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道小說網 靈魂 文 / 邢逍遙
靈魂是由蛋白質、dna、rna等生命大分子構成的生物體所產生的各種層次的一切生命現象,它依生命大分子、細胞、組織、器官以及生物體本身新陳代謝存在而存在。故這裡的靈魂已不是傳統意義上的既能附著人體又能在人死後脫離人體的鬼魂了,靈魂醫學soulmedicine中基礎定律——生物體靈魂三定律(即靈魂出現定律、靈魂層次定律以及靈魂效應定律)可有完美科學的詮釋。
下文是既往人們對靈魂解釋……(僅供參考)
一般被認為是人類生活之要素,能主宰人類之知覺與活動。據近代考古學家、人類學家之研究,推測距今二萬五千年至五萬年前之人類,已具有靈魂之觀念,或人死後靈魂繼續生活之觀念。然大抵而言,原始人所具有的簡單古樸之靈魂觀念,往往含有強烈的物質性格。直至宗教、哲學漸次發達之後,人類之靈魂觀始趨向非物質化之『精神統一體』。例如某些宗教、哲學相信靈魂可以獨存於**死亡以後,進而視之為不朽的精神實體。
蓋承認靈魂存在,雖為許多宗教、哲學、社會學所主張,然論及其特質、本源、究極,則有極大之分野。有主張其與精神或心意等同義者,如靈魂生活(soul-life)一語,殆與精神生活、心意生活等義無有分別。而主張靈魂說(soultheory)者,若自其所說之身、心關係而言,則立足於二元論;若自精神之體、用關係而言,則立足於實體論。近世哲學出現現象論、現實論、唯物論等學說,則大抵反對靈魂存在而否定其為實有。
佛教本不說靈肉二元觀、靈魂不滅論等。因釋尊對靈魂與**之同異並不予以作答(即無記),亦即否定靈魂與**可截然劃分為二之想法。佛教系由實踐之主體而重視心的存在;此一存在論,系徹底立於心、物二者相關之立場,並不視一方為不滅之實體,另一方為生滅之假相,而認為心、物二者皆空,無自性可得。而當輪迴轉生之說被佛教採納後,有關輪迴主體之問題卻引起佛教史上之重大論爭,如南北朝時之『神滅不滅論爭』等;其結果則致使輪迴主體呈現出一種猶如靈魂之色彩。
在基督教的教義中,靈與魂是分開的兩個部分:
……
在舊約中,靈(spirit)的希伯來文是rwach,意義很廣,可表明氣息(breath),氣(air),風(wind),或精力(strength)。它也指方向或方面(side,譯成「方」或「面」)。概括來說,靈主要是指非物質的生命本質,包括:
(a)無血肉之體的靈界之物如神,天使,魔鬼或邪靈。
(b)有血肉之體的人那裡面非物質的要素(element)靈性或靈命。
(c)人那內靈命的性格或特徵(character)在思想和情感上的表現,所以靈也譯作「怒氣」;膽氣(即膽量)。
在新約中,靈(spirit)的希臘文是pneuma,原意也是風(wind)或氣息(breath),亦指像風一樣眼不能見,非物質及有能力的「靈」。靈是人的生命力(lifeenergy)或生命的本能(lifeprinciple),所以「叫人活著的乃是靈」。正如風雖是眼不能見,但借其表現(風吹草動)可知其存在;同樣的,靈雖是眼不能見,但其存在也可借人內在靈命的各種外在表現來證明。而人有靈的最大證據,莫過於人能進到靈界,與靈溝通。所以聖經說神是靈,只有在靈裡,人能真正的敬拜神和向神禱告。信徒與神的相交,也必須透過人的靈與神的靈之間的相交。
由於魂常被人誤解,產生不少混亂。在舊約中,魂(soul)的希伯來文是nephesh,源自nphash(呼吸,breathing)。魂的意義很廣,普遍上可指:
(a)「內在的己/自我」(theinnerself):(1)對人而言:在這非物質的層面,魂(和合本譯作「心」)是有情感¾例如會有對食物的慾望,會悲傷,會愁苦,會契合相愛;但魂也有思想或意志¾例如會知道,會想念,會說(話)(指在思想上自語)。(2)對神而言:「我的(靈)魂」是表達「我」的另一種方式。因此提到神的「靈魂」(nephesh,和合本作「心」)時,是總括地包含了神的愛,聖潔,憤怒及信實等(colinbrown)。
(b)肉身的生命(和合本作「命」),包括動物;
(c)有生命的「人」。
在新約中,魂(soul)的希臘文是psuche,原意也指氣息或呼氣(breath)。在廣義上,這字的用法與舊約相同,可指:
(a)內在那非物質及眼不能見的自我(self)(注:魂在和合本常譯作「靈魂」);(1)對人而言:這非物質的層面是有情感(和合本譯作「心」)、思想和意志(和合本譯成「意」)。概括來說,魂可指整個性格(personality)。(2)對神而言:當神提到「我的靈魂(psuche)」(和合本作「心」)時,是表達「我」的另一種方式。
(b)肉身的性命或生命,包括動物;
(c)有生命的「人」。
有聖經學者相信人只有身體與靈魂兩部分,因靈與魂是相同的,但這看法並不正確。雖然在普遍上,靈與魂都屬內在的非物質層面,但兩者是可以區別的,並非完全相同。人的「靈(spirit),與魂(soul),與身子(body)」,一個完整的人是由這三部分組成,所以靈與魂是不同的部分。此外,雖然靈與魂的意思非常接近,關係非常密切,但卻要把這兩者剖開辨明。
簡單來說,我們可以如此解釋靈魂體三者之間的分別:
(a)體(body)-是對「物質世界」的知覺(world-consciousness)。
體是以五大感官(視覺,聽覺,味覺,嗅覺,觸覺)來意識周圍的物質世界。
(b)魂(soul)-是對「己或自我」的知覺(self-consciousness)。
魂是指思想(mind)或情感(feeling)的層面,發揮理性(intelect)或感性(emotion)的功能。藉著魂,人能感覺,能思考理解,能有意志作決定。
(c)靈(spirit)-是對「神或靈界」的知覺(godf-consciousness)。
靈是與神或靈界溝通的層面。人有靈,所以能與靈界相通,能向神禱告敬拜,也會想到死後靈魂的問題。
威廉.筏隱(williame。vine)指出:「普遍來說,靈是較高的要素(element),而魂則較低。靈可說是神賜予人的生命本能(lifeprinciple),魂則是在個人裡面的生命表現(resultinglife),而體是靈與魂所活動的物質生物或機體(materialanism).」
靈魂在很多宗教思想都存在,系指人類超自然及非物質的組成部份。許多宗教都認為,靈魂居於人或其他物質軀體之內並對之起主宰作用,它們亦可脫離這些軀體而獨立存在。對於不同的宗教和民族,他們對靈魂有不同的解釋。現代科學沒有發現任何靈魂存在的證據。
宗教的靈魂觀
靈魂的宗教意義:
靈魂具有重要的宗教意義,不同的宗教對人死亡後靈魂去向解釋不同:
死後靈魂就會煙消雲散;
死後永生,到未來某個特定時刻可以復活,例如古埃及。
死後生命,相信死後會再次輪迴,進入新生的人或生物體內,例如印度教和佛教。
面臨上天的審判。
靈魂來自一個全能的神靈。在人類的原始宗教中,靈魂的本質就是力量。力量、靈魂和生命是可以彼此互換的觀念。這些力量被認為存在於人類和其他生物(包括植物)的生命之中。
以澳洲的原住民為例,他們將靈魂分為內部靈魂(internalsoul)和外部靈魂(externalsoul)。內部靈魂是整個身體(即物質部份);外部靈魂則是可以離開身體之外的部份。外部靈魂會離開身體,並會停留在圖騰(即生物的替身)上。
中國人認為,靈魂分作「魂」和「魄」兩部份,魂主精神,而魄主身形,並有「三魂七魄」之說。傳統上認為,當一個人受到驚嚇,可能會使魂魄離開身體,若不好好處理的話,人就會步向死亡。因此,當有人被嚇至昏迷之時,民間會舉行一種特別的「招魂」儀式,意圖使昏迷的人起死回生。
佛教的靈魂觀
佛教基本上是否定靈魂。佛教的創始者釋迦牟尼否定靈魂存在,而因果關係所聯繫的是記憶,不是靈魂。佛教各派對靈魂的看法是不一致的。
在佛教傳入中國時,由於中國人重視先靈,因而使得中國佛教發展靈魂觀念。通俗之佛教的喪禮中,一般會誦經超度以引導亡靈早登極樂西方,這明顯是肯定靈魂觀念之做法。
道教的元神說
除了魂魄說以外,中國的道教的許多派別都認為,人的靈魂是一種擁有意識的特殊物質,並稱之為「元神」、又叫作「內丹」。這種元神有陰陽之分,而經過修煉,使人變為純陽,就可以控制靈魂進出**。他們稱之為「元神出竅」。
基督教的靈魂說
原始基督教將靈魂分作「靈」(希臘文pneuma)和「魂」(希臘文psyche)兩部份:「魂」是血肉的,所有生物都有的;「靈」(即生命力)則是來自上天的,只有人類才擁有。因此,西方人有「人類是萬物之靈」之說。《聖經》的原文用詞「魂」(即希伯來文nephesh和希臘文psyche)顯示,是沒有將身體和「魂」加以劃分,而且描述「魂」是會死亡的。
傳統認為靈魂乃是不滅的,最終會到天堂或地獄。因受古希臘哲學新柏拉圖主義的思想影響,今天一般的基督教信仰中,將人劃分為兩部分-靈魂與身體,在生之時是不分離的。根據《聖經》的描述,巳死信徒的身體會改變,與得榮耀的耶穌的身體相似。
中世紀最廣泛的觀點認為靈魂是上帝所創造的,上帝為每一個新身體創造一個靈魂。這想法受到改革宗傳統和加爾文宗等支持。另一個觀點認為個人的靈魂承自父母,這受到一些基督教教父和天主教派別所接受。
古希臘哲學的靈魂論
在古希臘,古希臘哲學家柏拉圖認為靈魂是單純不能加以分解的,有生命和自發性,是精神世界的、理性的、純粹的,因他有追求世界的慾望,而墮落到地上,被圈入於**中,注定要經過一個淨化的階段,靈魂是會輪迴轉世。其後的新柏拉圖主義都有對靈魂作描述。他的學生亞里士多德的著作中曾將靈魂與心理學一同討論。亞里士多德將《論靈魂》列為「第二哲學」的範疇。對靈魂的定義﹐亞里士多德認為靈魂是形式﹐**只是質料,靈魂才是實體。靈魂分為3個部分,有理性、感覺和營養的機能。
伊斯蘭教的靈魂觀
伊斯蘭教靈魂觀所根據的是《可蘭經》。靈魂的意義與「呼吸」、「風」相關聯。靈魂是在身體受造後,才受造的;但靈魂是永恆的。在人死亡時,靈魂會與身體分開;在復活之時,靈魂和身體將會重新復合。
回教的靈魂觀包含了傳統、神學、哲學、神秘主義等四種看法。
現代科學認為,沒有靈魂存在的證據。人死後,生命消失,**逐步分解,不會留下任何非物質的存在。這種觀點不同於信仰,而是基於這樣一種事實:我們到目前為止,還沒有採集到無可爭議的、來自已知的已死去的人的、能被人或儀器所感知的任何信息。
實驗案例
在調查很多瀕死經驗臨床案例後,有部分科學家將靈魂定義為以某一種形式存在的能量場。
duncanmacdougall醫生讓瀕死經驗的人躺在一個秤上,然後量度他們死後體重的變化,並發現有人在死後立即減少了21克的體重。他們認為,這個重量就是靈魂的大約重量,並以能量的形式離開了**。但後來更多的類似實驗表明,人死後,重量並未立刻減輕;此實驗由測量誤差所致。
samparnia在天花板的下方放一塊板子,天花板與板子放一些小物體(只有sam知道是什麼物體,別人不知道),靈魂應該能看到這些小物體。
sam對瀕死的病人進行實驗,其中有7個被救回的病人醒來後能說出自己『靈魂』離體時看到的景象,特別是板上的小物體,說的全都對。山姆的實驗成功。samparnia於是提出以下觀點傳統觀點認為:意識是在神經網絡中產生的,腦死即意識消失;意識是由量子效應產生;意識是由於形態共振]效應產生的;意識是獨立於大腦而存在的;精神本身即是一門科學。
靈魂是指一個人的自我意識,有時候也指人的道德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