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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 閱讀 第178章 水到渠成的結論 文 / 北風來襲

    證人的問題算是解決了,已經基本確定楊子向的確就是本案的犯罪嫌疑人。

    另外,關於楊向說的真兇賈小軍,在覆核證人的同時,也對賈小軍是否存在進行了調查。

    這些調查主要包括:

    查找了案發前的旅館業登記系統,這些系統都是和公安機關的網絡聯網的,也比較好查。只要你在賓館住宿登記過身份證,後台就會有記錄。

    網絡上有段時間流出幾十個g大小的開房記錄文件,裡面是某賓館登記系統漏洞,導致開房信息外洩。甚至還催生了一個叫做查開房的網站。從這些外洩的信息可以看出,住宿人的姓名、地址、電話、電郵、身份證號、住宿時間都可以查到。甚至連和誰誰誰在一起開的房都能查到。

    公安機關調取這些信息更是易如反掌,直接從管理賬戶裡查就可以了。經過查找,沒有發現烏州市的賈小軍在海東市開過房。在所有登記住宿的客人裡面,也有叫賈小軍的。但是,經過調查,都沒有作案動機,也沒有作案時間。

    出現這種情況,最大原因還是楊子向所稱的賈小軍根本就是胡說的,不存在。另外還有可能,並沒有住賓館,而是租房住,或者是借宿在親戚朋友家裡。

    楊子向供述中稱他和賈小軍認識,是好朋友。但調查了楊子向的爺爺、二叔等近親屬,都能夠證實從來沒見楊小軍往家裡領過一個叫賈小軍的人,也沒有聽楊子向說過,和賈小軍有過來往。

    楊子向還稱賈小軍也和死者李多晨存在著矛盾。調查李多晨家人的結果是,從未聽說過李多晨和一個叫賈小軍的交往過,更別提發生矛盾了。

    通過這些的調查,蕭雲天覺得,足以把賈小軍作案的可能性排除了。

    所有的調查工作完畢,蕭雲天召集其它三人開會,大家集中討論了案情,最終形成了楊子向作案的十五點理由,足以排除其它合理懷疑,得出楊子向作案的唯一結論。

    這十五點理由是:

    第一,目擊證人程威通過辨認,明確辨認出了作案兇手即為被告人楊子向。程威的證言與現場其他目擊證人證言基本一致,且程威與其他目擊證人並不相識,其證言獲取時間在後,目前無相反證據證明程威證言系偽證。程威原來見過被告人楊子向,對楊子向體貌特點印象深刻,在殺人突發事件時注意觀察認出系原來曾見過的人也符合常理。

    第二,經過偵查實驗,證實證人程威的證言客觀性較強。由一偵查員使用證人程威所述同型號汽車經過現場,另兩名偵查員模擬打鬥過程,可以證實在開車過程中能看到兇手與被害人的追砍過程。

    第三,目擊證人王艷對兇手進行了辨認,從七名犯罪嫌疑人中辨認出其中的兩人,有一人為兇手,這二人中恰有楊子向。她雖然未明確辨認出兇手,但也將兇手鎖定在較小範圍。

    第四,目擊證人李正辨認出兇手就是楊子向。

    第五,目擊證人王艷、李正、喬雲陳述的兇手體貌特徵與被告人楊子向一致。比如二十歲左右、身高一米七左右、額頭有黃頭髮與被告人楊子向體貌特徵一致,尤其是兇手額頭上有一撮黃頭髮這一細節能夠更加印證此點,其它證人證實案發前幾天看到楊子向的黃頭髮,楊子向本人也承認染過黃頭髮,在案發後染回成黑色。

    第六,本案多名目擊證人證言之間能夠互相印證。本案關鍵的四名證人證言均陳述穩定,對於現場追砍的大致情節較為一致。

    第七,有證人證實被告人楊子向在案發後臉上、身上有血跡。超市老闆證實楊子向來買過上衣,身上有一些血點子。

    第八,被告人楊子向具備作案動機。被告人楊子向與被害人李多晨存在矛盾,這一事實不僅有被害人親屬證言、被告人親屬證言,還有其它證人證言均能證實,

    第九,被告人楊子向具備作案時間。其雖不供認犯罪,但也承認當時在案發現場附近。

    第十,被告人楊子向具備作案條件。擁有多把刀具。

    第十一,被告人楊子向在案發後向其他人說過「出事了」、「打架了」類似的話。

    第十二,被告人楊子向逃離現場後的種種舉動不符合常理。在案發後,被告人楊子向把頭髮染黑、把摩托車改色、買衣服換下身上衣服、逃離外地,這些行為不符合常理。

    第十三,被告人楊子向供述中有與證人證言矛盾的地方。

    第十四,被告人楊子向供述中有多處不合常理之處。

    第十五,可以排除被告人楊子向所供述的「楊琦」作案的情況。「楊琦」應系被告人楊子向為逃避法律制裁而杜撰的一個根本不存在的人物。

    經過集體討論,專案組一致認為,這十五點有罪理由足以將犯罪嫌疑人楊子向牢牢地釘在罪犯的位置上。正式向檢察院申請逮捕,並移送審查起訴。

    這個案子,到此偵查工作才算告一段落。

    一個看似簡單的案子,辦起來卻是那麼地複雜,最終還要通過縝密的偵查工作,實現了從「破案」到「定案」的轉變。

    雖然本案的犯罪嫌疑人很早地就被確定了,但犯罪嫌疑人的「零口供」,卻差點使偵查工作陷入了僵局,甚至一度走入了誤區,幸好蕭雲天及時地調整了偵查策略,從而保證了偵查質量。

    如果從現在的結果來倒推一下,可能這個案子顯得並不是十分複雜,只是在案發後,所有材料還沒有一步一步的核實前,顯得有些撲朔迷離。

    這個案子偵破了,可還有多少案子在等待著警察去偵破?還有以前的多少老案子沒有被破獲?

    想到這裡,蕭雲天不由得想起了局長何永安交給他的那份絕密卷宗,那宗在廁所姦殺女性的連環殺人一三一大案,至今還沒有被偵破。還有最近出現的那個神秘電話,數起案子,這個神秘人都知曉,只是最近有些沉默,他到底是何方神聖?

    一個又一個的謎團,需要蕭雲天一步一步地去揭開謎底。

    ps:這個案子這麼快又講完了,看來講故事的能力還需要進一步提高,還請各位讀者多提寶貴意見,我也會逐步改進,使故事更加懸疑、更加驚悚、更加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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