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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七十八回 美人捏花笑 文 / 尋歡刀(書坊)

    夜晚的連霍高速公路上,一輛紅色的瑪莎拉蒂正拉風而馳,等過出口的時候,車中人終於悠悠醒來,輕輕蹙眉,卻一時不知身邊這個西裝革履的男人將帶她殺往人間幾重天。看著路邊攤開幾盞喜慶如小丑的燈光,猶豫了片刻,她緩緩伸出一隻白皙玉臂,對著一盞路燈,拇指和中指輕輕一捏,驀然輕笑。

    身邊的男人自是注意到了女子的動作,卻也不說話,只是保持鼻息勻稱,絲毫不曾紊亂,一雙星眸緊緊的盯著路面,小心的開著車,後視鏡中透露出一張可以稱作是堅毅的臉。儘管此時這條路上幾乎難得一見其他車輛,可他似乎是習慣了保持這種精力旺盛的狀態,永不知疲倦。能在這個爾虞我詐的社會中爬到他現在這個位置,沒有點異於常人的能力又怎能打下一片送給身邊這個女人的江山呢?

    手段乾淨也好,骯髒也罷,只要他想要,從來都是勢在必得。正如他曾不擇手段的得到她一樣。

    一盞一盞的路燈在車窗外飛閃而過,女子不厭其煩的捏著每一朵她可以捕捉到的昏黃,似是在捏著一朵朵佛中蓮花,嘴角噙著一絲可有可無的淡淡笑容。

    男人不去想也知道,她兩隻耳塞裡循環的是什麼歌,一如他知道她總是會不由的哼起幾個與她本身極不相符而叫他討厭的句子,那是她自己照著一首古風曲給譜的詞,曲是好曲,詞卻帶著濃重的市井氣,這大概就是這個女子身上唯一可食人間煙火的地方了。

    「老夫聊發少年狂,鮮衣怒馬青樓上。我相信,所堅信,多少勞什子,牽手還罷手?待得山花爛漫狗屎牛糞上,我埋頭,滿地嘗。童子尿,麻辣燙,人面拌酒涼。如滿地,菜得隆咚嗆!」

    女子終於還是哼出了聲,男人面上神色雖無一絲變化,只是腳下不由狠狠的踩到了底!

    紅色的瑪莎拉蒂頓時如一匹狂野戰馬,脫韁一般狠狠地刺進了深不見底的黑色裡,甚至連路邊的燈頭也被拉成了一條黃色長龍。

    女子身體被猛地向前一甩,等坐好之後卻也渾不在意,只是終於停下了那首百聽不厭的曲子,輕輕啟齒,「這首曲的詞,是花輪給寫的。」

    男人眉心有一顆黑痣,當他皺眉的時候,那顆黑子就會被隆起的皺褶凸顯出來,而此刻的他才真正還原了一個凡人該有的喜怒哀愁,不再那麼高高在上,不再那般令人仰其鼻息。

    「我知道,是曹耿。」

    男人說話從來都是這般簡單,冷漠如鐵。但女子似是根本不在意,將耳塞又往裡送了送,不言不語。

    耳塞裡的世界大狂歡,調到一遍一遍的大循環!

    和身邊這個男人比起來,她口中的花輪實際根本算不得什麼,那只是一個浮誇浪子潦倒到模糊的影子。若是碰到陽光燦爛的日子,那個影子的主人的他就會沒心沒肺的帶著她在大街上流浪,浪漫什麼的從來也玩不出幾個,甚至連身邊這個嚴肅男人每逢情人節都會送上一朵嬌艷的玫瑰花的舉動都不曾有過,他會將兩個人逛大街這種行為,親切到不要臉的稱呼其為「給眾生刷屏」,然後就笑的跟一朵狗尾巴花一樣欠揍;若是一不小心再逢了個雨天,他頂多也就是將大半個雨傘放在她那邊,然後就會對著老天的哼上幾個自以為是的腌臢句子:「暴雨大雨中雨小雨前列腺雨,沏老村一壺山。早餐午餐晚餐夜來偷嘴餐,曹家菩薩立地。」她本以為他會趁此機會帶著她看一場浪漫的電影,或者向她說幾句感動的話,卻不想他只是將她送回家門,可惡的笑著跟她說早點休息,而「早點休息」這四個毫無營養的字似乎就成了他關心她的經典語錄。

    經歷過生活風浪的人都說,平平淡淡才是真,從從容容才是福,可這種平淡到寡味,從容到憊懶的生活,她又能忍受到什麼時候?而身邊現在這個男人的出現,或者說根本和這個男人無關,離開他,應該是很久以前就是打算好的,只是她有些不忍,而現在她真的已經坐進了另外一個男人的車。以前每逢冬天,他總會攥著她的手,是那種用他的大手徹底包住她的手的攥法,稱不上牽手,只是他想給她保溫的做法,她懂,可她從心底其實是不喜歡的。

    她知道每一個科男生都有一些溫軟到偽娘的心理,他雖然面上一直嘻嘻哈哈神經大條,可她看他卻從來都是徹底到不留一絲餘地的,她知道他總會寫一些柔軟卻不耐看的句子,從高中開始,他就是眾人眼中的才子,從第一次考試作一鳴驚人到之後幾乎每一次的作典範,雖然他每一篇作從來都是在寫歷史,那是他鍾愛的題材,可她卻總能看出他私下底卻也是喜歡寫一些兒女情長的句子的,這也是她從來不進他空間的原因。

    其實她知道她在心底從來都不曾愛過他,等她終於下定決心離開的時候,他真的如他承諾過的那樣,不牽絆。他從前就說過他會等她說分手才會分手,而現在當他看出她心思的時候,他替她說出了口,雖然後來也許是真的忍受不了痛苦了,他挽留過一次,但當她拒絕了之後,他便也就此放手,再無一絲瓜葛。

    她最後看到他的一條心情的時候,大概是她離開之後、他徹底關閉空間之前。

    「你從來都說我不懂溫柔,不打擾,是我最後的溫柔。」

    她鍾愛五月天的歌,他借用了這樣一句歌詞,在她看來,其實也就是一句可笑到蒼白的訣別。

    路邊的燈光,一朵一朵在指間溜走,她的心,驀然的疼。

    曹耿,你就這樣徹底的消失了嗎?乾淨的像是人間蒸發。

    此時,身邊男人卻突然接上了她之前的話,「除了曹耿,誰能講出這種流氓的話,不過他倒還真像他自己說過的那樣,即便就是一坨屎,也要臭的以一當十。小雪,你分明不愛他,卻又何必記的這麼深。」

    瑪莎拉蒂在高速路上猛然拉下一道長長的刺痕,男人一手摟住女子的肩膀,突然急剎車!

    「小雪,嫁給我吧。」

    女子興許是被剛才的急剎車嚇到了,又或者是被男人突然的求婚搞得有些錯愕,情緒便也有些激動,是啊,對那個叫她念念不忘的影子,其實根本沒有一分愛意存在,可又為何讓她如這個男人說的一般,記的這樣深,這樣刻骨。

    女子終於開口,卻有意避開了男人的話題,「也許你說得對,或者說根本就是對的,對曹耿,我從來沒愛過,離開他也是我自己的選擇,即便到了現在我也不後悔。只是你不該派人去對付他的,老槍是他最好的兄弟,我已經離開他了,你又何必讓老槍也徹底離開他,對於一個你根本看不起的人,值得這樣費心思對付?」

    男人鼻子輕哼了一聲,難得的說了一句俗氣的話:「早起的鳥兒有蟲吃,早起的蟲兒被鳥吃。這大概是很多人奉為圭臬的生存法則,但換個角度來看,不管這蟲子是不是無論怎樣都死路一條,早起晚起都會被吃掉,但晚起的蟲兒連怎麼死的都不知道。我做事,從來都是防患於未然,這也是我能站在今天這個位置的原因,而你,不也是因此才願意坐上這輛車的嗎?」

    女子微微一怔,卻又無從辯駁,跟那個影子比起來,眼前這個男人的確更成熟,不會像他那般幼稚到可笑,這大概也是自己會離開他而跟這個男人在一起的原因吧。而身邊這個男人,可曾又說錯哪裡了?這個男人真的比他更瞭解自己。

    難道,這就是所謂的合適?

    女子想起他最後寫在簽名上的一句矯情話:

    山外世人談笑,嘴裡蟲牙銜肉。大雪崩,穿衣也冷。小丑玩酷,老朽為你把刀舞。

    捏住最後一盞燈花,女子驀然一笑。

    「好,我答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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