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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 閱讀 第177章 辨認的結果 文 / 北風來襲

    由於三位證人已經被隊長蕭雲天的執著和理解所打動,所以在辨認照片沒有達到預期效果,蕭雲天又說明想帶他們去看守所辨認真人的時候,他們都同意了。{}

    來到海東市看守所,蕭雲天讓三位證人到休息室先歇著,他去找看守所的聯繫辨認事宜。

    海東市看守所關押的犯罪嫌疑人較多,大約有六七百人。這些人之中,以搶劫、搶奪、盜竊、故意傷害、尋釁滋事、強姦、交通肇事等常見犯罪居多。

    看守所究竟算是一個什麼地方呢?

    實際上,它是一個對犯罪嫌疑人臨時羈押的場所,也就是在從被抓獲,到判決生效交付執行的這一段時間,都要住在看守所裡。

    看守所與拘留所、監獄還是有明顯區別的,對政法這行當熟悉的都知道,可能社會上有些民眾不是很熟悉。

    剛才說了看守所主要的任務是對犯罪嫌疑人臨時羈押,除了這個任務以後,還要對刑期較短的罪犯予以勞動改造。

    在2013年以前,在判決生效的時候,剩餘刑期在一年以內的,都歸看守所予以監管。在2013年以後,剩餘刑期在三個月以下的,才歸看守所管,三個月刑期以上的,一律送到監獄服刑。當然,這是後話。

    拘留所監管的人主要是那些雖然違法了,但尚未構成犯罪的人,指的是行政拘留,而不是刑事拘留,這個地方主要關的是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的人,比如吸毒、嫖娼、****之類的人員。看管嚴度小於看守所。

    監獄呢,則是關押那些判決已經生效的人,這時候就不再稱之為犯罪嫌疑人了,而是稱之為罪犯了,客氣點就是服刑人員。

    這些地方可能對普通民眾來說是個比較神秘的地方,因為都是良民,沒機會進去。

    在看守所裡,一間屋子裡,沒有單獨的床,就是一張大通鋪,好像東北的大炕,人挨著人睡,也有點像過去的軍營。最好的位置在於兩頭,至少有一邊不挨著人,而是牆,一般人是撈不到這樣的位置的,必須在監室裡稱王稱霸的那種人。

    如果習慣在在自己家裡睡後,再到這種環境裡面,是極端不適應的。而且睡覺的時候是不准關燈的,防止夜裡有人自傷或者傷人。還要有幾個值班的犯罪嫌疑人不能睡,輪流巡邏。

    在裡面是沒有任何**的,所有人的一舉一動,都是在監控室裡看得一清二楚。

    因為大部分犯罪嫌疑人在看守所羈押的時間比較短,因此勞動改造的樣式就比較單一了,也學不到什麼技術,只是干一點來料加工的手工活,比如剝大蒜啦、編筐子啦之類的手工活。

    想比之下,監獄的條件可能要好一些,至少都是些上下鋪,一人一個床位了,飯菜、住宿條件要比看守所好了不只一個檔次。有的監獄就像大學一樣,到食堂都是快餐盤,幾個菜,吃完往那裡一扔有人洗。宿舍也像大學宿舍似的幾張上下鋪的床。

    條件好一點的監獄還有圖書室,可以看書,可以用電腦,當然不能上網,還有的有模擬超市,家屬給充錢以後,可以買點吃的零食、煙之類的。當然,條件再好,還是比不上外面自由的世界。

    雖然說這「兩所一監」相當於國家設置的「免費旅館」,管吃管住,但相信還是沒有人願意去住的。

    羅裡羅索地說了這麼多,權當是普法吧。回到咱們的正題上來。

    因為犯罪嫌疑人被抓獲後,都會很快地送到看守所裡來,對犯罪嫌疑人的辨認大都會在看守所裡完成。

    對於辨認室的設置,各地的看守所因為硬件設施不一樣,所以表現也不一樣。

    有的高檔一點的辨認室,就像影視劇裡常見的,待辨認室與外界之間的玻璃是不一樣的,它是一種特殊的玻璃,叫做單向透視玻璃,或者叫做單反玻璃,一邊能夠看到另一邊,但另一邊看不到這邊。

    單向透視玻璃分為正、反兩面。正面為玻璃鏡面,用來反射光線,面對的是所要觀察的空間,如犯罪嫌疑人所在的空間,反面則朝向偵查人員和辨認人所在觀察室位置。

    一般而言,觀察室內原則上不安裝天花頂燈,不允許有其他發光燈源存在。如果有窗戶,必須安裝不透光的窗簾,在辨認時要關掉所有燈光。

    而條件差一些的辨認室,則沒有這些高檔裝置,而是採用在門上或者牆上開一個小洞,讓被辨認的對象距離小洞三四米外,辨認人則趴在小洞上觀察。這樣簡易的設置,也能實現辨認人能看到全體被辨認對象,而不使自己被這些辨認對像看到。

    這也是保護證人的一種措施。海東市看守所的辨認室使用的是那種單反玻璃。

    王艷、李正、喬雲三位證人來後,也是對這裡的設施感到很新奇,看這看那,問這問那的。主要還是擔心自己來辨認犯罪嫌疑人呢,反而被犯罪嫌疑人認出來怎麼辦?

    蕭雲天向他們介紹了辨認室的建築結構,強調了在裡面的人根本不可能看到外面,介紹完了情況後,就讓三人依次單獨辨認,一人辨認的時候,其它兩人在另外一間屋子裡等著。

    手下的刑警隊員們早已將楊子向和其它隨機挑選的六名犯罪嫌疑人帶入了辨認室。楊子向混雜在這七人裡面,因為彼此之間都不認識,他也不知道把他們都帶出來是幹什麼的。

    三個人終於都完成了辨認,但辨認的結果卻不盡相同。

    王艷表示,在七個人裡面,三號和六號之中有一個人是當天作案的人,兩者再比較而言,三號更像一點。

    李正則表示,三號就是當天作案的人。

    喬雲辨認後,搖了搖頭,還是沒有認出來。

    楊子向的編號就是三號。蕭雲天仔細也看了看這七個人,不知道哪個人找的,三號和六號長得就是有點像,他暗罵一聲,都是誰找的。

    三個人三個辨認的結果,雖然並沒有都完全辨認出來,但已經不錯了。這也符合人主觀認識的規律。有一個辨認出來了,另一個能夠確定兩個人之中有一個是,而這兩人又長得像。對這樣的結果,已經不能要求再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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