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卷 恐怖的7號公寓 第三十四章 :連續死亡的可能性 文 / 雲卷-雲舒
7月18日
市公安局刑警大隊付延青辦公室
「關於7號公寓四起案件之間的關聯,都說說看法吧。葛菲,從你開始。」付延青簡練地作了會議的開場白。
「我先簡要梳理一下四起案件的現有關聯。」付延青話一落音,葛菲立即說道,「從身份角度分析,四起案件的受害者夏蘭、阮明英、程雅芬、齊娜,都與明珠小區7號公寓有關,她們或是租客或是房東。除此之外,四人沒有其他共同點。從案發時間分析,四起案件的時間比較集中,尤其是前三起案件,案發時間分別為2009年9月22號、9月26號、9月30號,最後一起,為今年的2月19號。從案件關聯性分析,程雅芬來到潼陽的原因是為了弔唁夏蘭,所以說,她的遇害,和夏蘭之死有著間接的聯繫。除此之外,別無其他。最後,從受害者的關係分析,由於角色競爭的緣故,夏蘭和齊娜之間有過嫌隙。另外,在程雅馨職業選擇問題上,夏蘭和程雅芬也有過不同意見。而阮明英與其她三人,目前尚沒有證據證明,之間有過矛盾或摩擦。」
稍稍停頓了一下,葛菲繼續說道,「以上陳述,只是四起案件的表面關聯。但是,僅從這一層面分析,是遠遠不夠的。所以,我有個想法,不知是否可行?」
「有想法直說,不必顧忌。」看到葛菲請示的眼神,付延青立即示意。
「我認為,關於四起案件關聯性的討論,可以效仿之前的個案分析,做一下假定性推論。」葛菲解釋說。
「對關聯性做假定性推論?是什麼意思?」聽了葛菲的話,曲皓顯得有些迷惑。
「根據現有證據,可以看出,四起案件存有一定關聯性。但是,這種關聯性是否暗示著案件另有隱情,就無從確定了。畢竟,四起案件都已被定性為意外,而非謀殺。假如是意外的話,四起案件的關聯性就僅是偶然了。而如果真是謀殺,那麼,關聯性就會成為破解案件的關鍵鑰匙!」葛菲進一步闡述著自己的觀點,「而事情的真相,就只有以上兩種可能性。一,四起案件相對獨立,彼此沒有案情牽扯,即便存有關聯性,也是巧合。二,四起案件之間有案情牽扯,並且尚有未知的真相存在。現有的關聯性,就是對未知真相的暗示。因此我認為,既然是對案件的重新審視,那麼,我們就應該自然放棄掉第一種可能性,而是以第二種可能性為前提,進行案件的假定性討論。」
「懂了!」葛菲話一落音,曲皓就興奮地說,「你的思路太正確了!不然的話,我們就總在原地打轉。如何假定,趕緊說說吧!」
「這只是我初步的想法,具體的思路,我還沒有理順。」葛菲有些歉意地說。
「趙鑫,看你挺著急的樣子,是不是葛菲的想法和你對上了?」早就注意到了趙鑫意欲發言的樣子,付延青不由說。
「知我者,付隊也!」終於輪到自己了,趙鑫急忙接話道。
「葛菲的思路,我十分贊同。既然你也是相同的觀點,就詳細說說吧。」付延青笑著鼓勵道。
「好!」得到了肯定,趙鑫顯得更有底氣了,「原本以為,自己的想法有些天馬行空,誰知大家思路都一致!既然這樣,我就直言不諱了!」
重新理順了一下思路,趙鑫正式發言了,「在假定四起案件非意外且有關聯的前提下,我總結了以下四種可能性:第一,報復。即四名受害者曾經共同侵害過某人、某集團或是某組織的現實利益,導致受侵害者的打擊報復。第二,滅口。即四名受害者都知曉某人、某集團或是某組織一個見不得光的秘密,為了繼續保守秘密,四人遭遇了秘密持有方的滅口。第三,利益。即四名受害者有著某種共同的利益,在利益紛爭過程中,因為弱勢,而被更強勢的一方所害。第四,夏蘭。即夏蘭的死是兇手的根本目的,而阮明英、程雅芬、齊娜三人起初並不是兇手想要謀害的對象,但是,她們可能或多或少地掌握了夏蘭之死的某些細節。為了掩藏夏蘭被謀害的真相,兇手一併害死了其餘三人。」
「很全面,基本上逃不出這幾種可能性。」趙鑫剛說完,曲皓就忍不住發表了意見,「但我個人覺得,前三種可能性為真的幾率很小。根據案件相關人員提供的證詞,夏蘭、齊娜與阮明英之間,僅僅是房屋租賃的關係,平日裡,除去收取房租,她們二人與阮明英幾乎沒有其他交往。照這種情形看,她們共同侵害過他人利益或共同知曉某件秘密的可能性太小了。至於程雅芬,就更不可能了。在夏蘭出事之前,她根本就沒有到過潼陽,滿打滿算,她在潼陽停留的日子不過三四天的時間,在這段時間裡,程雅芬是否與阮明英碰過面都成問題,就更不要說其他關聯了。」
「聽你的意思,是同意第四種可能性?」這時,趙鑫插言了。
「不能說完全同意,但相比較之下,也只有這種可能性說得通,符合邏輯性。並且,我還有兩條證據可以支持這種可能性。」曲皓回答說,「一,相對於其他三名受害者,夏蘭的名氣最大,又牽扯到轟動一時的《一世情緣》『柳清心』選秀,因此,她最有可能令人起殺心。二,四名受害者之間,並不是彼此間都有關聯,但無獨有偶,其餘三人都與夏蘭有牽連。一個是房東,一個是兩小無猜的好友,還有一個是競爭對象。可以說,四個人的關係網,明顯是以夏蘭為中心的。三,最後一點,也是最重要的。就是三人都有知曉夏蘭死亡秘密的可能性。程雅芬是她的密友,這自不必多說。而齊娜與她同住7號公寓,況且,根據卷宗上的詢問記錄,在夏蘭出事時段,齊娜並沒有外出,就在7號公寓102房間。當丹妮發現夏蘭死亡後,第二個到達死亡現場的,正是齊娜。這也就不可排除,齊娜知曉夏蘭某些死亡秘密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