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道小說網 第63節:這女孩兒怎麼這麼狠呀 文 / 海巖
可以說,律師的這個發言,把全場聽眾在這案子上已經達成的一致印象徹底扭轉了。據說幾乎在現場旁聽的每一個人都瞪大了眼睛,伸長了脖子,似乎還想往空著的證人席上再看看一周前曾在那裡從容作證的那個如花似玉的女孩子。那女孩美麗的外表和她緝毒警察的身份和她智擒毒販的經歷,讓那麼多旁聽的人幾乎都視其為時代的偶像,無不心生敬意,甚至心旌搖搖……好多事情一走到極端就反而變得脆弱,變得不堪一擊。律師石破天驚的披露,馬上把聽眾的偶像崇拜徹底打破,他們在震驚之後無不由衷慨歎:真是花一樣的容貌蛇一樣的心腸,就跟古典小說裡的潘金蓮一樣!真是自古人言:最毒莫過婦人心!這種事讓誰聽了誰不得起一層雞皮疙瘩,這女孩兒怎麼這麼狠呀!
在一片嘩然聲中,法庭宣佈臨時休庭。檢察院的公訴人和市公安局的一干人在臨時休庭時進行了緊急磋商,有人主張堅決跟律師打下去,認為律師有意誇大了安心和毛傑的關係,他們的關係到底有沒有這麼深,安心是不是要甩毛傑甩不掉,要講清楚!要把律師利用職務便利不負責任的誹謗駁回去。但也有人反對在這件事上跟辯護人繼續針鋒相對地細究下去,反對的人中,就有緝毒大隊的隊長老潘。
現在,在這場審判這場爭執早已事過境遷之後,在我看來,當時老潘還是比較明智的。他看出這兩個律師是個狠角色,他們在發言中甚至明顯地暗示法庭和聽眾,安心與毛傑是發生過多次xing關係的。他們還特別提到,在毛傑被捕前不久,安心還主動把毛傑約到瑞欣百貨商場門口見面,然後把毛傑帶到南猛山一個僻靜的茶水店裡去密談。談什麼?談要求和毛傑斷絕關係,結果兩人不歡而散……關於在南猛山茶水店兩人不歡而散甚至毛傑當時動手打了安心這一事實,律師表示可以傳喚茶水店老闆和夥計作為證人出庭作證。律師顯然做了大量材料搜集工作,是有備而來的。最讓老潘吃驚的是律師還舉出《南德日報》曾有一個整版的題為《人民衛士,當代英雄》的報告文學作為證據,那文章裡面就有關於某年輕的女緝毒警大義滅親,在烏泉親自抓獲自己參與販毒的男朋友的事跡。雖然沒有指名,但其內容和事件發生的時間及地點,與安心誘捕毛傑之案幾乎完全一致。這是幾個月以前的報紙了,律師居然也找了出來,看來他們的能力不可輕視。在這種顯然有點說不清了的情況下,老潘反對再拿一個年輕女同志的個人**在法庭這種大庭廣眾之下去進行詳盡的、刨根問底的、無法遮掩的調查對質和分析評論。而且這種事查來查去,很難得出安心和毛傑之間什麼也沒發生過的結論,結果不一定對控方有利。市局法制辦的人也無可奈何地支持了老潘的觀點。於是,大家商定,由檢察院向法庭提出撤訴,發回公安局補充偵查。公安局如果不能馬上找到新的證據,就只能開監放人了。
那天中午,老潘在給安心的家裡打電話的時候,毛傑剛剛辦妥了無罪釋放的一應手續,一言不發地離開了市公安局預審處的看守所。
這案子自移交檢察院提請起訴之後,在緝毒大隊就算結案了。還沒等毛傑釋放出監,潘隊長就向市局呈遞了報告,要求再度立案偵查,報告當天就以最快的速度批復下來。傍晚,潘隊長開始在毛傑家附近部署蹲守。蹲守持續了一周,沒見毛傑回來。又派人偵查毛家為數很少的幾戶遠親,以及毛傑過去的同學好友,也是一無所獲。毛傑被釋放後肯定是回過一次家的。他的家被查抄後已經半年無人光顧。他在家裡從進到出一共不到半個小時,這一點有目擊者可以證實。他在家裡拿了些東西便出了家門,一出家門便往西走了。從此不知去向。
隊長在電話中低沉的情緒,使安心關於續假的問題變得難於啟齒。她想,續假的事,還是過兩天她親自回一趟南德再說吧。
一個多星期之後,也就是在緝毒大隊對毛傑的搜尋全無結果的時候,安心回到了南德,見到了老潘。潘隊長告訴她毛傑已再度被立案偵查,可他已經跑了。所有調查工作都已暫時停止,在毛家附近部署的蹲守力量此前也已撤下。說不定毛傑早就不在本地了,早就去了廣西、廣東或者去了更遠的地方。還有他的那個始終沒有露面的哥哥,當然也不會還留在本地,說不定去了泰國或者緬甸。他哥哥肯定是有問題的,要沒問題的話,不可能他媽媽和他弟弟關了這麼長時間,公開審判這麼多次,他爸爸媽媽都被咱們斃了,家破人亡了可他還連個人影都不露,連老爸老媽的屍都不敢來收。沒問題為什麼不敢來收!
安心聽完潘隊長絮絮叨叨地講了這個案子的現狀和他的看法和他的牢騷。他還東拉西扯了許多隊裡的其他事——別的案子和隊裡同事之間的糾紛等等諸如此類的煩心事,甚至誰和誰老婆打架已經離婚了這類家長裡短都嘮叨出來。可能是老潘許久沒見安心了,所以把隊裡的什麼事都跟她說說,也可能是他太累了變老了,所以多少有點婆婆媽媽語無倫次,安心看得出來的,老潘最近特別煩。
她耐心地等老潘說完了,然後說了些同情和關心老潘本人的話,讓他多注意休息,注意調整,注意勞逸結合。然後她把話題轉向自己,說了自己的身體,說了孩子,說孩子奶水停得早,所以身體弱,病也來得多。沒想到她的渲染剛剛開始,老潘就打斷她:」我看你也別急著回來上班了,你可以再續一段假,反正你是實習的也不佔這兒的編制,索性等孩子一歲以後你再上班,這樣對孩子對你都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