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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3章 第三章 文 / 尹玲玲

    我以為我習慣了等待,於是,在輪迴中我無法抗拒的站回等待的原點。我不知道,這樣我還要等多久才能看到一個答案;我不知道,如此我還能堅持的等待多久去等一個結果?思念,很無力,那是因為我看不到思念的結果。也許,思念不需結果,它只是證明在心裡有個人曾存在過…….

    我以為可以一直這樣下去,做影子裡的可憐蟲。可是當我再次看到他的身影出現在我的視線時,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靜,心裡的某一處似乎掙脫牢籠,在搖旗吶喊……

    那天天空微微下著雨,他撐著傘,打著電話,我從他的身邊停下,鼓起勇氣打招呼,那一刻我突然很想知道究竟什麼樣的女子會在他傘下的左手邊呢?或者說他會為誰撐起傘守護一輩子呢?他對我微笑著點頭,那樣的笑容放佛可以融化風雨。這次相逢,我期盼了多久,他可知道?當我從他身邊擦肩而過,他可知我心底的失落?我多麼想和他多說幾句話呀!

    我喜歡他的微笑,讓我覺得溫暖。但我知道我一直在努力壓制著的是我希望我就是他微笑的理由。我能想到最好的事情,就是在愛著他的每一天,被他愛著!我想默默的站在他身邊,看著他真實的笑臉,而不是躲藏在某處等著他來牽我的手!

    可是我怕被他拒絕,我怕最後連朋友都做不成。就這樣矛盾著,煎熬著……

    當清晨的第一縷陽光透過窗戶灑在我的臉上,輕撫著我,放佛在安撫我的悲傷,陽光暖暖的味道,讓我的心裡稍感寬慰。起床洗臉,看見鏡子裡自己憔悴的臉龐,雙手掬起的水在指縫間悄悄溜走,就像那三年的時光無可挽回的流過,不留一點痕跡。

    滴答!

    有淚滑落,潤濕臉頰,心痛的感覺再次襲來,我忍不住回憶!

    有人說往事若能下酒,回憶便是一場宿醉。那就讓我最後再醉一次吧!

    我不想這樣矛盾下去,於是決定去旅行。我試著忘記他,因為愛著他是那麼無望!我夠不著,攆不上,抓不住!我故意不上網,不聊天,一遍遍勸著自己放棄吧,不要再做夢了,我不是他的菜,心裡深處卻隱隱有期待和不甘心。偌大的北京無處安放我的悲傷,滿眼的風光無法撫平我的思緒。我回到家,迫不及待得打開手機上網登陸**時,那裡有他的頭像閃動,他在和我說話。

    他說「妞,幹嘛呢?」

    「怎麼這幾天沒有上網呢?」

    這兩句話好像久違的問候,讓我的心裡很溫暖,說明他還是記掛我的。我立馬就「繳械投降」了。如果我不能忘記愛他,就讓我在這漩渦裡淪陷吧!原來我最想旅遊的地方,是他的心。

    最後我發現了一真理:姐活到現在,拿得起放的下的只有筷子!

    他充滿了我的心,我決定繼續追尋他的腳步……

    他說他最近在看《星辰變》,於是我也下載到手機裡閱讀。有關於他的一切,我都想追隨。我想如果我看過他看過的世界,走過他走過的路,是不是就更靠近他一點?

    他參加了足球隊,邀請我加入啦啦隊。看到這個邀請,我既興奮又激動,恨不得立馬答應他!可是我很沒有自信,覺得自己又醜又胖。如果他見了我,失望之極怎麼辦?如果他真的喜歡我,我們也見過兩三次面了,以他的性格早就跟她嫂子提了。是我自己不死心,以這樣的方式繼續打擾著他。如果他知道是我,他會有什麼樣的反應呢?我想著各種可能,心底唯一渴求得到的希望就是他哪怕有一點點喜歡我也好!

    我終究沒有自信的站在他面前,只是躲在體育場的某個角落裡,躲在嘈雜的人群後,默默看著他在綠茵場奔跑的身影。看著他在球場上自由奔跑,矯健的身姿,英俊的臉龐,汗水透過陽光折射的彩虹映在我的眼裡,刻在我的心上,我便看不到其他人了,天地間只有他像雄鷹一樣飛翔在我的天空!

    於是此後的每個星期天,便成了我的狂歡!我會早早的守候在體育場,等待與他的「相逢」。

    我一次次給自己希望,始終相信,星星會說話,石頭會開花,穿過夏天的柵欄和冬天的風雪過後,他終會抵達。於是,我對每一次我能看到的婚禮許願,認識的不認識的,只要我能看到的那些婚慶的典禮橫條上,我總是在心裡默默地把那些字想成是我和他的名字。我知道這有些異想天開,癡人說夢,不知羞恥。可是我只有這麼自欺欺人才會覺得開心。我希望當我看一百個人的婚禮時,或許我的願望就實現了。如果他知道了,會不會覺得我有病呢?

    對不起,我還不能找到一個人,替代他……

    他如頑疾一樣在我的心裡生根發芽,時間越長,根就越深!每次想往外拔出,必須忍受噬心之痛!

    世界上浪漫的愛情只有兩種,一種是電視劇裡的愛情,不論多麼肉麻,都可以讓你看得掉眼淚,另一種是自己正在經歷的愛情,即使對方是隻豬,你也可以痛苦到徹夜不眠。

    在我猶猶豫豫,心思不定,左思右想下,我決定不在這樣無望的等待下去。如果結果注定失望,那就讓我徹底痛一場然後死心吧!如果喜歡,為什麼不說出來?如果不愛,為什麼還要勾勾搭搭?世上所有的事情都可以模糊,只有感情必須是清清楚楚。

    2011年11月11號,超級光棍節。我終於鼓起勇氣邀他出來見面。那是一個陽光暖暖的日子,雖然天氣很冷,可我心裡鮮花鋪地,奼紫嫣紅,美不勝收!我盛裝打扮出現在他面前的時候,他微有一些驚訝。我朝他微笑著點頭,走過去坐在他的身邊。我們說著話,一起散步遊玩,然後吃飯。那天的天氣格外晴朗,我的心亦如那天的太陽一樣,明媚光亮!晚上回到家,忍不住地傻樂。我突然發現這個世界是如此美好。他沒有拒絕我,說明我還有希望。我們算是正式認識了,成了朋友,下一步可能會成為戀人吧。我抱著美好的幻想甜甜進入夢鄉!之後的日子,每每想起這一天,我都覺得心甜到快要化了。

    認識他愈久,愈覺得他是我人生行路中一處清喜的水澤。幾次想忘於世,總在山窮水盡處又悄然相見,算來即是一種不捨(簡幀)。

    2011年12月25日,聖誕節。那是我過的最開心的一個聖誕節了。因為我是和他一起過的。雖然沒有巧克力,沒有鮮花,沒有蘋果,沒有驚喜,什麼都沒有。只有我和他行走在藍天下,碧水旁。說著話,散著步。兩人的身體偶爾碰在一起便趕緊分開。白雲悠悠,我心悠悠。其實最好的幸福,是他給的在乎。

    2012年2月19日,我永遠記得這一天。去做義工返程的途中,路過他的家門。我忍不住給他打電話,他正好在家休假,於是我去他家做客。其實這一次「偶然」,也是我提前設計好的。我們一起喝著茶一起看電視。這一天他親手為我做飯,我覺得好開心,我想到了幸福這兩個字。我多麼希望時間能在這一天停留,那麼我可以永遠和他在一起了。我愛他,不是因為他能帶給我什麼,而是因為我樂於接受他所帶來的一切。哪怕這一輩子只有刷牙,臉,吃飯這三件事,我也願意和他一起做一輩子。就算我壯烈前世,征服滾滾亂世,萬人為我寫詩,而幸福卻是此時,看著他為我忙碌的背影。

    我幻想我們要走到最後,要結婚,要過日子,要相濡以沫,要攜手終身,要到了花甲之年依然有句我愛你。

    我知道我什麼都沒有,可是我有一顆陪他到老的心。

    泰戈爾說眼睛為他下著雨,心卻為他打著傘,這就是愛情。我一直以為,山是水的故事,雲是風的故事,他是我的故事,可是後來他卻用行動告訴我,我不是他的故事……

    我鼓起勇氣追問他喜歡我嗎?哪怕只有一點點?他只有沉默,無盡的沉默折磨的我快要發瘋。我苦苦等了一晚上,始終沒有等來他的消息。這顆心在等待中隨著時間的流逝慢慢沉沒,沉到無盡的海底,無法泅渡!

    如果石頭也會流淚的話,我想做一顆頑石靠在他心裡哭泣,至少,還可以感受到他的溫度。可是他始終如我身邊的一朵雲彩一樣,我只能遠遠眺望,帶著無盡思戀,卻終究抓不住,走不進他的世界。

    那一段時間,我很痛苦。總有這樣的一刻,我只想跪地大哭,嚎啕不止,小心翼翼走完每一步,卻偏偏做錯了關於他的這道選擇題。我恨這個不入戲的對手,明明我們能演一齣好戲,做一個happyending,但他卻偏偏要逼我精神分裂滿懷陰暗,人物性格複雜到值得捧回一尊奧斯卡獎盃。

    我賭氣似的試著不再喜歡他,不再想他,那樣我就不會難過。我以為,我已經把他藏好了,藏在那樣深,那樣冷的,昔日的心底。我以為,只要絕口不提,只要讓日子繼續地過去,他就終於,終於會變成一個,古老的秘密。可是,不眠的夜,仍然太長,而早生的白髮,又洩露了,我的悲傷(席慕容(獨白)。有些記憶,我總以為是死在心裡了。可是有時候,一首歌,一點氣味,一個場景,都讓我想起了他。記憶是不死不滅的,我只是在自欺欺人!

    不能太用力,也不能完全鬆懈。除了拉出完美的聲響,這世上,又有什麼事不是要按照這個要求去做的呢?我的暗戀就是談得這麼用力,最後反而奏出了一首無疾而終的爛俗苦情歌。

    我比誰都希望他幸福,可是一想到這幸福不是因為我,還是會覺得好難過。

    回憶越美好,傷痛就越刻骨!我抱著自己縮在角落裡哭泣,我始終不夠堅強,需要一次次的流淚來發洩我心底的悲傷。我像一個丟了自己心愛之物的孩子,雖然那東西從來不屬於自己。可心裡已經渴盼了成千上萬遍,就以為他就是自己的了,卻終究什麼都抓不住。沒有丟過東西的人,永遠不會瞭解失去的感覺。

    他以為放手可以成全我的幸福,可他不知道,我最大的幸福就是能和他手牽手。

    可是最後他還是離開了,沒有一絲留戀的堅決的走出我的世界,不管撕扯著我的心多麼的傷痛。他永遠也不會明白,最難熬的日子我如何熬過;永遠也不會明白,最炙熱的感情我如何熄滅;永遠也不會明白,最苦澀的傷口我如何掩埋;永遠也不會明白,最空虛的孤獨我如何用血與淚一點點地填滿。人山人海總有人先離開,所以我有何德何能,奢求他的明白?

    三年的點點滴滴,一千多個日日夜夜,我心裡一直盼望渴求的,最後還是一場鏡花水月罷了。

    有人說:你無法叫醒一個裝睡的人,也無法感動一個不愛你的人。這是多麼清醒的痛。明知道不可為而為之,只是因為心裡的一點期盼,就一條道走到黑,撞得頭破血流,最後被感動的只有自己而已。

    悲傷欲絕的我,終於走進了死胡同,於是就有了最開始上演的「自殺」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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