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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8章 小黑頭白天 文 / 行走的耳朵

    十天後,夏曉月終於打通了林飛的手機。

    接電話的卻是個女孩,她的心裡咯登一下,仔細一問,原來是酒店前台,問明情況,她立刻趕到酒店,出示了自己的記者證,付清了欠的房費,換回了林飛的手機。

    她反覆盤問了幾遍酒店前台,希望能知道絲毫林飛的線索,可是最後她失望了,沒有人知道林飛去了哪裡。

    之前,她也曾問過李蜜果,李蜜果支支吾吾地說林飛那天中途下車了,她也不知道林飛現在在哪兒。起初她還以為李蜜果在撒謊,現在拿到林飛的手機,她才明白林飛真的是自己一個人走了,這幾天他一直都沒有來贖回自己的手機,或許現在他已經離開了這個城市。

    她給前台留下了自己的聯繫方式,告訴前台只要林飛回來贖回自己的手機,就立刻通知她。反覆叮囑了幾遍,她這才帶著林飛的手機回到了報社。

    這段時間,報社採訪的重點已經從林飛事件的動態報道轉入了關於博實基金內幕的深度報道,林飛逐漸被各大新聞媒體遺忘了,大眾的關注點已經被新的內幕新聞所吸引,再過一段時間,可能圳海市所有的人都不記得曾經有過一個名叫林飛的天才基金經理存在過。

    每天都有重要的新聞線索需要去挖掘,還有大量的信息需要歸類整理,然後再寫出一篇篇的深度報道,夏曉月很忙,她所採寫的關於博實基金黑幕的新聞報道每一篇都會引起社會轟動。

    隨著夏曉月一篇篇**辣的重磅新聞接連推出,一場醞釀已久的大的風暴正在暗暗進行當中,基金投資行業的大洗牌即將開始,這場變動將使很多人的命運發生徹底的改變。

    夏曉月比以前名氣更大了,她現在已經成了圳海市人人皆知的大名記。

    但是這些榮耀都不能讓她驚喜,她的心裡始終牽掛著一個人——林飛。林飛就像一道驚鴻,在她的生命裡留下了一道深刻的影子,然後就突然消失了,並且消失得這麼乾脆,連一絲痕跡都沒有留下。

    一個男人,連自己的手機都不要了,也就是說他在心裡已經與之前所有的社會關係斷絕了聯繫,他不想與之前的任何人有任何聯繫。

    是這個世界傷害得他夠深,所以他才斷絕得如此決絕。

    「林飛,你現在到底在哪兒?」

    整個圳海市,只有夏曉月仍然期待著林飛突然出現,就像剛剛到國外旅遊了一趟一樣出現在她的面前,從現在起,她就開始了苦苦的等待,可是她卻不知道,這一等就是整整三年。

    海邊沙灘上。

    林飛剛剛做了一個夢,他夢見自己回到了故鄉,故鄉的冬天特別冷,抬眼望去,冰雪茫茫,一眼望不到邊,他穿著很單薄的衣服,身上冰冷冰冷的,冷風嗖嗖地往身上吹,他縮起身子,仍然抵不住那寒冷,他不由得就奔跑了起來,陽光反射在白雪上,特別刺眼,他幾乎看不清前面的路。一不留神,「撲通」一聲,掉進了一個冰窟窿裡,他大叫一聲,拚命地掙扎……

    林飛大叫一聲,猛地坐起身子,一下子從睡夢中驚醒了過來,他剛睜開眼,就覺得光線刺眼,忙把眼睛瞇起來,一看,原來帳篷的門已經被打開了,海風嗖嗖往帳篷裡灌,身上蓋的衣服全拿到了一邊,怪不得身上冷冰冰的,陽光從帳篷外面直射進來,眼睛一時適應不了,就見門口一個長著亂蓬蓬頭髮的黑頭正笑嘻嘻看著自己,看見他醒了,也不說話。林飛一想,自己身上的衣服肯定是這個人拿掉的,怪不得自己剛才做了那麼一個掉冰窟窿的夢。就生氣地對那黑頭說道:

    「你是誰?幹嗎把我身上蓋的衣服拿開,我都快凍死了。」

    那人指指頭頂,笑嘻嘻地說道:

    「太陽都曬屁股了,該起床吃飯了。」

    「吃飯?」林飛愣了一下。

    「對呀,你看看太陽,到了吃午飯的時間了。你這個人一點都不勤快,要是起早點,還能喝到雞湯呢。」

    「雞湯?」林飛更傻眼了,不過一提起雞湯,他的肚子就毫不掩飾地咕咕地叫了起來。

    黑頭聽見就笑了,說道:

    「你看你,一提到雞湯,你肚子就咕咕叫了。你不知道,我熬的雞湯可美味了,連喝了三天,今天早上才把最後一點喝完,你要是早起點,我還能分你一勺。」

    說著,眼神裡滿是惋惜之色。

    一聽見有吃的,林飛立刻來了精神,他往身上加了一件外套,爬出帳篷,四周尋覓著,一邊問道:

    「午飯呢?午飯在哪兒?」

    他想著那人早餐就喝了雞湯,午飯肯定會很豐盛,想不到在這荒郊野外竟然還有人專門請自己吃豐盛的午餐,難道這個黑頭是上天派來幫助自己的嗎?要不是他黑乎乎、髒兮兮、亂蓬蓬的樣子,林飛差點就要把他當成天使了。

    看到林飛四處張望地尋找著午餐,黑頭笑得前仰後合,他指著不遠處的一個小漁村,對林飛說道:

    「午飯在那裡呢,要我們過去拿。」

    林飛早就餓壞了,忙道:

    「哪還等什麼?我們快點過去拿呀。」

    黑頭答應一聲,就帶著林飛朝小漁村走去。

    走在路上,林飛仔細打量了一下黑頭,看他稚嫩的臉龐,應該不會超過18歲,不知道從哪裡撿來的棉衣,明顯不合身,還有幾處都露出了棉絮,整個身上的穿著很顯然都是從不同角落不同時期淘來的,胡亂地拼湊在一起,不過這樣,倒也穿出了別樣一種品味。臉上黑乎乎的,看不清眉眼,從五官輪廓來看,也不算太醜,還算方正。

    一路上,簡單交流了一下,林飛從少年口中得知他姓白,單名天,今年17歲,小時候被人販子拐賣到山裡人家,後來那戶人家生了個兒子,就看他不順眼了,三天兩頭打他,他就找了個機會,逃了出來。他想找自己的親生父母,可是沒有一點線索,就這麼東遊西逛,成了一個流浪兒。從他離家到現在,已經在外流浪了四五年了,他居無定所,從一個城市流浪到另一個城市,他是一年多前才來到圳海市。

    在市區,黑頭經常被城管驅趕,他也不願意去救助站,因為只要一去救助站,就要被遣返回家。他不怎麼懂得在城市裡生存,但卻是個野外生存的高手,這是他流浪這幾年練就的本領,幾個月前他偶爾在海邊沙灘上發現了這幾頂廢棄的帳篷,他就在裡面住了下來。只要有了暫時的棲息地,日常的簡單生存還難不住他。

    林飛很慶幸遇到了這樣一個好夥伴,他也簡單介紹了一下自己的情況,不過他不願意講自己這些年在圳海市的經歷,就說公司剛剛倒閉,自己失業了,公司拖欠了大半年的工資,一時找不到新的工作,沒辦法,這才流浪到了這裡。

    相互介紹了彼此的情況,同是天涯淪落人,兩個人很快就熟絡了起來,多一個夥伴,就多一份依靠。

    小漁村望著挺近,走起來倒費了不少功夫,小黑頭顯然對這一帶非常熟悉,半個多小時後,兩個人就來到了小漁村邊。

    小漁村不大,大概只有二十來戶人家,正是中午時分,村裡街道上沒有什麼人。走到離小漁村大概還有一百多米,小黑頭忽然欣喜地叫了起來,他指著前面不遠的地方,對林飛叫道:

    「快看,我們中午有好吃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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