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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卷 第119章 情海恨殺 11 文 / 岳勇

    知府大人在堂上正襟危坐,驚堂木用力一拍,眾皆肅靜。

    他目光一掃,喝道:「堂下一眾人等聽判。」

    吳過、司馬恨等急忙跪下,只聽知府大人道:「青陽縣衙捕頭吳過與本案並無牽連,不必治罪,且退到一旁。」

    吳過謝過大人,起身退到一邊。

    知府大人又道:「青陽縣衙水陸兩路總捕頭司馬恨及其妻梅怒雪,你夫妻二人雖無殺人之實,卻懷殺人之心,死罪可免活罪難饒,現將司馬恨縣衙總捕頭一職革去,暫由縣衙捕頭吳過代職,本官判你夫妻二人各杖刑三十,當堂執行,以儆傚尤。」

    司馬恨聽得知府大人如此判法,實在比他想像中的要輕得多,顯是知府大人念他夫妻苦難深重,其情可勉,有心輕判,不由大為感激,連叩三個響頭,拜謝道:「多謝大人恩典,草民願為妻子代受杖刑,望大人恩准。」

    知府大人向梅怒雪一瞧,見她臉色蒼白,身子羸弱,只怕受不起這三十杖刑,當即點頭同意,擲下一枚簽票,左右立即將司馬恨拖下,將衣褲剝至臀下,就辟裡叭啦打起來。

    那行刑皂隸平日頗為敬重這位總捕頭,下手之時,已手下留情,只使了七分力氣,但饒是如此,打得四五十下,早已皮開肉綻,血染衣衫,幾次痛暈過去。

    梅怒雪一旁看著,早已泣不成聲,正要求知府大人將剩下的十杖施於自己身上,旁邊卻忽地站出一人,跪稟到:「大人,卑職願為司馬恨代受杖刑十下,請大人開恩。」

    司馬恨忍痛一看,卻正是先前自己極力誣陷嫁禍之人吳過,見他不計前嫌,願代己受刑,又是慚愧又是感動,心頭一熱,就要流下淚來。

    知府大人見吳過有這份胸襟,也暗自點頭嘉許,道:「也好。」

    吳過謝過大人,立即伏下,受了十下杖刑,並無大礙,自行站起。

    梅怒雪也急忙上前,含淚將丈夫扶起,夫妻相對,竟哽咽難言,恍如隔世。

    知府大人接著判道:「梅府丫環青梅,你買毒殺人,雖非直接下毒之人,亦可算作幫兇,本府治你一個從犯之罪,判流刑二千里,永世不得回鄉。你可服判?」

    青梅流下淚來,叩頭道:「奴婢服判。」

    知府大人略一扭頭,銳利如錐的目光直向花想容望去,道:「花氏,你為謀家產,毒殺親夫,嫁禍於人,用心險惡,罪加一等,本府判你死罪,一待上報核准,秋後即行處決。你可服判?」

    花想容面如灰死,渾身篩糠似的顫抖,忽地腳下一濕,竟然當場失禁,啊地一聲,嚇得暈癱在地。

    左右兩名衙役立即上前,將她拖下。

    知府大人掃了眾人一眼,最後道:「未有新官到任之前,青陽縣衙一切政務暫由縣丞盧超盧大人代理,刑事緝捕之事,由吳過全權負責。如無異議,即刻退堂。」

    堂下眾人急忙恭送知府大人離去,三班衙役齊喝:「威——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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