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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 閱讀 第179章 追尋正義的腳步永不停止 文 / 北風來襲

    人的生命,對所有人而言,都只有一次。|經|典|小|說|網

    在生命面前,所有人都是平常的,沒誰能夠超越生命極限。

    正因為其珍貴,所以才需要人們倍加珍惜,有所敬畏。

    然而,從事過多年刑偵工作的蕭雲天卻發現,在罪惡**的驅使下,犯罪嫌疑人根本沒有對生命的敬畏,更多是殺害別人的生命以滿足自己的私慾。

    天作孽,猶可活,人做孽,不可活。

    中國是保留死刑的國家,至今仍然在幾十種罪名裡保留了死刑這一刑罰。

    在蕭雲天看來,並不是法律太嚴格了,使這些罪犯難逃一死,而是這些人自己宣判了自己的死刑。

    殺人者終究被人殺,辱人者終究被人辱。不尊重別人的人,也得不到別人的尊重;不珍惜別人生命的人,也最終難保他自己的生命。

    武器、槍口以及一切武力,只能對準人民的敵人,如果對準無辜的平民、稚嫩的學生、未成年兒童,只能得到歷史的唾棄和法律的嚴懲。

    在召開公檢法公捕公判大會的時候,蕭雲天不止一次的參加了活動,將這些罪犯一一的扭送在舞台上,予以公開宣佈逮捕、公開宣判。雖然對此頗有些爭議,有人認為侵犯了罪犯的人權。

    但蕭雲天對此認為,公捕公判是可以的,也是對社會、對民眾公開。在形式上可以變通一下,比如給罪犯戴上頭套,這樣不使其面貌暴露就可以了。

    每次公捕公判大會,壓軸地當然是宣判死刑了。死刑犯被五花大綁地押上台來,脖子裡掛著個大牌子,上面寫著姓名和所犯的罪名,並用紅筆打了一個大大的叉號。

    法院的法官宣佈「押赴刑場,執行槍決」,死刑犯迅即被在脖子後面插上了「亡命牌」,一個細長的牌子,寫的字和前面牌子一樣。接著被拉上早已準備好的大卡車,拉赴刑場。

    這時的死刑犯,享受的是「專車」待遇。其它犯人都是十幾人一車,唯獨死刑犯一個人一車,車上除了押解的法警外,還有持槍荷彈的警察予以警戒。

    在經歷了這麼多的死刑執行現場後,蕭雲天感慨,人的生命,在強大的武力面前,根本不值一提。

    死刑痛苦,在等待死刑的時候更加痛苦。

    一般而言,死刑犯是執行當天,才知道自己要被執行死刑了,也有提前告知的。不過大多數死刑犯在經歷了一審、二審、覆核審之後,基本上都有個心理準備了。但對生的渴望,還是心存僥倖的。如果提前說了,估計一夜都睡不著了。

    臨刑前,死刑犯到底想的是什麼?這就不得而知了。有人說頭腦中可能一片空白,啥都不知道了。有人說可能在回憶過去的點點滴滴。

    面對死亡的判決,每個人的表現都是不一樣的,有的早已經嚇癱,連走路都不會了,有的暗自鎮靜,更多的是臉上那種木然的表情,死神的腳步已經走近,無論如何是再也躲不過去的了。

    執行死刑的車隊通常會有幾輛甚至十幾輛車,警笛呼嘯,魚貫前行,在公捕公判現場圍觀的人們一轟而散,還有好事者開車追逐車隊,希望能夠看上執行死刑現場。

    在過去的時候,很多地方沒有建設固定刑場,注射死刑也是近幾年才興起來的,因此以前多是拉到偏僻路邊臨時刑場執行槍決。行刑者以前多由武警擔任,後來改為了使用法院自己的法警。

    公檢法機關都有自己的槍支彈藥,只是因為工作崗位特殊,公安部門配備的槍支更多、更加普遍而已。各地由於條件不同,有的使用步槍,有的使用手槍。

    再凶殘的罪犯,此刻已知大限已到,根本無力反抗,所以看不出有什麼凶神惡煞的樣子了。這讓人很難以想像得到,這樣的人,原來曾經是使用殘忍手段剝奪人生命的殺人犯、綁架犯、搶劫犯、強姦犯!

    刑場上執行的細節就不便多講了,反正大家都懂得。

    一聲槍響之後,再凶殘的罪犯,也化作了一縷青煙,自己做的事情,終於得到了報應!死者如泉下有知,亦可以冥目了。

    邪永不能壓正,雖然有時候正義會遲到,但不能不到。不是不報,時候未到。

    每當刑事案件發生,蕭雲天就會帶領隊員們日以繼夜地奮戰在偵查第一線。他雖然管不了所有的警察,但起碼能管住他的警隊,至少能守住自己的心、守住自己的良知。

    他絕不允許手下的隊員們有依仗公權力的強勢,欺負平民,欺行霸市,耀武揚威等行為,也絕不允許有任何懈怠、懶惰、效率低下等行為,更不允許有任何以權謀私、徇私枉法黑社會勾結沆瀣一氣之類的現象。

    警隊是紀律部隊,擔負的是保衛民眾、打擊犯罪的重任。重任在肩,來不得半馬虎,要干就要幹好,否則就乾脆不要干。

    尤其是對於近年來,犯罪分子的作案手段越來越隱藏、反偵查手段越來越高明,稍有一不注意,就會給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機。

    比如楊子向這個案子,就是百般抵賴,意圖矇混過關,如果不能細心負責的偵辦案件,如何對得住逝去的生命,如何面對死者家屬那期盼的眼神?

    這種挑戰,時刻都會來到,有時候不起眼的案子,經過了耐心的偵查,可能會發現背後的驚天黑幕。

    犯罪都是人幹的事情,只要人犯罪,總會留下一些蛛絲馬跡,需要刑警去撥開迷霧,探尋真相。

    再高明的犯罪分子,始終會有露出馬腳的時候。人在做,天在眼,別以為自己做得無聲無息、無人看到,神不知鬼不覺的,總會有真相大白的一天。這些人作案,難道不會受到自己良心上的譴責嗎?心理上不會受到巨大的壓力嗎?

    既然明知會遭到報應,為何還要一意孤行,將犯罪進行到底呢?既然你犯意已決,那麼等待你的就是正義的懲罰。

    這一天,重案偵緝隊接到了來自交警隊的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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