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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 閱讀 第240章 欲蓋彌彰的舉動 文 / 北風來襲

    聽了鄭燕清的介紹,蕭雲天倒是起了疑心。請加經|典|書友新群9494-7767

    為什麼康正勇要重新粉刷房子,還不請外面的專業工人,而是自己買了漆自己刷?

    按說康正勇做個小生意,也算一個高出溫飽線很多的人了,沒必要自己再親自去刷牆的。能包養得起小三的人,難道還雇不起一個刷牆的工人麼?刷牆真的有那麼多的樂趣麼?

    當時蕭雲天就懷疑了,刷牆的目的難道是想掩蓋什麼真相麼?如果康正勇說了假話,是他在家裡殺了鄭燕潔,家中勢必會留下一些血跡,這些血跡,很難完全清除,刷牆是掩蓋的方法之一。

    在勘查一些命案現場的時候,現場的血跡形態、數量和位置都會有好幾種表現形式。

    比如噴濺狀血跡,這是人體動脈血管破裂所形成的。噴濺狀血跡往往提示的是第一現場,即被害人被捅、刺、砍、割的最初位置。這個時候人體在被遭受傷害的時候,血管破裂,血壓導致血液噴湧而出所形成。

    滴落狀血跡,血液受重力作用從一定高度呈自由落體滴落於載體上形成的血跡。如被害人一時未死,可能移動或尋求救援,就會出現這種情況。如果在離開屍體或加害地點一定距離處發現孤立或成趟的滴落狀血跡,則其為嫌疑人受傷出血所留的可能性極大。

    濺落狀血跡,向四周濺散所形成的點狀血跡。常見於嫌疑人持鈍器反覆擊打被害人可以形成。

    還有浸染狀血跡,血液在有吸附性的物體(如衣著、紙張等)上所形成的血跡。常見於出血傷口相應的部位衣著上,其形態與出血量、體位、物質質地、浸染時間有直接關係。

    流柱狀血跡,血液受重力作用沿載體表面向下運動所形成。受載體的形態或位置變動影響,可出現彎曲、轉折或者分叉等形態改變。它能客觀反映受傷時體位及體位變化情況,一般為被害人所留。

    拋甩狀血跡,沾血的物體運動時黏附的血液因慣性甩離運動物體而在其他載體上留下的血跡。嫌疑人持械反覆加害被害人時常形成。

    這些血跡大部分都存在於不同的犯罪現場,根據血跡形成的特點,可以完成犯罪過程的重建,對嫌疑人的作案方法進行推理。

    現在的情況是,雖然蕭雲天對康正勇產生了一定的懷疑,但尚無足夠的證據去刑拘他或徹底搜查他的住宅。現在還沒有證據證明,這是一起兇殺案件。在沒有發現被害人屍首的時候,就定義為一起兇殺案件,這無疑是比較冒險的一種舉動。

    沒有證據,你憑什麼進入人家搜查?原來人家讓你進去,那是客客氣氣地說法。現在要把人家當成是犯罪嫌疑人,再去搜查證據,這可不怎麼好辦了。總之,在沒有足夠的證據之前,不能先動康正勇,也不能先搜康正勇的家。

    這怎麼辦?

    通過調查鄭燕潔的社會關係,目前面對的是一個選擇題。或者是鄭燕潔在外面玩瘋了,不顧家裡的事情了,也或許她在外面失聯了,被騙了或者被害了。再或者她已經回到家裡來了,反而被康正勇殺掉了。

    對於康正勇家附近那加固的化糞池,蕭雲天讓派出所的問了問居委會,居委會說不是他們組織整修的,哪會是誰?離康正勇家也太近了吧,康正勇也正好重新裝修了一下房子,水泥沙子之類的都是現成的,會不會是他幹的?

    現在來看,也沒有具體的證據指向康正勇,可能靠的就是直覺吧。趁康正勇外出的時候,蕭雲天喊居委會的物業工人,打開了那個被封上加固的化糞池的蓋子,一打開不要緊,一個人頭赫然在裡面漂著!

    當時就把所有在場的人嚇了一跳,大家平時從這裡走來走去,完全沒有注意到這下面竟然有一個身首分首的死者的頭在裡面。

    由於人頭在裡面看得不是很清楚,需要打撈上來以後辯認。但無論這個人頭是不是失蹤的鄭燕潔,但基本上可以確定,這是一起故意殺人案件,一起兇殺案,一個人的人頭是不可能無緣無故的自己跑到化糞池裡去的。

    蕭雲天立即呼叫支援,請求法醫及痕檢人員到現場勘查、檢驗、提取物證。人頭被取出來後,一看確實是一個女性的人頭。居委會中有膽大的看了一下,驚叫出來:人頭就是已經好久不見的鄭燕潔的人頭!

    把鄭燕清叫過來以後,經過她的辨認,確實這具沒有屍身的人頭就是妹妹鄭燕潔!

    鄭燕潔的頭為什麼會出現在家門附近的化糞池裡面?殺人的第一現場究竟在哪裡?很顯然,化糞池不可能是殺人的第一現場,而應該是拋屍現場。在化糞池裡面,技術人員忍著熏人的臭氣,又進行了打撈,但並沒有撈上來其它的人體的組成部分。

    蕭雲天趕快先讓一隊人去康正勇的公司去先抓捕康正勇。因為發現人頭的地方聚焦了一些人,剛才蕭雲天對大家說了聽警方的命令,暫時不要將發現人頭的事情說出去,但人多嘴雜,說不定有人會通知康正勇。

    如是康正勇作案,聽到這個現的消息會不會逃掉?

    於是,蕭雲天安排一隊人速去康正勇的公司,先將康正勇控制住再說,以防他聞訊逃離。同時,蕭雲天緊急申請搜查令,突入康正勇家進行偵查,對他家新刷的牆壁刮掉檢查。

    在檢查中果然發現,新漆刮掉之後,個別地方還有疑似血跡的紅點出現,技術人員對這些紅點進行了微量物證提取,後來經過化驗,的確是失蹤人鄭燕潔的血。

    將康正勇抓獲後,康正勇面對證據也無言以對,很快交待了其殺害妻子鄭燕潔並分屍碎屍拋屍的過程。原來,康正勇對鄭燕潔揭露他和小三的事情很是不滿,表面上不再往來,實際上還是秘密來往。

    鄭燕潔外出旅行提前回來,撞見了康正勇和小三竟然又在家裡鬼混了,勃然大怒。康正勇也是忍無可忍,手刃鄭燕潔,並夥同小三將屍體在廁所肢解,用高壓鍋把肉骨頭蒸的蒸、剁的剁,都裝在垃圾袋子裡扔了出去,頭部不好處理,只好扔到了化糞池裡。

    為了不讓其他人發現,還粉刷了自家牆壁、加固了化糞池,沒想到這多餘的動作引起了警方的懷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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