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我們的時代 第一百一十三章 陶青的故事 上 文 / 張正一
方勝曾經無知的認為,英雄是可以是任何人甚至可以是卑鄙的小人,因為他知道阮籍在廣武楚漢古戰場閒逛的時候說過「時無英雄遂使豎子成名」。()
那個時候他才五歲,不知道阮籍是誰,也不明白這句話是怎樣的豪情,他去問方正一的時候,方正一正在喝酒,很不耐煩的說因為那些英雄都是沒用的小人,然後方正一像是突然想到了什麼一樣,拍著桌子問他要不要來一杯,如果不是這樣的話,那麼他就可以滾蛋了。
方勝也曾經想當然的認為,英雄可以是被製造出來的,因為方正一說神就是被製造出來,神也不過是普通的人,正常的人,他們編造了屬於自己的故事,這些故事被誇大之後就變成了神存在過的證據,就像是英雄。
說這個話的時候,方正一喝的酩酊大醉,說他也可以當英雄,他也可以是神,只要他肯去做這個文章,然後方正一指著他的鼻子說,他也是英雄,外面賣肘子的那個胖子也是英雄,誰都可以是英雄,只要有故事就可以了。
然而等到方勝真正知道了陶青的故事之後,方勝就覺得他和方正一可能都想錯了,因為英雄不可能是卑鄙無用的小人,也不可能是只有那麼一點故事的被誇大的存在,英雄一定是很堅強的人,一定是有著自己執念的人,也一定是非常了不起的讓小人和沒用的人沒有辦法去代替的人。
「我家裡面有兩個警察,回家的路上,看到幾個流氓拖著個女人到了一個胡同裡,他們兩個二話沒說就衝過去了,可誰知道居然有槍,還有手雷,又是見過血,戰場上下來的老兵,人沒救出來,還把自己搭上了,他們做人都很直,得罪了不少人,出了這件事之後還要去背黑鍋說什麼擅自行動才造成了這樣的後果,可難道眼睜睜的看著那個女人被糟蹋等著上面的命令不管嗎?」
陶青坐在辦公室那個破舊的不行的椅子上,低著頭看著自己攥的越來越緊的拳頭,然後慢慢的繼續說道:「從那個時候開始,我就下定了決心,以後一定要做個更好的警察,這些流氓,這些罪犯,一個都不放過,可那個時候我什麼都沒有,我想到龍山去投親,可到了龍山之後,才知道我大伯去了省城,下了一場雪,我就病了,身上的錢也被偷走了,我走著走著就倒下了,然後是你媽救了我。」
「再後面,我就去了省城,找到了我的大伯,然後上了警校,那個時候還叫公安學校,畢業的時候,成績不錯,我大伯還認識幾個人,說了我和你們家裡的事情,上面想要用我來抓你們,就派了下來,那個時候,我想過踩著你們升上去,因為上面說只要我立了這個大功,就給我在省城找個位子。」
陶青抬起了頭,臉上的表情變的很溫柔起來,他看著窗外漸漸到來的春天,不知不覺的嘴角就向上揚了起來,然後他轉了過來,看著方勝臉上的愕然,輕輕的小心的像是呵護著自己最珍貴的東西一樣說道:「可我走到你們家門口的時候,就想起你媽把我從泥地裡扶起來的樣子了,那個時候我什麼都看不清楚,我以為是我的媽媽回來了,我抱著她,求她不要離開我的,我一想起這件事,就給了自己一個耳光,那個時候我告訴自己,一定不能變成我最討厭的那種人。」
「你走了之後,我碰到了很多麻煩,不是太會做人,所以沒人喜歡我,你的朋友也討厭我,覺得我沒有人情味,他們也說我不會做事,憑什麼看到流氓要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憑什麼要讓這些流氓去維護社會裡面的秩序,難道這個不是警察要做的嗎?」
陶青搖著頭,臉上微微自嘲的笑了笑,然後說道:「每次我撐不下去的時候,我就會到你們家門口那邊去坐坐,然後站起來的時候,心裡面就好受了很多,有了力量,所以我還是不會做人,還是要得罪人,後來上面說我這樣的不適合做警察,要我去做打雜,先鍛煉鍛煉。」
「這就是你鍛煉的結果嗎?」陶青說這個話的時候,脫下了自己的上衣,他不高大,身材也不健碩,沒有什麼方勝在美國大片裡看到的鐵血警察那樣的肌肉,他只是一個很普通的人,有些微瘦,呼吸的時候還能看到肋骨。
只不過他這個普通的人身上卻有著不普通的傷痕,像是刀子劃過,縱橫交錯,也像是子彈穿過,結出了果實留下硬幣大小的痕跡,看著這些,方勝只覺得自己的呼吸都要停滯了,他完全不敢想像陶青是經歷了怎樣的風雨。
「我不甘心,我也警察,所以不上班的時候,我會出來走走,我會去那些流氓喜歡去的地方坐坐,我想劉鎮這種地方,其實也不會有什麼太過分的事情,可我錯了,我從來沒想到,流氓們拿著刀子在火車站等著外地過來的路人,小偷被發現之後還要高聲叫著同夥一起出來搶劫,這些,竟然是每天都在發生的事情。」
陶青笑著撫摸著自己身上的傷痕,像是說著別人的事情一樣靜靜的說道:「我猶豫過,也怕過,可我是一個警察,我不能不管,可我打不過他們,我被他們捅傷過,也被他們打的人事不省,可我就是沒有死,我既然死不了,那我就要繼續去管,管到了後面,省城裡面的領導終於知道了我,所以我就又成了真正的警察,然後,我就碰上了大案,奪槍殺警察的大案。」
「我中了兩槍,在這,和這。也就是這兩槍,讓我弄死了那個小子,立了大功,坐到了現在的位子。」
陶青指著自己身上的槍疤,繼續微笑著,然後搖了搖頭,自嘲道:「其實那個時候我很怕,怕的不行了,我那天不上班,也沒有資格帶槍,我就是路過,沒事幹在橋底下釣魚,聽到槍聲之後往上面一看,就看到兩個人倒在了地上,那個小子得意洋洋的正在抽煙,我不敢出去,想躲下去,等到他走了再出來。」
「可我聽說的很不一樣。」陶青這個案子外面報道的很簡單,方勝雖然打聽過,但也只是知道有個黑龍江過來的殺人狂殺了兩個追捕他的警察然後奪了槍,只不過這小子運氣不好,被劉鎮的警察圍住亂槍打死了。
這個事情劉鎮不少人都知道,方勝打聽陶青的時候人家就提過一次,但那個人說的也是相當輕鬆,只是在說咱們劉鎮這個地方鎮的就是這些王八云云,還說這個是調動了相當的警力,整個劉鎮都被轟動了,至於陶青,卻是連名字都沒有提過的。
「為了社會影響,平淡處理了。」對於方勝的這個疑惑,陶青有的也只是一聲冷笑,只不過這一聲冷笑,卻讓方勝一下子就明白了這裡面的東西,陶青中了兩槍,要是還能活蹦亂跳那只能說他這個運氣也太好了,然而很顯然的是陶青是不會擁有這種運氣的,那麼答案也就呼之欲出了,不過就是被人趁機拿走了功勞而已。
只不過在方勝看來,要讓陶青這種人讓出功名利祿,這個簡直就是做夢,他這個人是有自己的堅持,想要給大家一個公道,想要分清楚是非,然而在功名上,他的堅持也是同樣堅定不移的,這個是本性裡的東西,就像是方勝和方正一喜歡作亂那樣是不可能被改變或者淨化的。
「他抽完了煙,就拖著那兩個黑龍江的警察往下面扔,扔的時候就看到了我,我躲不過了,就衝了出來,那小子槍打的准,第一槍就打的我快要不行了,我往前衝了幾步,又中了第二槍,但那個時候,我也抓住了他,抱著他就跳到了河裡面,抓的緊緊的,任憑他怎麼掙扎都不放手,他淹死了,我活了下來。」
這個時候陶青突然站了起來,他很堅定的看著方勝,大聲的說道:「然後我告訴自己,這就是命,我活下來,這就是讓我去做個警察,去做個好警察主持公道的,所以我不能讓那些人得意洋洋的把我該得的東西拿走,我拿著槍,問我們局長,這是不是我的功勞,我豁出去了,我也不怕了,我有這個命,誰也不能去擋我的命。」
「你就是我要找的英雄!」方勝被陶青嚇的愣住了,然而他僵硬住的身體裡卻有一種東西突然爆發了出來,讓他一下子從新擁有了活力,他激動的猛的站了起來,眼睛裡發著光,直直的看著被他這個突如其來的變化驚到的陶青,用更大的聲音叫了出來:
「你把我叫到你的辦公室裡來,說你不是英雄,可你早就是個英雄了,我錯了,我錯了,我怎麼會這麼愚蠢想要去把一個英雄製造成英雄呢,沒錯,你就是我要找的英雄,現在,我要把你變成所有人的英雄,讓你的故事,被所有的人都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