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卷 被詛咒的婚禮 第一百四十四章 :百口莫辯的嫌疑人 文 / 雲卷-雲舒
「還有最重要的一點!「小宋緊接著說到,」已經在齊樺家搜查過了,並找到了那件藍色牛仔連衣裙,在連衣裙一處不起眼的褶皺裡,發現了一些泥土粒,經檢驗,與7號公寓藏匿衣服和請柬的燕子窩泥土成分一致!現在完全可以確認,藏匿這兩樣的東西的,就是齊樺無疑!「
「這些證據,表明齊樺有重大作案嫌疑!她現人在哪裡?帶回局裡了嗎?「付延青問。
「昨晚就帶回來了!只不過您去局裡開會了,沒來得及向您匯報。「小宋回答。
「態度如何?「付延青問。
「態度很壞,極不配合!一到局裡就發瘋,根本就無法訊問。不過,現在有了這些強硬的證據,不怕她不招!「想著自己的成果,小宋信心滿滿。
「立即讓趙鑫提審齊樺,我要親自問話!「付延青如此吩咐著,目光異常冷峻。
市公安局刑警大隊訊問室
「你們幹什麼?!我又沒犯錯!憑什麼把我帶到這個地方?!你們是執法犯法!」直到現在,齊樺的情緒都萬分激動。
「齊樺,我們不會執法犯法,更不會隨意冤枉一個好人。但我必須告訴你,能把你帶到這裡,就一定有充分的理由。假如你真的沒犯錯,唯一能夠快速離開的方法,就是好好配合,如實回答我們的問題。所以,是走是留,全憑你的態度。」面對咄咄逼人的齊樺,付延青氣勢更為凌厲。
「有什麼話快問吧,我可不想呆在這黑咕隆咚的地方!」齊樺極不耐煩地說。
「這套衣服認識嗎?」見齊樺終於穩了下來,趙鑫便向之展示了那套「齊娜」的服裝。
「姐……姐姐……姐姐的衣服?!沒錯!在婚禮現場!我看見的人,就是穿了這套衣服?!你們……你們怎麼會有這套衣服?!難道……你們找到了出現在婚禮現場的人?!她是不是姐姐?!還是……有人假扮姐姐?!」令二人猝不及防的是,看到衣服的瞬間,剛剛穩定的齊樺,頓時又激動了起來,說話聲音都顫抖不已,眼淚頓時也流了下來。
見狀,老道的付延青不由和趙鑫對望了一眼,內心的感受不言而喻:對這套衣服,齊樺似乎不像是操縱者。
「先不要著急問這套衣服的來源,我再讓你看一樣東西。」隨即,趙鑫又將那張請柬展示在了齊樺面前,「你仔細看一看,這張結婚請柬,是不是你在婚禮現場丟失的那張?」
「看樣子應該是的……」粗略看了一眼,齊樺幾乎要承認了,但是,繼而看到上面清晰印著的「九點」字樣,她即刻便否認了,「不!這不是我收到的請柬!雖然上面寫著我的名字,但婚禮時間不符,我收到的請柬上,明明寫著是八點!!」
「既然你否認請柬是自己的,那麼請你解釋一下,為何這張請柬上,只有你與盧傑的指紋?!」趙鑫嚴肅地問。
「什麼……上面有我的指紋?!這怎麼可能?!我那張請柬的時間是『八點』!絕不是『九點』!」齊樺依然據理力爭。
「10月18號晚上,你在哪?」付延青接著問。
「10月18號……」仔細回憶著,齊樺如實回答道,「我在公寓,哪裡都沒去。」
「是萬華小區2號樓1單元402室的公寓嗎?」隨即,趙鑫便準確報出了公寓地址。
「是……是的。」見公安人員對自己的關注已是如此仔細,向來滿不在乎的齊樺,此刻也不免有了一絲緊張。
「你看一看這段監控視頻,裡面的人是不是你?」緊接著,趙鑫又將那段藍色牛仔裙女子的視頻在齊樺面前播放著。
「這……」畫面很模糊,裡面的人裝扮又酷似自己,一時間,齊樺也有些懵了,僅是女子手中的藍色包袱令她生疑,「是萬華小區嗎?看衣服像是我……可……我不記得自己曾拿過那種東西。」
「齊樺,根據你的說辭,在婚禮當天,這套衣服是穿在另外一個人身上,請柬不是你收到的那張,10月18號晚上你也沒有離開過公寓,是這樣嗎?」付延青總結似得問。
「除非你能找到證人,證明在這個時間段,你的確沒有外出。」趙鑫說。
「我……」那個時間段,正是樂天去酒吧駐唱,鍾海強埋頭做遊戲軟件的時候,沒有一個人能為自己證明!想到這裡,齊樺的身體又是猛地一哆嗦。
「沒有人證明,整個晚上,都是我一個人在公寓。」此時的齊樺,一掃先前的蠻橫,有氣無力地說。
「也就是說,你不能證明,自己沒有外出過,是嗎?」趙鑫再一次問。
「可我真的沒有外出過!!真的沒有!!你們相信我!!我沒有必要騙你們啊!」此時,齊樺真是急了。
「別著急,我們的話還沒說完。」趙鑫接著說,「在婚禮現場,盧傑是被注射了劇毒氰化鉀而死,而我們從這套衣服上,也發現了這種劇毒溶液的殘留物!這就說明,盧傑被害時,身穿這套衣服的人,應該就在犯罪現場,甚至於,這人就是兇手!還有一點,致盧傑死亡的注射器上,也只發現了你的指紋!另外,現場遺留了你的胸針,這你是清楚的,請問,你能對我們詳細解釋一下這些疑點嗎?」
「什麼?!!」聽了趙鑫的話,齊樺簡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注射器上有我的指紋?!不可能!你們騙人!婚禮當天,我根本就沒見到盧傑!怎麼可能有機會害他!」
「可盧傑的屍體被發現時,只有你與他同在現場。」趙鑫提醒著。
「趙警官!您太健忘了吧?!我是與他同在現場不錯,可我早已被襲暈倒了!並且,我進入側廳的時候,裡面黑洞洞的,一個人影都沒看見,就更不用說盧傑了!你們……你們不去查那個襲擊我的人,反倒把我扣在這裡問來問去的,這是什麼道理?!」齊樺極力爭辯道。
「盧傑被害前,只有你進過教堂側廳,並且,你受傷的部位在額頭,不客氣地講,你完全有機會在等待盧傑進入側廳繼而實施殺害後再將自己擊暈,偽造你在現場被襲的樣子。」為了激發出齊樺的真實情緒,趙鑫故意說到。
「你……你簡直太過分了!」果然,此話一出,齊樺氣得臉都綠了,「請問趙大警官!當時你在現場嗎?!你有監控證據嗎?證明我是先殺人再自傷嗎?!如果沒有,請不要妄加斷言!這可配不上你刑警的身份!」
「是不是妄加斷言,我們稍後再議。接下來,我們還要向你出示一件重要東西。」說著,趙鑫又迅速將那件藍色牛仔連衣裙呈了出來,「這件衣服,你該更熟悉吧?它正是從你的公寓搜出來的,其歸屬,應該不必我說。」
「沒錯,這就是我的衣服,它怎麼了?」齊樺問。
「承認是你的衣服就好。」趙鑫接話道,「在這件衣服的蝴蝶結褶皺裡,我們提取到了一些泥土狀的顆粒物,經過檢驗,這些顆粒物,與7號公寓地下室101室上方的燕子窩築土成分一致。試想,沒有靠近過燕子窩的人,其衣服上怎麼會遺留下與此相同成分的泥土?所以說,這件衣服的主人,就一定接觸過燕子窩,而近期接觸過燕子窩的,就是視頻畫面中的女人,因此,該是不難判斷了吧,衣服的主人,接觸過燕子窩的人,藏匿過衣服和請柬的人,就是你——齊樺!」
「不!!不可能!!」一瞬間,齊樺再也忍不住了,發出了一聲淒厲的尖叫,曾有的恐怖情緒也在剎那之中緊緊裹住了全身。
「想擺脫嫌疑也很簡單,只要你能夠證明,監控錄像裡的人不是你。」趙鑫穩穩地說。
「這……這還用證明嗎?那晚我根本沒出過門,監控裡的人肯定不是我!」齊樺努力爭辯。
「方纔我已經說了,除了你之外,2號公寓1單元的租戶裡,再沒有與監控女子身型符合的。況且,監控中的人是先出後進,這就說明,監控中的女子,正是居住在2號公寓的,試問,若非是你,還有其他解釋嗎?」趙鑫又問。
「我……」一時間,齊樺語塞了。
「還有最後一件東西。」此時,輪到付延青發話了,只見他出示了一雙女鞋,「齊樺,這雙鞋也是從你的公寓搜出的。經比對,這雙鞋的鞋底紋路與7號公寓地下室留下的鞋印相吻合,並且,在這雙鞋的鞋底,我們提取到了部分燒焦物,也與地下室火燒後的殘留物質成分相符,由此可以斷定,這雙鞋的主人,也到過7號公寓地下室!衣服和鞋子上都殘留了地下室的物質,齊樺,你還敢說,當晚沒有去過7號公寓嗎?!」
「沒有!我就是沒有去過!」因為氣憤,齊樺的臉早已漲的通紅。
「那衣服和鞋子你如何解釋?」趙鑫接著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