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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 節目錄 第十七章 舊案 文 / 零點九和一

    第五日休庭。

    輿論對現在案情走向看法分歧很大,有人就案件的疑點用陰謀論解讀,認為兇手是被冤枉,大部分則認為雖然有疑點,但警方都給出合理解釋,錢偉廉死罪難逃。

    劉廷心情並不好。

    下午時,有兩個女生突然來報案,被轉到劉廷這裡。

    「我們每日都要乘坐小輪由簸箕灣到觀塘上學。曾經在船上出過事情。」

    兩個女生普通在校生打扮,白色裙子,齊肩短髮,很普通。

    「什麼事情?」劉延追問。

    「我們被……」

    「騷擾。」另一個女孩補充道。

    「具體過程?」

    兩個女生互相對望,似乎都希望對方說出來。

    「我們是看了這幾天報導才鼓起勇氣報警。」第一個女孩說,另一個馬上補充:「我們和死者陳怡麗是同一所學校,所以不希望那個被告逍遙法外。」

    錄完口供,劉廷看她們倆個:「在這上面按一個手印。」

    「你來吧。」

    「你來。」

    兩人都不願意。

    「兩個都要按,因為你們同時報案。」

    「那是不是說說錯話要負責任?」

    「為什麼這麼問?」

    「……因為是去年的事情了,我們有些擔心記錯細節。」

    「不是沒有這種可能。」

    兩個女生臉色緊張起來。

    「你們兩個是同時被騷擾的?」

    「是!」

    「不是!」

    兩個人答案不一致。

    劉廷皺眉頭,他找來下屬:「你今天下午不用做別的事情,就和她們兩個反覆練口供,明天上庭要是讓律師找出他倆的破綻,我就讓你好看!」

    下屬:「是,頭。」

    兩個女孩臉上表情惶恐不安:「要不我們不報案了。」

    「不行!已經登記了,明天你們必須作證。」

    下屬小聲說:「頭,會不會冒險?」

    劉廷猶豫一下:「幹好你自己的,別那麼多廢話!」

    第六日開庭,其中一個女孩坐在證人席上:「我每天上學需要作渡輪從簸箕灣到觀堂,去年四月份時候……」

    律師搶話:「哪一天?」

    女孩語塞:「我記不清了。」

    檢察官:「反對,事隔時間較長,而且具體時間並不影響整件事情性質,律師通過這種事情給證人製造壓力會影響敘述。」

    律師:「法官大人,時間對核實事情真假非常重要,證人遇到這類事情應該會有較明確的記憶。」

    法官:「反對無效,證人必須回答。」

    女生:「……15號?我記得是去補課,應該是週五下午,我和陳喬紅上船後坐下,當時船上人很少,我們坐在倒數第二排位子,然後一個男人上來,我記得她一眼就看到了我們兩個,眼神很不友善,有些猥瑣,立即又把眼光閃過去,望向別處尋找位置。

    當時船上大把的空位,他先找了一個想要坐下,但坐到一半似乎有些猶豫,身子停止下來,靜止幾秒後,突然又從位置上出來,表情很不自然,眼神斜下方望向地面,側著身子朝後面走來。我當時就有不好預感,但他一直走到我們身後座位那裡,然後站住。」

    律師:「你說船上大把空位,為什麼你們倆又特意選擇倒數第二排位置?」

    「因為學校告訴我們上下學要注意安全,其中提到坐車船時候最好坐在角落裡,防止有人在後面騷擾,並可觀看全局。所以我們兩個每次只要條件允許都會坐在最後一排。但這次我們最後位置上有別人吃剩的殘渣食物,還有飲料灑出來的痕跡,所以我們沒有坐。而他走到這裡後,低頭拿出衛生紙仔細擦拭座位,然後入座。」

    「你看到的?」

    「我不敢回頭,只是覺得很不舒服。從感覺上能知道他在做這些事情。」

    「你們沒有考慮過離開換位置麼?」

    「我和同伴曾經互相小聲商量,同伴說他要是變態,再跟過來怎麼辦?我也很害怕,我們兩個就沒有動彈。」

    「然後呢?」

    「然後船開動,我曾經假裝望向窗外,通過玻璃看他動靜,發現她也在通過反射看我,當時把我嚇壞了。我腦袋中一片空白,但他立即轉頭,假裝什麼都沒有發生。」

    「再之後呢?」

    「我一直非常緊張,我同伴也緊張,我們兩個不敢隨意動彈。但好在他在後面,也沒有什麼奇怪的動靜。後來我聞到一股煙味,是他開始抽煙,煙氣不知是否故意被他吹到我和同伴中間,我想咳嗽,想開窗戶,但都怕刺激到他,最後都沒有行動。又過一陣,我感覺聞到焦糊味,我很緊張,但又沒有什麼異常事情發生,我用求助眼神回頭看同伴,發現同伴已經哭了,突然站了起來。」

    「為什麼?」

    「她站起來後,我才看到她的臀部位置裙子已經被煙頭燙穿出來一個圓洞!」

    法庭嘩然。

    「之後發生什麼?」

    「之後我怕極了,也立即站起來,摸自己裙後,才發現也已經被燙了一個圓洞……我和她再也坐不住,她拉住我,我們兩個立即跑到前面一個女人的位置,坐到那個女人前面。」

    「那個人有跟過來麼?」

    「我偷偷向後看,那個人沒有動,眼睛放光,那種恐怖的興奮表情,咧嘴向我笑!」

    法庭再次嘩然。

    「他有沒有跟過來?」

    「沒有。就一直坐在那裡,直到船靠岸。」

    「然後呢?」

    「我和同伴都害怕極了,立即下船,然後急跑著離開了,用書包擋住後面,我一想到後面被人燒了一個洞,當時想死的心都有。」

    「跑到補習班?」

    「我們沒有去上課,跑到人多地方,他似乎沒有跟過來。我同伴哭了,我也很害怕,一直在街上拐來拐去,最後還是回到碼頭,偷偷觀察好半天,然後沒看到那個人,就趁著閘口馬上關閉前,跑上最近一艘船,回家換衣服,之後我們兩個都沒有再去。後來我和她都換了補習班,再沒有乘坐過小輪。」

    「補習班當天缺課記錄你有麼?」

    劉廷:「我們警方昨天接到報案後,立即搜查了那個補習班,可惜已經關閉,找不到上課記錄。」

    「船票呢?」

    女孩搖頭。

    「你們是死者陳怡麗的同學?那去年應該還屬於未成年,可以將被告定罪!為什麼當時不報案?」

    「只是同校,我們比她晚一學年。當時我們又害怕,又覺得丟臉。我們商量後,決定不告訴家裡,也不告訴其它任何人包括老師和同學,我們怕別人會拿奇怪的眼光看我們。」

    「被燒穿的裙子呢?總可以提供給我們吧?」

    「也沒有。」

    「現在為什麼又報案?」

    「我們聽說陳怡麗被殺後,想到當時的事情,都後悔當初選擇!如果我們當時報案的話,也許,也許她就不會死!所以我們……」

    「你們證據又沒有,日期都記不住,卻將整個犯案過程描述異常傳神,弄得大家都好像親眼見到一樣,又說自己為這件事情感到羞愧,那為什麼在講述時,你的羞恥心又不見了?」

    「我們……」

    律師打斷:「是不是有人幫你們完善口供?或者你們根本就是受到某些壓力才突然在這個關鍵時刻出現的?你們是不是在欺騙法庭?回答我!」

    「我們……我們……」女孩聲音開始顫抖,眼淚也流出來。

    「反對!」檢察官:「反對辯方律師用侮辱人格方法攻擊證人!」

    「反對有效!證人無需回答這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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