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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道小說網 第五章 酒吧遇險 文 / 喜歡流浪

    二人各自想著心事,無言的喝著酒。周紅兒見氣氛沉悶,想起今天的正事,推了張小芳一把,說道:「對了,差點忘記,知道我今天幹嗎去了?」

    張小芳問:「你做什麼了?」

    「還不是為了我們小芳警官的終身大事。我媽都為你著急啦,說你都25了,還不找個對象,她叫我老公幫著在他們公司給你物色男朋友呢。」

    「啊!伯母怎麼也跟我爸一樣?這事不用他們操心,我心裡有數,難道還愁自己嫁不出去嗎?」張小芳一愣,忙道。

    「我們的小芳這麼漂亮,當然不會沒人要啦,不過你也不小了,歲月不等人哦。」周紅兒笑道:「今天老公打電話叫我去看下,他們公司新跳槽過來一個帥哥。29歲,1米75的個頭,條件還可以。人也比較老實,有過一個女朋友,沒結過婚,事業心又強,應該不錯。」喝口酒,接著問:「怎麼樣?有沒興趣試一下?」

    「怕了你們……」張小芳白了周紅兒一眼,道:「不過我現在還沒打算談對象,再等一兩年吧。」

    「你可別學我,我是玩瘋了才這麼晚找老公,現在都後悔呢。你也沒幾年青春了,女人就該把自己最美的時候……」話沒說完。酒吧的門突然被撞開,四個凶神惡煞的男人衝了進來。

    周紅兒見狀,正要起身呵斥,忽然那四個男人從懷裡各自掏出一把五四式手槍,指著眾人大聲叫道:「都給老子趴到地上,哪個不聽話老子就殺哪個!」

    因為剛傍晚,酒吧裡的顧客不多,只有四五個人,加上張小芳和周紅兒以及幾個招待一共也才十來個。其他人都被那四人手裡的槍嚇住,連忙趴到桌子下面。張小芳暗中捏了捏周紅兒的手,示意她照他們的話做,隨即也跟著趴到地上。

    四人見酒吧裡再沒有坐著的人,急忙衝進吧檯,躲到裡面,把搶對準酒吧大門。不一會兒,酒吧門被輕輕推開,一個青年悠閒的走了進來。

    那青年最多不超過30來歲,個子很高,身體健壯,一身黑色警服十分得體。張小芳看到他的臉,不禁暗讚:「好剛毅的臉型!酷呆了!」隨即想起不是看人家長相的時候,正要出聲提醒裡面有匪徒,不料那青年警察先開了口:「我說你們四個,還要躲嗎?」

    四人拿槍對著他,其中一人狠聲道:「你以為我們真的不敢殺你?」

    「哈哈……」那青年警察大笑幾聲,道:「你們殺我倒是容易,不過之後怎麼辦?這可不是你們台灣!」

    一句話就說到他們的痛處,的確,這是繁華的內地城市大街上,在這裡殺了人,還是殺的警察,只怕馬上就會被聞聲而來的公安亂槍擊斃了。

    「現在你們的罪名只是非法持槍,加上你們台灣華僑的身份,事情也不會太大。我勸你們老老實實的放下槍跟我走一趟,這樣至少可以保住性命,你們說呢?」青年警察竟然點上一支香煙吸了起來,似乎一點也不害怕。

    四人互相看看,交頭接耳一番,最後出來一個人,對他說道:「我們不信你,不想把事情鬧大,最好乖乖離開,我們井水不犯河水……」

    「嘿!我是內地警察,你們雖然是台灣的黑社會,既然讓我碰到你們拿槍嚇唬小孩子,你那井水已經犯了我的河水了,還想指望我不管?」青年輕蔑的看了那人一眼,吐個煙圈,冷笑道。

    「媽的,別逼急了老子!」一人突然拉起吧檯的那個調酒師,用槍抵住她的頭,威脅青年警察道:「你再不滾開,老子先殺了這女人。」

    青年臉色一變,急忙舉起雙手,道:「別衝動,我可沒拿槍出來,你們不用擔心。放了人質,我們再好好談談。」

    「談你媽!先把槍丟過來!」另一人醒悟道。

    青年苦笑,真不該提這事的,現在好了,該不該把槍丟過去呢?

    「快點,把槍丟過來,不然老子殺了這女人!」那個匪徒狠狠的抵著調酒師的頭,吼道。

    「你們敢在這裡殺人嗎?」青年警察微微一笑,戲虞的看著四人。

    「反正左右是個死,老子豁出去了!不想拚個魚死網破就把槍扔過來!」那人狠聲道。

    「好好……我丟就是。」青年見那匪徒雙眼發紅,怕真的逼急了他,不得不把槍拿出來,不過暗中下了彈夾,把空槍扔給他們。不忘加一句:「現在你們的罪名又要多加一條搶劫jing槍了。」

    四人見那青年沒了槍,膽子頓時大了起來。用台灣話罵罵咧咧的走出吧檯,領頭的一個用槍指著青年的頭,一腳把青年踹到地上。

    「媽的!叫你囂張!大陸公安都是狗屎!」說著繼續踩踏。

    青年警察護住頭,任由他們踢打。嘴上不說,心裡暗罵:「媽的不是見你們有四把槍,老子早抓你們進去了!」只是後悔不該大意一個人追蹤他們,本來自己從běijing過來是有秘密任務的,路上碰到四個鬼鬼祟祟的台灣人商量著毒品交易,一路跟蹤卻忘記向武漢當地警察求援。現在好了,抓不到罪犯不說,還連累了這麼多人。

    四人直踢得那青年警察頭破血流,不再動彈才停下來。「大哥,現在怎麼辦?」其中一人問道。

    另一人想了會,答道:「這條子只怕已經知道了我們的事,又記住了我們的長相,不能留他!」

    「那要不要幹了他?」先前那人把槍對準青年,再問。

    「你個豬頭!你敢在這裡殺人?」那個被叫做大哥的一耳光扇過去,怒道:「媽的把他帶走,到了偏僻的地方再動手。」

    被扇了一耳光,那人也不敢頂嘴,連忙過去拽已經昏迷的青年警察起來,準備帶他出去。忽然發現旁邊的張小芳正拿著手機在發短信,驚叫道:「老大,這女的在報警!」說著一腳踢飛她手裡的電話,把槍掉頭對準她的頭。

    「老大」忙跑過來,揀起地上的手機看了看,臉色一變,怒叫一聲把手機砸到地上摔個粉碎。一把抓起張小芳照臉就是一巴掌,一下就打的她嘴角出血。「媽的臭婊子,敢報警!」

    說完拿起槍就要砸她的頭,正在這時,酒吧的門又被打開,是夜月低著頭走了進來。

    「小芳姐,我忘記帶鑰匙了,張叔叔又不在家……」話沒說完,見到眼前的情景,夜月一呆。

    「媽的,小四,你去門口呆著,別讓人進來!」老大見夜月是個少年,沒在意,指揮著手下。然後才對夜月道:「小子,快趴到地上,別抬頭,不然老子一槍崩了你!看見沒,這可是真槍!」說著舉槍讓夜月看清楚。

    不過夜月沒看他,他看的是他抓著的張小芳。張小芳一見是夜月,高興的頓時忘記疼痛,大叫道:「夜月!快抓住他們!他們是匪徒!」

    「老大」一聽只覺好笑,把張小芳揪到面前,正要再給她一巴掌。忽然頭一痛,眼前一黑,便直挺挺的往後倒在地上。另外三人幾乎是同時倒地,他們甚至來不及看清是什麼東西打中了他們的頭。

    不到一秒鐘,夜月便打昏了四人,並已經扶住張小芳。他使出了超音速!

    除了張小芳和昏迷的那個青年警察,其他人都是目瞪口呆。倒不是因為他們看到夜月打倒了四個匪徒,他們根本看不清楚夜月的動作,只是感覺身邊有股狂風刮過,然後那四個匪徒就倒在地上不動了。他們吃驚的是夜月的帽子掉到地上,從而看清了他的真實面目。

    張小芳發覺眾人都看著夜月,暗叫糟糕,連忙揀起帽子給他戴好,掏出鑰匙遞過去,道:「夜月你快回去,這裡我來處理。」

    「小芳姐你不要緊吧,都流血了……」夜月沒留意其他人的異常,只擔心張小芳的傷勢。

    「放心,只是被打了一嘴巴……」有點恨恨的,張小芳現在才感到憤怒,竟然抽她嘴巴!提腳給了昏迷不醒的「老大」一下,才覺解恨。又催夜月趕快回去,她已經可以想像周紅兒回過神後會怎麼盤問她了……

    「哦,那我走了,你自己小心。他們一時醒不了的,不用擔心。」夜月這才走出酒吧。

    剛才短信沒發成,張小芳用酒吧的收費電話報了警,又打120叫了救護車。一直到警察趕過來把那四個匪徒抬走,周紅兒等人才回過神。幾個顧客在接受了警察的盤問後慌忙離開,那個青年警察也被送去醫院,一下子冷清下來的酒吧只剩張小芳一個顧客。她不是不想走,是周紅兒不讓她走。

    「小芳,你先告訴我我是不是在做夢?」周紅兒也抽煙,點了一支吸了一大口,又喝口酒壓壓驚,才道。

    張小芳知道瞞不了,只好說道:「紅兒姐,等下你跟我回家,我好好解釋給你聽,在這裡不行。」

    「現在就走啊,還等什麼?」周紅兒急道。

    「我還有點事沒解決啊,得回局裡一趟,把剛才的事報告一下。」說著揀起地上碎成幾塊的諾基亞,有些心疼,陪伴了自己三年的手機,就這樣結束了它的使命……

    一個小時後,張小芳把周紅兒帶回自己家。夜月和張正已經做好了晚飯等著他們。

    張正已經知道了酒吧的事,夜月跟他說了。所以他一見張小芳帶著周紅兒回來,就明白發生了什麼事,叫周紅兒不要著急,先吃完飯再說。周紅兒哪裡有心思吃飯?

    「張叔叔,您就讓我先看下這位小弟弟的樣子嘛!」她竟然向張正撒嬌起來!

    夜月不解的看了看周紅兒,有點不明白她為什麼那麼著急的要自己把帽子摘了。周紅兒看著夜月的大眼睛,心裡只叫老天爺!怎麼可能會有這麼帥的男孩?不,不能用帥來形容,應該叫「完美」,她回憶著在酒吧看到的夜月樣貌,他的長相沒有一點缺陷,一切都搭配的那麼和諧,只能稱之為完美了!

    夜月被看的不好意思,他隱隱知道了原因。不由得有些得意,的確,自己的長相在這個時代真是有點驚世駭俗了!周紅兒和張小芳一樣,也是屬於夜月覺得還過得去的級別,他想著要是她們看到了他那個時代的女孩子,不知道心裡又會怎麼想……不覺又想起了曉曉,頓時又感到心裡一陣痛楚。

    張小芳發現夜月神色不對,忙扭過周紅兒的頭,說道:「紅兒姐,你再這樣我等下就不告訴你啦。」

    周紅兒這才悻悻的埋頭吃飯,眼光還是不時瞟向夜月。以她的性格,夜月在她眼裡就像一個洋娃娃,非常可愛漂亮的洋娃娃,所以她一直對他充滿了好奇。

    飯後,終於,周紅兒如願以償,知道了夜月的故事。當然免不了震驚一番,不過她和張小芳一樣,也算對新事物接受的比較快,甚至更坦然。在看夜月真實面貌的要求得到了滿足之後,她還提出了更好的辦法掩飾夜月的與眾不同的大眼睛。

    「乾脆給他配一副深色墨鏡好了,這樣可以遮住小半張臉呢,加上帽子,幾乎看不出來他和普通人有什麼不同了。豈不更好?」周紅兒看著夜月的藍眼睛說道。

    「但是帶墨鏡是不是太囂張了啊?」張小芳也不是沒想過,在家裡無所謂,但出門的時候老帶著一副黑色大墨鏡,別人不以為他是混混就把他當瘋子才怪了。

    「嘿!虧你還自稱是新人類,」周紅兒笑道:「現在的青少年追求個性另類的樣子你是見的少了?」

    「就是因為看到他們那樣子覺得很不好才沒去想啊。」張小芳嘟著嘴道。

    「但是為了掩飾沒辦法了……我為什麼一下就發現他的特別?光戴個帽子還不夠,一抬頭還是能看到他的臉啊。要是真想盡量減少被人注意的危險,就只有那樣了,除非你們不讓他出門……」周紅兒以前可是玩過來的,她知道那些中學生要是見了夜月,不曉得會發生什麼事。

    張小芳想了想,覺得有道理,只好問夜月:「夜月你自己看呢?」

    夜月倒是無所謂,只要能不讓別人看出他的真實相貌,把他整個頭包住都沒問題。

    於是第二天一早周紅兒就親自帶夜月出去買了副酒紅色墨鏡,鏡片很大,戴上去後果然變了樣子,即使從正面看也幾乎發覺不到他與普通人有什麼不同。這樣夜月就不用戴隱形眼鏡了,黑色的鏡片讓他在室內看東西很不清楚。而紅色的樹脂鏡片就好多了。

    以後周紅兒就經常把夜月帶到她的酒吧,讓他沒事的時候在那裡玩,順便幫幫忙招待客人。有工作的時候張小芳就直接開車過來接他,酒吧離市公安局比較近,這樣也更方便。於是夜月又兼職了周紅兒酒吧的臨時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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