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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017章 過早的求婚 文 / 一個女人

    紫姍步出茶室後站了一會兒,深呼吸幾次看了看身後,才邁開腳步;她不是在等楊國英出來,以楊國英的地位、性格脾氣來說她不可能在這個時候追出來的。倒不是說楊國英不善於求人,她只是不會在大庭廣眾之下和人拉拉扯扯,很丟面子、很丟身份的。

    之所以站了一會兒,是因為紫姍有些微的頭暈氣喘,不得不停下來稍稍的休息一會兒;她的心臟不太好,但也沒有不好到情緒一激動就會發作的地步,如她和鳳大勇的糾纏中就不曾有過不適。

    原本以為見到楊國英,她會心平氣和的把話說完,會平平靜靜的離開,並不會再傷心再生氣;但是她真得沒有想到,面對楊國英的時候依然讓她無法不激動。

    紫姍緩緩的向家走去,心裡亂糟糟的卻不知道在想些什麼,二十多年來生活中從來沒有存在過的母親出現了,就算是看透一切依然無法把楊國英當成無關之人。她真得不知道,自己對楊國英的心結大過鳳大勇。

    沒有得到過自然談不上什麼失去不失去,可是看到楊國英的那張臉,紫姍還真得寧願她從來沒有出現過;至少她還可以想像,至少她還有一絲絲的希望。

    二十多年前,楊國英離婚後丟下了紫姍;那年紫姍還在襁褓之中、還在吃奶,按著法律她被判給了母親楊國英:但是,楊國英把她丟在法院離開了,沒有交待一句話、也沒有留下一張字條,就把她扔在法院走掉了。

    之後法院聯繫不到楊國英,只能把紫姍的父親李耀旭找來,讓其把紫姍帶回去。這麼多年來,紫姍一直很想知道,楊國英當年是為了什麼把她丟在法院的?離婚的時候大可以聲明不要孩子的,她既然沒有說為什麼在離婚後要把她丟下呢?

    紫姍的父親是書香門第,當年是去東直省公幹的時候認識了楊國英,之後兩個人結婚後李耀旭原本想在那裡安家落戶的;後來婚姻破裂後他就想離開傷心地,只是工作調動不是一句話的事情,一個大男人不方便帶著孩子,只得先把紫姍送回老家藍水市。

    李耀旭對過往的那段婚姻從來不提及,就算是後來紫姍長大問起他也只是吸煙而不發一言;所以,當初楊國英和李耀旭之間發生了什麼,紫姍什麼也不知道。

    多年來的迷團,她原本以為自己會當面質問楊國英的,可是剛剛在茶室之中她卻沒有問出來;忽然之間,紫姍就不想問了:二十多年,不,應該說是要三十年了,問與不問還有什麼意義嗎?

    不管當初楊國英和李耀旭之間發生過什麼,不管楊國英又是因為什麼不得已、或是什麼可笑的借口——她李紫姍都是被放棄的那個人。近三十年過去,她已經為人妻、為人母,已經不再是需要媽媽呵護的小孩子,就算是問出真相來予她來說還有什麼用。

    知道與不知道,現在真得不重要了。紫姍低下了頭,兩滴淚水滴落在鞋子上,衝開了鞋面上薄薄的塵土,留下了兩個圓圓的痕跡;很快的,淚水就會蒸發,痕跡也會不那麼明顯,再說明顯與不明顯又有誰會在意呢。

    紫姍抬起頭來,看不出她有流過淚水,就好像那滴淚水不是自她的眼中流出;淚水是在她低頭的霎間落下,並沒有在她的眼角或是臉上留下丁點的痕跡:不要流淚是她對自己的要求;雖然冷不防掉下兩滴淚水來,但是她不會讓任何人看出來。

    那兩滴淚水沒有人看到,那就是沒有存在過。她的傷心與傷口,從此之後就像十八歲遇到鳳大勇之前,只能自己一個人去舔,絕不會讓其它人看到。淚水,就是軟弱,予男人和女人來說都是一樣,而要活下去人就不能軟弱只能堅強。

    紫姍挺起了胸膛,在心底對自己說一句:你不堅持,軟弱給誰看?沒有一個人可以借給她肩膀歇一歇,更無一人的胸懷可以任她流淚,那麼她只能抬頭挺胸往前走。

    因為,她還有女兒;她不能讓女兒再次離她而去,也不能讓女兒嘗她曾經的苦。有母親,對於孩子來說天就不會是整個塌下來,從前她幼小的肩膀撐不住時,無人為她把天空撐起來,現在她已經是成年人,要為女兒撐起那片天空。

    回到家中的紫姍累得半個手指都不想動,雖然她今天並沒有做什麼體力活動,可是就是累;她躺在床上昏昏睡去,夢裡全是一把又一把打開或是合上的傘。

    再大的傷痛,只要你好好的睡一覺,再次看到太陽的時候就會好很多;尤其是在好天氣的時候,你可能會把所有的不快都丟在腦後。

    今天是個極好的天氣,天空是那樣那樣的藍。紫姍看著藍天上的潔白的雲朵,憶起十年之後的天空已經不是這樣湛藍的顏色,心中很自然生出珍惜之意;她要珍惜的不只是藍天,更是她現在還擁有的一切。

    有幾個人可以在四十歲的時候重新回到十年前?紫姍便把楊國英的事情丟在了腦後,和寶寶在床上玩鬧了一陣子起床,然後就聽到了門鈴響。

    林浩看上去很精神,看到寶寶先抱起她來打了個轉:「我有禮物送給你。」然後才和紫姍打招呼。他是個很有禮貌且有分寸的人,在讓紫姍母女知道他善意的同時還不會帶給她們任何的壓力,不會親熱的過份。

    一頓早飯在寶寶的歡呼聲中結束,而林浩堅持要送寶寶去幼兒園也讓寶寶很高興:「看高原再臭!」林浩的寶馬7系車明顯比鳳大勇的大眾車拉風。

    紫姍沒有想到孩子這麼小已經有攀比了,這可不是好事情,正想開口就聽林浩問:「高原,小男生吧?他們家的車很好嘛——可是那也是他們家的車,又不是他的車,寶寶說對不對?」

    「對。」寶寶響亮的答了一聲,顯然她高興的是找到如何教訓高願的法子了;不過很快她就塌下臉來:「可是我還小,怎麼可能自己買車?」

    林浩笑道:「可以啊。嗯,只要寶寶在一周之內學會洗襪子、手帕,且洗的很乾淨、很快的話,那林叔叔就送你一輛車好不好?如果寶寶做不到的話,你就要在將來的一個月裡,為媽媽洗襪子了。」

    寶寶聽到後沒有高興:「好,好!」

    紫姍連忙道:「不行,林浩,這……」

    「我知道。我雖然沒有孩子可是不代表我不懂教孩子啊,這樣做也是讓寶寶知道有所勞就有所得;你放心了,只是輛玩具車而已,寶寶開心又知道了一點道理,比起那點點買車的錢不更重要的多?」林浩打斷了紫姍的話:「還有,紫姍,我們是高中到大學的同學,送寶寶點東西不算什麼吧?你不要和我太見外,老同學了。」

    紫姍看看寶寶抱在懷裡的大兔子:「已經送過了,不能寵壞了孩子。」

    林浩笑:「我知道的,紫姍。」說著話到了幼兒園,林浩把孩子抱下車來用力親她一下:「君子一言,駟馬難追哦。」

    寶寶看著林浩:「四馬難追?叔叔不要騙人,一匹馬和四匹馬追都一樣,追不上就是追不上。」

    童真的話引得林浩和紫姍大笑,和寶寶解釋了什麼叫做駟馬後看著她向幼兒園裡走去;就在這個時候,一個酷酷的小男生自一輛車上下來:「寶貝兒,你想好沒有,今天要不要嫁給我?」

    聲音很清脆,濃濃的童稚味兒非常的悅耳;可是,那句話卻差點讓紫姍咬到自己的舌頭:不是吧?現在的孩子成熟的這麼早?怎麼說,寶寶他們這個年紀還太小些了吧。

    寶寶已經走進幼兒園了,聽到酷男生的話轉過身來,小臉非常的嚴肅:「你不要叫我寶貝,我只是媽媽的寶貝。我不嫁給你。我的律師林叔叔說了,你們家的車又不是你的車。還有,我快要有自己的車了……」

    紫姍聽到寶寶的話鬆了一口氣,還好,自己家的寶貝還不懂那麼「複雜」的事情。

    「我比你厲害,高原,你還是嫁給我吧!」寶寶一臉認真的建議,聽得紫姍和林浩兩個大人全部無語了——現在的孩子!

    高原那個酷男孩很糾結的走進了幼兒園,很顯然他也不會同意嫁給寶寶的,兩個孩子手牽著手討論著嫁與不嫁的問題進教室了;留下園門口的三個大人有點尷尬的對視。

    「你好,我是高原的父親,高崗。」高原的父親一點也不酷,而是一個胖成球形的男人,不過就算是這麼胖,紫姍也不得不承認這個高崗是個很帥的胖子:「小孩子童言無忌,呵呵,您,不會在意吧?」

    紫姍微笑搖頭:「你好。不會在意的,小孩子嘛。我們還有事兒,就先走一步;高先生,再見。」她禮貌的打過招呼,就和林浩離開了。

    她不認為小孩子這樣叫做早戀,五歲的孩子根本不知道「結婚」倒底是什麼意思,可能是電視劇看得多了吧?頂多就是那個小酷男生很喜歡和寶寶玩,也就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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