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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二十八章 笑 文 / 天琊海礁

    阿飛看著那柄飛刀,沉默了良久,坦白的說,他現在還很感謝韓文,雖然不如李尋歡,但那個男人,曾經真的幫助過他,突然間,他回了身,這才看到荊無命。

    上官金虹走了,韓文也走了,他……又變了。

    荊無命卻似乎根本沒有發現有人進來,他雖然就站在阿飛身旁的那張大桌子後面,卻彷彿是站在另一個世界裡。

    他眼睛雖是在瞧著上官金虹,其實卻是在瞧著他自己。上官金虹的生命就是他的生命,他就是上官金虹的影子。生命若已消失,哪裡還有影子?

    無論在什麼時候,只要荊無命在那裡,每個人都會感覺到一種無形的威脅,無形的殺氣。但現在,這種感覺已不存在了。

    阿飛走進這屋子裡的時候,甚至根本沒有感覺到有他這個人存在。他雖然活著,卻已只不過剩下一個空空的軀殼而已,正如一柄無鋒的劍,就算還能存在,也已失去了意義。

    阿飛又不禁在暗中歎息,他很瞭解荊無命此時的心情。因為他自己也曾有過這種經驗。

    也不知過了多久,荊無命忽然走過來,用一隻手托起了上官金虹的屍首。他還是沒有看別人一眼,慢慢地向外走,眼看已將走出門。

    阿飛忽然道:「你不想復仇?」

    荊無命沒有回頭,連腳步都沒有停。

    阿飛冷笑道:「你不敢?」

    荊無命腳步驟然停下。

    阿飛道:「你腰上既然還有劍,為何不敢抽出來?難道你的劍只是擺擺樣子的麼?」

    荊無命霍然回身。屍體己落下,劍已出手!劍光一閃,刺向阿飛的咽喉。他出手還是很快,甚至還是和以前同樣快,但也不知為了什麼,這一劍距離阿飛咽喉還有半尺時,阿飛手裡的竹劍已先到了他咽喉。

    阿飛削了三柄劍,這是第二柄。

    他凝注著荊無命。緩緩道:「你還是很快,但不能殺人了,你可知道這是為了什麼?」

    荊無命的劍垂下。

    阿飛道:「這只因你比別人更想死,當然就殺不了別人。」

    荊無命本已全無生命的眼睛裡,忽然露出一絲沉痛淒涼之色,又過了很久,才黯然道:「是。」

    阿飛道:「我卻能殺你。」

    荊無命道:「是。」

    阿飛道:「但我不殺你。」

    荊無命道:「你不殺我?」

    阿飛道:「我不殺你。只因你是荊無命!」

    荊無命的臉忽然扭曲。他已憶起這幾句話正和那天他第一次遇到阿飛時完全一樣,只不過那天他說的話,現在卻變成阿飛在說了。他仔細咀嚼著這幾句話,眼睛裡似有火焰燃起,就像是一堆死灰復燃。

    阿飛凝視著他,忽又道:「你可以走了。」

    荊無命道:「走?」

    阿飛道:「你給了我一次機會。我也給你一次……最後一次。」

    阿飛瞧著荊無命走了出去,心裡也不知是什麼滋味。

    「以牙還牙,以血還血!」

    荊無命以前所給他的,現在他已同樣還給了荊無命。一個人的心若已死,只有兩種力量才能令他再生。一種是愛,一種是恨。阿飛自己就是靠了愛的力量而重生的,現在。他卻要以恨的力量來激發荊無命生命的潛力。

    他想要荊無命活下去。假如這也算報復,那麼這種報復只怕就是世上最偉大的報復了,假如世人的報復都和他一樣,人類的歷史必定更輝煌,人類的生命必將永存。

    無論如何,報復總是愉快的。

    但阿飛現在真覺得很愉快麼?他只覺很疲倦,很疲倦……他手裡的劍已掉了下去。

    孫小紅一直靜靜地瞧著,直到現在。才忍不住輕輕歎了口氣:「要殺一個人很容易,但若要他好好地活著,就難得多了。」

    這是李尋歡說的話。

    無論對什麼人,對什麼事,他的出發點都是愛,不是恨,因為他知道恨所造成的只有毀滅。愛卻可令人永生。他的心胸永遠是那麼寬闊,人格永遠是那麼偉大。

    現在,孫小紅發現阿飛也幾乎變得和他完全一樣了。

    她忍不住瞧了他一眼。

    李尋歡彷彿也很疲倦,疲倦得連話都不想說。

    孫小紅凝視著他。良久良久,忽然笑了笑,道:「世上武功最高的兩個人已被你們擊敗了,天下勢力最大的一個幫會也已在你們手中瓦解,你們本該覺得很開心、很得意才對,但你們看起來卻連一點高興的樣子都沒有,簡直就好像敗的是你們自己一樣。」

    李尋歡沉默了很久,才歎了口氣,緩緩道:「我本不該勝利的……一個人勝利之後,總會覺得很疲倦、很寂寞的。」

    孫小紅道:「為什麼?」

    李尋歡道:「因為他已經完全勝利,完全成功了,已沒有什麼事好再讓他去奮鬥的,一個失敗了的人精神反而會振作些。」

    孫小紅咬著嘴唇,悠悠道:「這麼樣說來,成功的滋味豈非也不好受?」

    李尋歡又沉默很久,忽然笑了笑,道:「雖然也不太好受,但至少總比失敗好得多!我突然想起韓文的一句話!」

    孫小紅道:「什麼話?」

    李尋歡悵然道:「天下無敵!誰不寂寞?」

    孫小紅愣了愣,道:「所以他走了?」

    李尋歡點了點頭:「嗯」

    勝利和成功並不能令人真的滿足,也不能令人真的快樂。真正的快樂其實是在正向上奮鬥的時候。只要經歷過這種快樂,就沒有白活

    長亭,自古以來就是人們餞別之地,離別總令人黯然神傷,這使得「長亭」這兩個字的本身就彷彿帶著淒涼蕭索之意。

    雨已住,荒草淒淒。

    長亭外,小道邊,正有一雙少年男女在殷殷話別。

    英挺的少男,多情的少女。他們顯然是相愛的,他們本該廝守在一起,享受青春的歡愉,為什麼要輕言離別呢?

    少男的身上負著劍,但無論多鋒利的劍也斬不斷多情兒女的離愁別緒,他眼睛紅紅的,彷彿也曾流過淚:「送到這裡就行了。你回去吧。」

    少女垂著頭,道:「你什麼時候回來呢?」

    少男道:「不知道,也許一兩年,也許……」

    少女的淚又流下,道:「你為什麼要我等這麼久?為什麼一定要走?」

    少男的腰挺得更直,道:「我早就說過。我要找到那些人,將他們擊敗!」

    他凝注著遠方,眼睛裡發著光,接著道:「那些在兵器譜上列名的人,韓文上官金虹、李尋歡、郭嵩陽、呂鳳先……我要讓他們知道,我比他們更強,然後……」

    少女道:「然後怎麼樣?我們現在已經很快樂了。你將他們擊敗後,我們難道會更快樂?」

    少男道:「也許不會,可是我一定要去做。」

    少女道:「為什麼?」

    少男道:「因為我不能就像這樣默默無聞地過一輩子,我一定要成名,要像韓文和李尋歡那樣有名,而且我一定能做到!」

    他緊握著拳,顯得那麼堅決,那麼興奮。

    少女望著他。目中帶著敘不盡的柔情蜜意,終於輕輕歎息了一聲,柔聲道:「我知道你一定能做到的,無論你要去多久,我都等你。」

    他們心裡充滿了離別的痛苦,也充滿了對未來幸福的憧憬。他們當然不會注意到別人。林下卻有人一直在注意他們。

    直到那少年昂首闊步,踏上征途。孫小紅才歎了口氣,悠悠道:「這少年若知道上官金虹的結局,只怕就不會離開他的情人了……」

    一個人成名後又怎麼樣呢?

    孫小紅凝視著李尋歡,目中似也有淚。悄悄接著道:「他想和你一樣有名,可是你……你是不是就比他快樂?我想……你若是他,一定就不會像他這麼樣做的。」

    李尋歡的目光還停留在那少年的身影消失處,過了很久,才沉聲道:「我若是他,也會這麼樣去做。」

    孫小紅愕然道:「你?……」

    李尋歡道:「人活著,就要有理想、有目的,就要不顧一切去奮鬥,

    至於奮鬥的結果是不是成功,是不是快樂,他們並沒有放在心上。」,他嘴角帶著微笑,眼中發著光,緩緩道:「有些人也許會認為這種人傻,但世上若沒有這種人,這世界早就不知變成什麼樣子了。」

    孫小紅目中忽也充滿了和那少女同樣的柔情蜜意,她也和那少女一樣,正為她的男人驕傲。

    阿飛站在更遠些,現在才慢慢地走了過來。

    但孫小紅還是緊緊拉著李尋歡的手,沒有鬆開,她並不害羞,因為她覺得她的感情並沒有羞於見人的地方。她簡直恨不得將她的感情當著全世界的人表露出來。

    阿飛突然道:「我想她一定不會來了。」

    他們本是在這裡等林詩音的。

    林詩音和李尋歡發生了什麼事,他們並不知道,正如上官金虹的遭遇,那少年也不知一樣。有些事不知道反而比知道好。

    現在只要知道,李尋歡突然愛上了這個孫小紅就好。

    聽到「她」,想到林詩音,孫小紅的手才不知不覺移開,但她立刻又握緊,握得更緊,道:「她跟我約好,一定會來。」

    阿飛道:「她不會來!」

    孫小紅道:「為什麼?」

    阿飛道:「因為她自己也知道,她已不必來。」

    這句話本是孫小紅問他的,但他在回答的時候,眼睛卻在凝視著李尋歡。

    李尋歡也沒有放開孫小紅的手,以前他每次聽別人說起林詩音,心裡總會覺得有種無法形容的歉疚和痛苦,那也正像是一把鎖,將他整個人都鎖住。

    他總認為自己必將永遠負擔著這痛苦。但現在,他的痛苦卻似已不如昔日強烈,是什麼力量將他的鎖解開的呢?

    他和林詩音的情感是慢慢累積的,所以才會那麼深。孫小紅和他的情感雖較短暫,但卻經過了患難、折磨,經過了出生人死的危險。

    這種情感是不是更強烈?這時林詩音已離開他們很遠了……

    世上本就有很多無可奈何的事。無論誰都無能為力。這種事雖痛苦,但一個人若要活著,就得想法子將這種痛苦忘掉。他們都決心要好好地活下去!因為死也不是解決這種問題的好法子──死根本就不是解決任何事的法子。

    長亭中又有人在餞別。

    這次要去的是阿飛,他說他要到「海上」去看看,找找是不是真有長生的仙草,不死的神仙。

    他說的當然不是真話,但李尋歡也並沒有阻攔他。

    因為他的身世始終是個謎。甚至在李尋歡面前,他也從來不願提起,但每當李尋歡說起沈浪、熊貓兒、王憐花、朱七七,這些傳奇人物的傳奇故事時,他臉上總會現出一種很奇特的表情。

    難道他和這些前輩名俠有某種很奇特微妙的關係?他這次要遠遊海外,為的就是要去尋訪他們?

    李尋歡並沒有問。因為他認為一個人的身世並不重要──人既不是狗。也不是馬,一定要「名種」的才好嗎?一個人要成為怎麼樣的人,全都要看他自己。這才是最重要的。

    朋友間的離別總少不了祝福,也免不了傷感,但他們的離別卻只有祝福,沒有傷感。因為他們確信彼此都會好好地活著,確信以後還有見面的日子。

    尤其當阿飛看到李尋歡的手時。他覺得更放心了。

    李尋歡的手還是和孫小紅的緊緊握在一起。這雙手握刀的時候太多,舉杯的時候也太多了,刀太冷,酒杯也太冷,現在正應該讓它享受溫柔的滋味。

    世上還有什麼比情人的手更溫柔的呢?

    阿飛知道孫小紅一定會比任何人都珍惜這雙手的,這雙手上縱然還有劍痕,也一定會漸漸平復。

    至於他自己,他當然也有過劍傷。

    但他不願再想。

    「過去的。全都已過去……」

    這句話看來彷彿很簡單,其實真能做到的人並不多。

    幸虧李尋歡和阿飛全都已做到了。

    阿飛忽然道:「三年後,我一定會回來。」,他微笑著,瞧著他們的手,又道:「我回來的時候,你們當然要請我喝酒。」

    李尋歡道:「當然。只可惜三年未免太長了些。」

    阿飛道:「我要喝的那種酒很特別,不知道你們肯不肯請?」

    孫小紅搶著道:「你要喝什麼酒?」

    阿飛道:「喜酒。」

    是啊!無論是為誰守喪,三年也足夠了。

    孫小紅的臉紅了。

    阿飛道:「我什麼酒都喝過,就是沒喝過喜酒。只希望你們莫要令我失望。」

    孫小紅的臉更紅,垂下頭,卻又忍不住偷偷去瞧李尋歡。

    李尋歡的神情很特別,「喜酒」這兩個字,似乎令他有些不知所措,過了很久,他才緩緩道:「我什麼酒都請人喝過,就是從未請人喝過喜酒,你可知道為了什麼?」

    阿飛當然不知道,李尋歡也不想要他回答。

    李尋歡自己說了出來,道:「因為喜酒太貴了。」

    阿飛怔了怔,道:「太貴?」

    李尋歡笑了笑道:「因為一個男人若要請人喝喜酒,那就表示他一輩子都得慢慢地來付這筆賬,只可惜我又偏偏不願令朋友失望。」

    孫小紅「嚶嚀」一聲,投入他懷裡。

    阿飛也笑了。

    他已有很久很久沒有這麼樣笑過。

    這一笑,使他驟然覺得自己又年輕了起來,對自己又充滿了勇氣和信心,對人生又充滿了希望。

    就連那凋零的木葉,在他眼中都變得充滿了生機,因為他知道在那裡面還有新的生命,不久就要有新芽茁長。

    他從不知道「笑」竟有這麼大的力量。

    他不但佩服李尋歡,也很感激他。因為一個人能使自己永保笑音,固然已很不容易,若還能讓別人笑,才真正偉大!

    「畫蛇添足」不但是多餘的,而且愚蠢得可笑。

    但世人大多煩惱,豈非就因為笑得太少?

    笑,就像是香水,不但能令自己芬芳,也能令別人快樂。

    你若能令別人笑一笑,縱然做做愚蠢的事又何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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