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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 閱讀 第213章 插翅難逃 文 / 北風來襲

    只要沒有抓到人,警報是不會停的。{}

    越來越多的人聽到警報,聽到報警電話後趕來,包括監獄的各級領導。

    無論是誰,這警報都像催命的一樣。因為,一旦有人跑出去,就意味著監獄的監管出現了問題,否則,犯人怎麼可能跑得出去?

    海東監獄最近新蓋了一棟樓,一棟宿舍樓,因為在此服刑的犯人越來越多,原來的監獄宿舍已經不夠用了,急需要新蓋一樓犯人宿舍樓擴充容量。

    這棟宿舍樓,因為建築的時候急需人手,曾經臨時抽調過一批犯人前去幫忙,邵光仁和賈一飛都曾經去幫忙過,應該對這棟新樓的結構比較瞭解。這棟新樓已經封頂了,內部正在裝修之下,還沒有犯人入駐。

    因為內部的水電什麼都沒有配套,所以從外面看上去是黑漆漆一片。這棟新樓,和老宿舍樓是在一個院子裡面,要想爬到那棟樓上去,不是一件很困難的事情。

    分管監獄長過來後,一邊讓管教民警兩處分散兵力,對所有的犯人,一律待在宿舍內不准外出,否則一律當作越獄擊斃。另一邊,趕快部署得力人員新往邵光仁所說的那棟新樓去偵查。

    從國內的偵查體制而言,具有偵查權的機關有限,包括公安機關、檢察機關自偵案件、國家安全機關和監獄內部保衛機關。換句話說,對於監獄內部發生的犯罪事件,監獄可以自已行使偵查權,自己完成偵查取證工作。

    犯人逃獄,無疑已經涉嫌構成了脫逃罪。脫逃罪和強姦罪一樣,是一種親身犯。對於犯罪的基本理論而言,在共同犯罪的情況下,一人既遂,全體既遂。因為共同犯罪人的分工是不一樣的,如盜竊一樣,有的具體實施,有的負責望風,你總不能說因為他沒有具體實施偷盜行為而不構成盜竊罪或者盜竊未遂吧。

    又或者,多人預謀去毆打一個,想把這人打成重傷。過去打的時候,總有人具體實施了致人重傷的行為,有的只是在旁邊加油助威,但所有人都應當承擔故意傷害致人重傷的責任,除非事前沒有通謀。

    但凡事既有規律就有例外。共同犯罪的一般理論就是,一人既遂,全體既遂。但這條理論不適用於親身犯的情況。

    什麼叫親身犯呢?

    就是除了犯罪者本人,其它人不能替代完成。比如強姦犯,只有他自己強姦完成的時候才能稱作既遂,否則別人強姦了,他因為生理原因而沒有強姦成,你總不能說他也強姦既遂了吧。

    強姦既遂的標準按照國內的通說,那就是對成年女性強姦適用插入說,只要男性的生殖器插入女性的生殖器就構成既遂,不管是否射/精。強姦未成年女性的,則是性器官接觸說為既遂標準,只要二者的性器官接觸了,就構成既遂。其它的一家之說還有射/精說,認為只有男性在女性體內****了,才構成強姦既遂,這顯然對於打擊犯罪不利。

    而脫逃,則有點類似於強姦,只是說在刑法分類上相似,都屬於親身犯。舉個例子而言,如果兩個人預謀脫逃,一個人逃出去了,當然是脫逃罪既遂,另一個人沒有逃出去,難道你也說他是脫逃既遂嗎?肯定是脫逃未遂嘛。

    舉了這麼一大堆刑法理論,目的就是為了說明脫逃罪是一種特殊的犯罪,一般很少見。現在賈一飛肯定有脫逃的目的了,但是不是逃出去了,還有待於對整個監獄進行核查才能得出結論。至於他是不是有同謀,也要細細偵查。

    所以,在一部分警察去追查賈一飛下落的時候,還有一部分警察和武警趕到各個監區,全部持槍,槍口對準了監區的各個出口。因為就人數對比來看,犯人的數量遠遠超過了警察和武警的數量,萬一有人趁機煽風點火,鼓動暴獄,或者根本就是邵光仁的調虎離山之計,大家都去追脫逃的賈一飛了,監區再出現異動,那後果和影響就更大了。

    所有參與追捕的人心都緊繃著,這也是他們頭一次遇見越獄的事情。萬一犯人跑出去了,那就是整個監獄的恥辱!

    等追捕警察趕到那棟新樓樓頂的時候,赫然發現,賈一飛正坐在樓頂一處,旁邊還有一個自製的類似降落傘的東西。

    數道強力手電筒的強光照射在賈一飛臉上身上時,多支衝鋒鎗的紅外線瞄準紅點對準賈一飛時,賈一飛這才意識到,有人上來了。

    賈一飛,是海東監獄關押的重刑犯,被海東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死緩,判決生效後送至海東監獄服刑。目前服刑期才剛剛過了半年,仍在死緩的兩年考驗期內。按說經過了入監的教育,知道死緩兩年考驗期內,再次犯罪,就要執行死刑,他為什麼還要這樣做呢?

    面對蜂擁而至的追捕人員,賈一飛並不慌張,而是威脅追捕人員,如果再靠近,他就真的從這棟樓上跳下去。

    這時,監獄的談判專家出面,和賈一飛不緊不慢地聊著,試圖打消他的跳樓念頭。和賈一飛交談的另一個目的,就是分散他的注意力,以使突擊隊員迂迴後從側面將其捕獲。數道燈光,也有意識到稍微側了一下,賈一飛並沒有發覺。

    果然,賈一飛和談判專家激動地談了起來,完全沒有注意到一邊突擊隊員的挺進。賈一飛所處的位置只是樓頂的稍微靠邊地帶,並不是真正在九十度的樓角,因此沒有注意到突進的警察。

    突擊隊員趁賈一飛不注意,快速迂迴到賈一飛的後側,一個餓虎撲食,上前將賈一飛撲倒在了地下,其它警察一擁而上,將賈一飛摁在地下。這才趕快逐級通過對講機匯報,越獄逃犯已被抓獲,可以解除警報了。

    就這樣,有驚無除,越獄犯賈一飛被兵不血刃地拿下了。他為什麼想越獄?又為什麼沒越了呢?背後又有什麼樣的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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