫成的四個字:念及孤兒。
麻朗見了,俯屍大哭道:「兒呀,可是他們欺凌於你,令你走此絕路?你但放心去,為父定會好好照應外孫將之撫養成人。」
靈岳掃了他一眼,沒理他,對兩王道:「兩位王爺如何看待此事?」
文宣王笑了:「以你之見如何?」
靈岳看向龍信,龍信笑道:「不用看我,你怎麼想就怎麼說。」
靈岳道:「現場沒有外人來的跡象,亦無移屍痕跡,葉大奶奶衣衫齊整,在孝期嚴妝盛服,定是有意為之,而非他人蓄意謀害。右手食指,乃齒痕之傷,寫此血書,當是囑托後事。」
明親王看向文宣王,文宣王道:「目前看來應是如此。麻大人可有異議?」
麻朗道:「侯爺條分縷析,甚是有理。令下官心存敬服。」
文宣王道:「既如此,令葉家停床料理後事。葉家僕人將麻氏屍體抬下去,外面張羅著板材入殮。」麻氏的兩個兒子,一個九歲,一個六歲,本為父親之喪披麻戴孝,此時又失去母親,哭個不住。葉老夫人摟住兩個孫子,哀哀欲絕。麻朗嚎哭不已。楊仁禮、楊青、延蓀幫著張羅著喪事。看來此時問什麼都不是時候,兩王、靈岳與康芝宜帶著人回縣衙。
「念及孤兒」,靈岳一路上捉摸著麻氏用血寫成的這四字遺言,說道:「麻氏之死,頗耐尋味。」眾人回到縣衙,二王告知靈岳核查田畝結果,滎城縣田畝三分之一入於朝臣京吏,三分之二農戶無田可耕。
靈岳問道:「葉家田畝何時入於麻家?」
「麻朗地契上時間為熙元三十四年,過戶簿籍是熙元三十五年。」
「王爺可覺有什麼蹊蹺?」
「葉茂松熙元三十三年流放,怎會三十五年賣田?」明親王道。
「上月聖上與北王巡行農桑,問及此事。辦此事的縣吏說,是葉大人與康王世子在熙元三十四年巡行嶺南之時,見到葉茂松。適時葉茂松病重,葉家缺錢使,便將田畝轉賣於他,二人立下契約,康王世子為證。麻大人巡行回來後方過戶田籍。前任縣令荀汕亦知此事,卑職詢問得清楚。」
「葉家的田契與麻家的轉賣契約現在何處?」
「上月聖上親理此事,兩家契約都歸文檔,現在縣裡。」
「煩勞貴縣取來,我要看一看。」
「是。」康芝宜親自去取來葉、麻一案的文檔,雙手捧了,呈給靈岳。明親王、文宣王到衙之後,核對田畝戶籍,並未問到葉、麻一案,此時也都過來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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