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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卷 第129章 特大事故 4 文 / 岳勇

    下午四點多的時候,陳名正在報社的電腦前寫一個新聞稿子,手機響了。一接,對方說:「我是周正隆。」

    陳名想起早上沈玲對他說過的話,沒想到正隆房產的老總這麼快就會給自己打電話,忙說:「哦,是周總,您好您好。」

    周正隆說:「今晚六點,我在花城大道喜相逢酒店冰島房等你,請順便帶一份貴報廣告價目表和廣告合同過來。」

    陳名知道廣告的事有戲了,不由大喜過望,忙說:「好的好的,我一定準時到。」寫完手裡邊的稿子,正好到了與周正隆約定的時間,陳名便叫了一輛出租車,直奔花城大道。

    陳名走進喜相逢酒店冰島房時,周正隆一個人正坐在桌子邊等著他。

    周正隆身寬體胖,為人也極豪爽,哈哈一笑,隔著桌子向陳名伸出手來,陳名忙伸手與他一握,說:「不好意思,周總,讓您久等了。」

    周正隆說:「沒關係,是我來早了。」

    他開門見山地問:「在你們報紙,做一個整版廣告,要多少錢?」

    陳名掏出一份廣告價目表遞給他,說:「整版三萬,半版一萬八。」

    周正隆從西裝口袋裡掏出一本支票簿,爽快地寫了一張三十萬元的支票,從桌面上推給陳名:「金山大廈的售樓廣告,整版,連登十期。廣告案,我會叫廣告公司設計好後再傳給你們報社。」

    陳名心頭一跳,三十萬元的廣告費,足可令他在那個見錢眼開的張鶴面前挺直腰桿吐氣揚眉了。

    他正要伸手去接支票,周正隆忽然一縮手,又把支票收了回去,盯著他說:「不過陳記者,在簽定這筆廣告合同之前,周某有個小小的條件。」

    陳名說:「周總有什麼要求,請儘管吩咐。」

    周正隆掏出一支大中華,點燃後夾在手指間,忽然問他:「韓香這個女孩兒,陳記者認識吧?」

    陳名狐疑地點點頭,說:「在金山大廈工地上見過兩次,算是認識吧。」

    周正隆吐出一口煙圈,不動聲色地瞧著陳名,目光漸漸變得銳利起來:「有人看見在金山大廈工地出事故的那天上午,韓香曾交給你一包東西。我的要求很簡單,只要你將韓香交給你的那包東西交給我,這份廣告合同我立即就簽了。」

    陳名一怔,這才想起韓香曾經交給他,叫他代為保管的那個包裹得嚴嚴實實的信封。

    陳名略一抬頭,正好瞧見周正隆那雙深不可測的眼睛裡,似乎帶著一絲陰險的笑意。

    他心頭猛然一震,忽然想起韓香當時的緊張神態,她將這信封交給自己幾天後便遇車禍身亡,這是巧合還是……

    韓香交給自己的東西,周正隆為什麼想要回去?

    難道那信封裡東西與他有關,難道韓香的車禍與他有關?

    新聞記者的敏感,立即使陳名意識到這其中必有蹊蹺。

    不管如何,韓香交給他的東西,絕不能落入別人手中。

    想到這裡,陳名不由把頭一搖:「周總,我想你可能搞錯了,韓香與我,不過萍水相逢,並不十分熟識,她怎麼會有東西交給我呢。」

    周正隆臉上笑容倏收,盯著他道:「只要你交出那包東西,就可以拿到好幾萬塊廣告提成。你最好想清楚了再答覆我。」

    陳名越發覺得其中必有隱情,更加堅定了決心,說:「周先生,我想得很清楚,實在想不起韓香曾經交給過我什麼東西。」

    周正隆臉色一變,眼中寒光一閃,收起桌上的支票,起身說:「那好,陳先生,咱們的廣告合同取消了。等你想得起來的時候,咱們再談。」說完用刀鋒般的眼神狠狠盯了陳名一眼,摔門而去。

    陳名疑竇叢生,心知韓香交給自己的那個信封裡,必定藏著某些讓周正隆心存顧忌的信息。

    待周正隆一走,他便也立即離開了酒店,乘出租車趕回報社。

    韓香交給他的那個信封,他並沒有帶回住處,而是一直鎖在自己的辦公桌裡。

    天色已晚,辦公室裡的同事早已下班走了。

    陳名開了燈,打到自己的辦公桌,掏出鑰匙,打開最下面一個抽屜,拿出那個被透明膠布包裹得嚴嚴實實的信封,猶豫一下,還是拿起剪刀,剪開了信封口。

    最先從裡面滑落下來的,是一封寫在白紙上的信,內容如下:

    陳記者:

    當你打開這只信封時,我已經帶著父親的骨灰,回到了鄂北老家。我留下這只信封,只不過是想將金山大廈工地那次事故的真相告訴你,並希望能通過你和你們報紙,將真相公之於眾。其實那一場事故,並非是由於吊車工人操作不當引起的,而且傷亡人數,也遠比沈玲公佈的要多。

    周正隆為了節省成本,一直偷工減料,在金山大廈的建築上使用低價劣質水泥。出事的那天晚上,正是由於頂層的一堵承重牆質量不過關而突然倒塌,砸垮了外面十幾層樓高的腳手架。當時正在腳手架上忙碌的工人多達三十餘人,全部摔落下來,十三人當場摔死,七人重傷。因為周正隆沒有給工人們買保險,工地一旦出事,所有賠償都得他自己掏腰包。按照相關政策,在這種情況下,他至少得給每個死亡的工人二十至三十萬元不等的賠償。這樣一算下來,這場事故,他至少得賠償傷亡工人數百萬元。

    最重要的是,國家相關法規規定,一次死亡三人(含三人)以上九人以下的事故,可以定性為重大事故,一次死亡十人(含十人)以上二十九人以下的,為特大事故。如果按這個標準來定性,金山大廈工地的這起事故,就是一起特大事故。發生這麼大的事故,一旦調查起來,身為公司法人代表的周正隆只怕難逃牢獄之災。

    為了減少賠償,規避責任,周正隆便使出瞞天過海之計,叫來一批馬仔,連夜把現場清理乾淨。死亡的十三個工人中,只有我父親和另一個工人有家屬在工地上,周正隆答應我們只要我們不把事情捅出去,他就給我們兩家每家賠償二十萬。而另外十一個死亡的民工,來自全國各地,既無老鄉又無親人在場,便成了他毀屍滅跡的對象。他交待其助理沈玲,如果有人問起,就說這場事故是一起由於工人操作不當引起的人為事故,事故中只有包括我父親在內的兩人死亡……

    所幸的是,我身上當時正帶著一台數碼相機——這台相機本是我從同學那兒借來的,想來青陽跟父母親照兩張合影帶回學校。我躲在一堆磚塊後邊,將周正隆指揮馬仔「處理」這起事故的全過程都拍了下來。但是因為我父親的死亡賠償款還沒拿到手,所以不敢貿然把這些照片公佈出來。只好將相機的儲存卡取出,裝入信封交給你。我一旦拿到周正隆的賠償順利回到老家,就立即打電話給你,叫你拆看這封信……

    讀完信,陳名把手伸進信封裡一摸,果然有一張數碼相機sd儲存卡。

    他急忙打開電腦,插進讀卡器。

    儲存卡裡果然儲存著不少照片,打開一看,前面幾張,都是韓香與父母親在工地上的合影。看到第八張的時候,照片上的光線為之一暗,出現了金山大廈工地腳手架倒塌,工人們紛紛摔到地上的鏡頭。

    往下一張,卻是正隆房產的老總周正隆帶領著數十名馬仔趕到事故現場,驅趕四周圍觀民工的場面。

    第三張,事故現場亮起了一盞大燈,慘白的燈光下,十幾具血肉模糊的屍體一字兒排開,場面觸目驚心。

    陳名一數,正是十三具屍體。

    第四張照片,一輛沒有牌照的三圍欄帶棚小貨車停在事故現場,周正隆正指揮幾個馬仔往車上裝屍體,地面上,已只剩下最後兩具屍體……

    一共有十七張照片,果然像韓香在信中所說,用鏡頭詳細記錄了周正隆帶領一幫馬仔「處理」這起事故的全過程。

    而可憐的韓香,在寫這封信的時候,還天真的以為自己能順利回到老家,卻不知在陳名拆看這封信時,兩人竟已陰陽相隔。

    從現在的情形來看,置她於死地的那一場車禍,顯然是周正隆在覺察到蛛絲馬跡之後為絕後患而精心設下的陰謀。

    周正隆在設計害死韓香之後,原本以為可以安枕無憂了,卻不想有人向他透露消息,說在金山大廈出事的那天,看見韓香曾跟陳名這個記者有過接觸,並將什麼東西交給了陳名。於是周正隆又大感不妙,立即把矛頭指向了陳名。

    想到這裡,陳名忽然又想起了沈玲,她為什麼執意要到自己的出租屋裡去,為什麼對他這個久未聯繫的老同學表現出過度的熱情,為什麼執意要給他整理房間打掃衛生,甚至連最骯髒的角落也不放過?

    那只有一種解釋,她是受周正隆之命,不動聲色地到陳名的出租屋裡尋找這個信封去的。

    陳名的心,頓時寒了。

    陳名咬咬牙,抓起桌上的電話,撥通了張鶴的手機:「張社長,我手裡邊有一條爆炸性新聞,你敢不敢登?」

    張鶴說:「小陳你別一驚一乍的,先說說是什麼新聞?」

    陳名就把金山大廈工地瞞報事故傷亡人數的事說了,張鶴一聽來勁了,道:「咱們報紙不就是要搏出位嗎,這樣的新聞登出來,肯定賣得比省城晚報還火。小陳你辛苦一點,連夜把這個稿子寫出來,要特寫,一定要寫得有力度有深度,要有振聾發聵的效果,然後將稿子和照片發到我郵箱,明天我一早上班就看。只要你寫得好,下期頭版全都是你的了。」

    放下電話,陳名抑制住滿心的憤慨,在電腦裡打開檔,敲下了「2個還是13個?正隆房產金山大廈工地特大事故被瞞報的背後……」這個新聞標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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