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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約》與《新約》

作者:江南熊

    《舊約》與《新約》

    《聖經》包括《舊約全書》與《新約全書》常人皆知,但兩約具體包含什麼內容,可能並不瞭解。

    《舊約》是在《新約》產生以後,對前一個約的稱謂。既有新的約了,自然將原有的當作舊的。所謂「約」便是「契約」。

    《舊約》是上帝與以色列人所立的,通過摩西這個中間人,用牛羊的血。要求以色列人單單敬拜耶和華上帝,除此之外不可有別的神。如果以色列人遵守此約,上帝便世世代代賜福給他們,而作為個人,死後則可以進入天國,活時享受平安與富有。

    《舊約》要求以色列人遵守的,便是「摩西律法」,其中的核心便是「摩西十誡」。他們若違反其中一條,不至死罪的,便可以通過認罪與獻祭來贖罪,得到平安。至死罪的,百姓與官長應該用石頭將他們打死。

    這個時代,以色列人向上帝祈禱可以,但獻祭的事只能由亞倫的後代作祭司的來承擔,即使貴為君王,也沒有獻祭的權力。祭物一般為公的牛羊,或者鴿子斑鳩,還有素祭,如初熟的果子莊稼等。凡富有的便應該用牛羊,而貧窮的,則只須買小小斑鳩鴿子即可。獻祭的地方必須是聖殿,沒有聖殿的時代,必須在上帝指定或認可的地方。凡自己立祭壇則為非法。七日中,必須守安息日,在這一天不可做買賣或者其他私人的事。

    《舊約》時代,造就了祭司階層在聖事上的專權。以色列人在宗教上沒有平等。雖然宗教儀式斷斷續續堅持了下來,但是即使最可稱道的世代,例如摩西活著的時代,以及大衛當政時代,希西家作王時代,都並沒有廣泛而嚴格地遵守「摩西律法」。而其餘時代,不要提「摩西律法」,連耶和華上帝他們也不認了。所以上帝一再地興起先知來指責他們,用各種各樣的嚴厲懲罰來管教他們,終於使他們將耶和華當作自己民族獨一的神了。

    直至今日,以色列國依舊守《舊約》,於是成了一個新的宗教便是「猶太教」,與「基督教」的差異只在於他們不信耶穌,沒有《新約》。《舊約》遵循的道德是「以惡報惡,以牙還牙」,因而如今以色列國慣常使用「報復」解決問題。

    《新約》是上帝與全世界之人所立的。中間人,即稱為中保的,便是耶穌。通過耶穌在十字架上的流血死亡擔當全人類的罪。叫凡信耶穌的都可以得到永生,作上帝的兒子。單單信上帝而不信耶穌的,便等於沒有信上帝。

    《新約》遵循愛的原則,在愛上帝的範圍內愛所有人。因為所有人都是上帝所造的,都可以成為上帝的兒女,所以都應該愛。絕對不許以惡報惡。

    《舊約》守的都是禮儀,而《新約》則拋開一切外面的儀文,遵行心靈與誠實。所以《舊約》有極其繁瑣的各類禮儀,而《新約》只有兩個聖禮「洗禮」與「聖餐」。「洗禮」表明信徒舊人死去,是初信者加入教會的必須禮儀。「聖餐」表明信徒與耶穌基督的生命有了聯繫,其中「酒」代表耶穌的血,「餅」代表耶穌的肉。

    《新約》中,大祭司是耶穌基督,所有相信的人都是祭司,再也沒有特別的階層。敬拜上帝也無須在什麼有形的聖殿,而隨時隨處都可以。所有人都在主裡面享有平等的地位,長老執事或者主教牧師都只是聖職上的不同,而非地位上的不同。無論哪個民族哪個行業哪類身份之人都是上帝的兒女,他們都有權得到上帝的恩典,也有權服侍上帝,得到尊貴榮耀。

    然而實際上,《新約》也與《舊約》一樣,那些在教中居尊的永遠都不能恪守上帝的法則。尤其中世紀的天主教,將教皇與主教的權勢發展到極致,他們表面上以上帝的僕人自居,實際上全是魔鬼的僕從、上帝的仇敵。一些教皇為了達到自己專制的目的,甚至將信徒手裡的《聖經》都繳了去,不許他們明白上帝的真實旨意。將他們可咒的私慾當作上帝的旨意,要求信徒遵守。

    《新約》以耶穌復活的日子(星期天)作為敬拜的日子。祭物不再是有形的牛羊之物,而是歌頌禱告奉獻之類個人宗教行為。《舊約》中,上帝好像是以色列人獨有的,其實人沒有份。而在《新約》裡,上帝成了全世界的,以色列人反倒無份了。

    兩個約代表整個人類社會的兩個時代,也表明上帝對人類的責任與關愛。《新約》時代結束以後,便是「千禧年」,人類社會文明安寧的極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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