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築基 第三十六章 流民有 文 / 種牙家
馬車在平直的馬路上歡快的行著,路邊望去沒有一點閒田,看上去也沒有什麼大型的野生動物,所有能用的地都被使用起來了。
從路牙邊開始就是田地,一塊田接著一塊田,種著各種莊稼和經濟作物。
星羅棋布分佈的池塘裡滿噹噹的都是游弋的鴨子,看護的農夫修建了小棚在一旁守護著。
路邊上一個村鎮緊挨著另一個村鎮,有的路則直接從村鎮中穿過。富庶的鄉村,清新的空氣,白牆黑瓦,渾然天成為濃墨淡彩染就的鄉村風情畫。
快樂郊遊的城裡人,穿著華麗。騎馬、坐轎或者乘坐馬車,成為了「鄉村風情畫」上點綴的重要風景。
等待被僱傭的男男女女們,聚集在運河碼頭或鄉鎮的出入口,衣服相對樸素,但是臉色絕對健康、自信,和諧的成為畫面裡的群眾演員。
七月的陽光,正午十分是相當的毒辣,烤的人汗流夾背。但懶洋洋的騎在馬上的高進,還是非常高興。
高進成功的說服了陳大儒一家,在唐龍的事跡被廣為傳誦前,竊喜著告別了高樓林立的江都縣,弄的花水木依依不捨的送到了長亭十里。
陳大儒也非常開心,雇了幾輛馬車,載著家眷,帶著兒孫,前方開道,搞了個衣錦還鄉。
南通州,位於長江入海口北岸,距離江都四百多里地。
大明朝的長江入海口和高進後世的不一樣,東海瀛洲崇明島還和傳說中的瀛洲一樣飄忽不定,隨時這邊塌塌那邊積積。啟東還在水下等待崇明外沙加盟,海門縣正面臨不斷塌沒的命運。
李媽帶諸女告別了揚州府,雖然有點還沒逛到市集的遺憾,但是桶了這天大的簍子,能夠盡快脫身,倒是快事!
高進領頭,騎著大馬,護著諸女的馬車,馬術操控已然自如,心內小小有點自得。人pla訓練騎兵三個月就要出師劈標靶,我這也算優等了啊!
訓練一隻馬隊,看來半年不成問題,是哪些穿越者學不會騎馬呢?高進學曹操放聲大笑三聲。
路邊突然急速竄過來一人,衝進車隊,撲高進而來。嚇的高進急忙勒馬拉橫。
高進舉起手上長木棍怒道:「不要命拉!」
來人卻是一個小乞丐,蓬頭垢面,披頭散髮,左手一根樹棍子,右手握著一隻破碗,渾身餿臭。
高進放下棍子,捂著鼻子喝道:「走遠點,差點撞死你。巴雅爾,拿張餡餅給他。」
巴雅爾應了,正欲拿餡餅,那小乞兒左手撩起頭髮,露出臉蛋大叫:「高少爺,是我,船老大王福的小兒子,王有根。」
高進定睛一看,呀,可不是:「有根,這才十來日,你怎麼搞成這個樣子?」
那王有根一把抱住高進的大腿,一邊痛哭,一邊嚎道:「那日你們走後,我們把船開進長江,也休養了幾日。正想尋覓一處暫時安身,不想遇到官軍水師,說是徵調民船。我們不肯,就說我們通崇明水匪。」
高進心痛自己的新衣褲,捏著鼻子道:「你父親呢?」
王有根用黑手抹了把鼻涕,順手在高進褲上揩乾來,留了幾團黑跡,繼續道:「父親上前理論,被打成重傷。我們全家都被趕下船,錢財全被搶光,無以聊生,沿街乞討都六七天了。」
高進看著自己完蛋了的新褲子,沉痛的說道:「那你父親現在何處?」
王有根聽高進如此關懷其父,立刻站直:「我來帶路,就在前面橋邊的樹林裡。」
高進等人隨王有根趕到樹林裡,見王福的家眷橫七豎八的聚集在內,王福身上蓋一面破衣服,眼窩深陷,奄奄一息。
王有根激動的大叫:「父親,我們有救了,我遇到了高少爺。高少爺肯來救我們了。」
高進感覺自己立馬高大起來,頭上也戴上了一個大光圈。
高進溫柔的看著王福,笑著,這個應該是必備的表情吧,高進心想,是說我來晚了好呢,還是說你受苦了好呢!
被打的半死加上餓的兩眼昏花的王福睜開眼睛,模糊著看到一張胖臉,皮笑肉不笑的正盯著自己,一言不發。
王福心裡一緊,牛頭馬面,難道這就要死了,不,不!
眼前清楚了點,是——是該死的高胖子。王福太高興了,太好了,我還還沒死!
王福緊緊的握住了高進伸來的手,兩隻手互相緊緊的握著——他們都沒想到,這次握手後世記錄為歷史的握手!
王福此刻的感覺就是握住了救命稻草,高進也正因為想到別緻的台詞,自我感覺良好。
「王福船長,跟我走吧,有肉吃——管夠!」
王福和家眷們都高興了,周邊的聚集的一些流民或乞丐聽了也都高興了。
四天後,站在南通州的段家橋上,陳大儒興高彩烈,對身邊的大兒子陳仁道:「大郎,我們回家了!離家多少年,這次我們也要翻修老屋,光宗耀祖。」
大郎陳仁努努嘴:「是回來了,可後面跟了好幾百乞丐和流民,這也太驚世駭俗了。沿途好多村鎮都關門閉戶,甚至出動民壯防備。」
正說著,只見前方村子裡鑼鼓齊鳴,衝出一隊民壯。
陳大儒苦笑道:「高少爺好心,收留船長王福一家,哪知道周邊乞丐與流民也跟著來,結果一路上乞丐聞風而至,越來越多。」
陳大儒內人道:「高少爺真是個大善人,好心有好報,你看看這一路上人家把流民和乞丐都照顧的好好的,真是萬家生佛。」
張郎中騎馬上前道:「師兄,看來前面你要去解釋下。這裡的保長不就是你七叔。」
陳大儒去解釋的同時,胖子高進,正騎馬努力的來回維持著身後這一大串尾巴的秩序。
盛世哪來這麼多的流民和乞丐呢?高進想破了腦袋,只記得大量的歷史學家說明朝人口流動管控嚴格,有嚴格的路條制度,無路條離家百里即為「流民」,巡檢司即可緝拿。
高進記得,明末工匠、士兵、士人可以游寓與寄籍,商人有商籍,還有附籍與客籍制度,看來明朝的路引制度不是孤立使用的。
明書籍曾記載:「荊湖之地,田多而人少;江右之地,田少而人多,江右之人大半僑寓於荊湖。蓋江右之地力,所以不足以給其人,必資荊湖之粟以為養也。」
這一記載說明,因為土地兼併與人口的大量增加的矛盾,使很多農民無地可種,需要流亡到外地謀生,成了「流民」。
隨著明朝城市的發展,城市還有新添的「十八民」,分別為道士、醫者、卜者、星命、相面、相地、奕師、駔儈、駕長、舁夫、篦頭、修腳、修養、倡家、小唱、優人、雜劇、響馬賊,全都「不稼不穡」,如不流動何以謀生?
高進搖了搖頭,這些歷史學家,一廂情願的強調封建社會時是沒有人員和商品的流動的,,反證資本主義萌芽的條件不足。
媽的,人員和商品不流動,野豬皮早餓死了!還用我在這裡苦逼的養乞丐和流民!
高進憤憤的吐了口唾沫,呵斥著他臨時任命的幾個流民小隊長:「看好自己的人!記吃不記打的就讓他們滾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