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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道小說網 歐洲騎兵發展史 文 / 老酒裡的熊

    歐洲中古世紀的戰爭形態必須看時代與地域而定,但一般來說,在百年戰爭之前,戰爭的規模都極小,絕大部分都是領主之間的「小衝突(skirmish)」,即使是在十字軍東征時,歐洲騎士也還是不喜歡列陣出擊,所以十字軍東征除了第一次東征正好佔了回教帝國內亂的便宜,所以成功以外,其它次東征皆以慘敗而回。不過歐洲重甲騎士的個人戰鬥力極高,所以應付農民暴動是綽綽有餘的,直到具有懂得集體行動的職業傭兵興起,這才開始末落,而火槍則是最後一推。在法國,一名騎士的合格考試之一就是身上沒有任何護甲,然後空手與野豬搏鬥,能夠把野豬幹掉的話,才能通過。

    重甲騎兵身上的重甲具有極高的防護力,在火槍發明以前,少有騎士在戰場大量死亡(百年戰爭例外,但大部份的重甲騎士並非死於英國長弓的威力,而是被匕首割斷喉嚨)。但重甲也是騎士的負擔,雖然騎士們身著重甲可以攀牆爬竿翻跟斗(法國騎士的資格鑒定考試就包括全身穿上重甲,佩戴武器,爬過城牆),可是騎士們一旦失去戰馬,步行距離不會太長,尤其是在泥濘中行走時,更是倍加艱辛,結果徒然耗費體力。阿尚弧會戰時的情況就是如此,結果成為法軍慘敗的原因之一。

    不過如果認為高溫會把重甲騎士們給熱昏,那就錯了,他們從小就得如此習慣這樣的環境,而且盔甲下還有密不透風的重袍,使得衣服內因為汗水的蒸發而產生內循環,所以反而涼快(當然不是冷氣機那種涼快),這個是十字軍向阿拉伯人學來的辦法。

    騎士們的另外一項弱點就是戰馬,如果沒有戰馬,純靠步行作戰,那麼光是穿著重甲走路,就會把他們給累死。而戰馬也必須選擇足夠壯健的,不然無法承受重甲與騎士的體重(所以騎士們必須盡可能保持短小精悍的模樣,就連赫赫有名的亨利五世,也僅身高170cm),因此騎士們往往會非常疼愛他們的戰馬,一匹好馬的價格,通常可以僱請數十到一百個長弓手。所以在百年戰爭時,步兵就只要插下削尖的木樁,騎士們就往往會為了避免戰馬受傷而轉身。此外,馬無論是那種馬,人是絕對無法說服它為了國家民族主義而去犧牲犯難萬死不辭的,所以步兵們只要排成空心方陣,再把槍尖一致對外,就能夠阻止戰馬從任何一個角度向他們衝撞過來。

    但身著重甲的騎士們集體衝鋒時所產生的噪音加上視覺效果,會使得面對他們的步兵們感到震撼,尤其是以訓練度越低的話,越是容易因為「騎兵恐懼症」而導致崩潰。而且騎士們作戰往往是兩兩三三的跑到步兵陣列的前面,投擲標槍後就迅速離去,英國就是在hasting會戰中,因為雜種威廉的騎兵所使用的這種戰術而導致步兵的鬥志喪失,最後自動崩潰的結果。不過歐洲騎士除了早期的諾曼騎士以外,並沒有隨身繫帶弓箭或是標槍的習慣,甚至對這種戰術毫無興趣進行發展。唯一的例外大概是在百年戰爭時,亨利五世企圖讓長弓手騎馬作戰,可是結果不是很理想,因為長弓難以在馬背上與疾馳中使用外,當時的長弓手只是傭兵,裝備一切自備,所以馬通常是給比較有錢的長弓手來代步用的,這些人比騎士們還要珍惜他們的座騎。

    後期騎士的重甲已經到了連鐵臂十字弓也無法貫穿的程度(姑且不算火槍),雖然這類重甲還是不少脆弱的縫隙可以被弓箭射穿,但那些地方不是人體的要害之處。因此步兵要以個人的力量來對付重甲騎士,唯一有效的武器除了匕首之外,就是『alberd」,中文翻譯成「戟」是一種錯誤的翻譯,因為戟是「勾」與「矛」的結合體,而halberd是「斧頭」、「鉤子」、「長矛」、和「開罐器」的結合體。使用人可以集合起來,將它做長矛使用,也可以用來和步兵或是騎兵進行單打獨鬥。通常步兵是用halberd把騎兵給鉤下馬來,然後用上面的斧頭或是長得像是開罐器的部份把那位倒霉的騎士給解決掉,瑞士獨立時,奧地利的盟友勃艮第公爵莽夫查理就因為如此而陣亡在halberd之下,從此瑞士傭兵的驍勇善戰和善於使用halberd的聲譽聞名全歐。

    如果說騎士是很「個人化」的戰士,那麼中古時代的步兵就是十分講究集體的了嗎?中古世紀接近結束時是如此,之前也是很個人化的。所以戰場上往往是一連串的單挑,而非兵種之間的配合,直到百年戰爭時,才由英國「復古」出這樣的戰術。也就是因為如此,中古時代的傭兵並不講究紀律,而且他們的營養大多很差,更不用說沒什麼紀律與組織可言,因此他們單以個人戰鬥力而言,絕非騎士的對手。可是當他們懂得如何集體行動,兵種協調作戰時,騎士們就發現到他們已經無法再輕視這些昔日的吳下阿蒙了。但使用的這種戰術而導致步兵的鬥志喪失,最後自動崩潰的結果。

    即使如此,步兵的反制騎兵作戰往往是被動的,必須先要料定騎兵的攻擊方向,而且難以在行進中保護自己,更不用說排列防禦陣形時就是防禦最脆弱的時刻,而騎兵因為具有機動力,所以作戰的時間與路線具有比步兵更大的彈性空間。

    此外,中古時代的歐洲步兵作戰方式,可以參考braveheart這一片。但到了傭兵興起時,因為成本效益與作戰對象的雙重主要問題,歐洲的步兵大多捨棄使用盾牌,而大量採用長矛,有錢一點的就?lberd,因為他們的主要對手是「重甲騎士」,況且長矛在近接戰時,也不見得會輸給拿著盾牌的刀斧手。

    另外一項專門的武器就是雙手劍,真正的雙手劍其實不重,至少沒有阿諾在電影裡面用的那麼誇張。它的劍身的刃只有前端較利,其他地方就算用手握著也不會割傷皮膚。所以可以揮著它砍人,也可以用來刺戳,甚至倒轉過來,用劍環鉤住對方的武器,或是用把手的頂端來頂擊對方的臉部或是身軀。

    騎士用的劍則是另外一種,較短,但十分尖銳,可以用來在疾馳時,在馬背上揮砍別人,或是刺戳對方盔甲的縫隙。騎士用長矛,也就是看起來像是支大型鉛筆的東東,那是用來嚇人多於用來殺人用的,就算是騎士決鬥時使用,也很少讓人致命,唯一讓我想起來的例子就是某位法國國王在與衛士練習時,不小心的讓保護臉部的面罩上的眼洞撞上矛尖而致命。騎兵最早在公元前約1000年時出現,從此騎乘馬匹的軍隊就在戰鬥中擔任了幾個重要的角色。他們充當了偵察兵、戰鬥員、混戰中的衝鋒部隊、殿後部隊,並追擊撒退中的敵軍。騎兵可以根據裝備和訓練分為幾個不同的類型,視情況擔任不同的角色。穿著少量或沒有配備裝甲的輕騎兵,最適合作偵察兵、戰鬥員和負責殿後。穿著裝甲的重騎兵,最適合作為衝鋒部隊來打擊敵軍。不過,所有類型的騎兵都適合作追擊之用。

    中古時代的騎士都是重騎兵,依據騎士制度的守則,他們的角色應為衝擊敵軍、打擊敵方的騎兵和步兵。武裝士兵這個名詞原從十三世紀起用以形容騎馬和徒步作戰的裝甲戰士,後來則專指騎士及其扈從、仕紳與專業的士兵。

    騎士在戰鬥中占所有速度、恫嚇、攻擊力和高度等優勢。隨著中古時代的發展,騎士裝備的加強更提高了這些優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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