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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成軍 第110章 與荷蘭人談判 文 / Robin謝

    第110章與荷蘭人談判

    在市井裡還流傳出一個這樣的消息:薛興華這個少年軍閥之所以要拿日本人開刀,並不是因為佈告上所說的日本人是他的殺父仇人,而是因為日本人不開竅。他們不但沒有主動送銀子勞軍,而且在薛興華嫖妓的時候還按普通嫖客來收嫖資,所以……

    路人甲:「怪不得那個魔頭要發飆,不就是睡幾個妓女嗎?那個妓院的日本老闆該殺。日,我上次就要出手的。」

    路人乙:「你跟日本人也有仇?」

    路人甲:「上次睡一個日本妓女,都是老洞子了還騙我說是處,哼!」

    路人乙:「呵呵……」

    路人a:「聽說興華軍那個小師長一晚能睡四五個妓女。他還說什麼五個妓女太沒用了,對付他一個都不行,因此只肯算一個的錢。」

    路人b:「師長說的有道理啊,如果妓女厲害,可以一直陪他一個晚上,不就只要一個妓女就行了?」

    路人a:「可人家五個妓女都差點被他捅死了,哪個妓院老闆願意如此虧本?當然要交五個妓女的錢。」

    路人b:「這麼厲害?他那玩意難道是鐵做的?我不信。」

    路人a鄙夷地瞪了對方一眼,說道:「這你就愚蠢了吧?如果人家都想你一樣軟不啦圾地人家這麼小的年紀能當師長,能帶領一點點人殺了法國人殺英國人,殺了英國人殺荷蘭人?你還沒聽說嗎?有次在市政府開會,他一巴掌把鐵桌子拍成了鐵屑。」

    路人b連忙點頭:「那是,那是……」

    名聲傳出去了,興華軍軍營門口也就大變樣了,一天到晚都是送錢送物的商人、富豪和老闆們:

    稅務官吳壽孟按前人的慣例拿出了五十萬兩白銀,向薛興華提的條件很實在,除了請興華軍保護他的莊園家產外,還要薛興華保證能讓他一直擔任稅務總官。他還暗示只要薛興華答應他的條件,他不但在市政府裡幫興華軍說好話,還可以將收繳的稅款直接送往興華軍。

    **官林品章主動提出修改運輸公司的公司股份分配,要將公司百分之七十的股份給薛興華和興華軍。

    似乎是協商好的,城裡的大商號統一送五萬兩白銀,小商號送二萬兩白銀,其他小老闆一般是一千到數千不等。

    直到送禮高潮過去後,薛興華稍微統計了一下興華軍二年來所賺的財產,竟然高達一千四百八十多萬兩,它們分別是:

    未來婆羅洲之前,他們賺了五百三十萬兩。其中四百多萬兩存放在王熾的錢莊裡,那些錢主要用來購買軍艦,其餘的交給了馬奎他們,用於金三角的建設以及孩子們的出國留學。

    來婆羅洲之後,他們得錢更多。其中陳、李、羅、吳四大家族奉獻了三百五十萬兩,僅僅羅家就「奉獻」了一百五十萬兩;從所有日本人手裡或奪或搶或拍賣或贖金,共計得款四百七十萬兩。其他商家、富戶主動勞軍,一共送來了一百三十多萬兩。

    此外,興華軍還有法軍五十萬兩白銀的工業設備沒來。林品章那個運輸公司的百分之四十九的股份沒計算在內,這百分之四十九至少值七十萬兩白銀。另外還有金三角的金礦、橡膠林、稅收和三發市及周邊地區的稅收也逐步走上正軌。

    發了,真的發了!就連雲南首富、當代錢王王熾都沒有薛興華所掌握的錢多了。難怪前世有人說:大炮一響,黃金萬兩。

    王熾雖然不知道薛興華到底有多少錢,但知道薛興華的錢多得不得了,他專門派人過來與薛興華協商,商量和他一起開辦一家銀行的事宜。他的意見是將銀行總部建在香港,分別在上海、廣州、新加坡、三發市建分部,將來再擴大規模。薛興華的心情卻沒有王熾那麼急迫,完全是一種可有可無的心情。

    籌辦銀行當然是好事,將來獲利的可能性很大,但也不是罈子抓烏龜十拿九穩,況且在籌備之初需要投入大量的資金,在眾多銀行競爭的情況下,短期想贏利是不太現實的。如果把大量資金囤積在銀行裡,勢必影響軍備的採購,那樣一定會得不償失。

    王熾不清楚薛興華現在是孤注一擲,思考的方向與他的有著本質的區別。薛興華告訴王熾派來的人不要急於實施籌辦,先完善投資計劃和可行性報告再說,等明年或後年再進行。來人在這裡呆了幾天之後,揣著一肚子的不解走了:人家大富豪找你合夥,只讓你分紅就可以,什麼事都不要你操心,你還不幹,真是有點傻。

    錢有了,士兵的徵召工作也基本結束。其他各項工作都有人在主持,薛興華一下輕鬆了很多。現在真正是有錢有糧、有兵有槍,每天三發市的周圍都是興華軍陸軍海軍發出的炮聲和槍聲。聽著這些不斷響起的聲音,薛興華他們覺得日子過得非常充實和自在。

    過了十來天,荷蘭殖民者終於忍不住了。在內部強大的壓力下,雖然沒有接到薛興華他們的任何回信,他們還是無奈地派出一個談判小組乘民船前來三發市進行談判。對荷蘭這種小國家而言,幾百名士兵被俘虜可不是小事,事情沒解決好完全可以讓一個政府倒台。

    因為陳長榮帶人前往坤甸談判的時候受到了委屈,三發市這邊自然也不會給他們好臉色看。在證實他們的身份後,興華軍當即就把他們投入一間房子關起來,除了送飯送水外,沒有一個人理他們。直到關了與陳長榮他們軟禁同樣的天數後,士兵們才將這些臭哄哄的傢伙帶到一處地方洗澡,收拾乾淨才與薛興華會面。

    那個為首的上校一見薛興華就大喊:「我抗議,你們……」

    薛興華朝桌子上猛地一拍,將翻譯和上校的話打斷,說道:「你們當時對我們的代表團是怎麼做的?」

    「我們沒有關他們!」上校雖然理虧,但還是大聲說道,「他們可以散步,每天可以洗澡。」

    薛興華譏諷地問道:「你們是來談判的還是來要待遇的?如果是要待遇的,我們可以再軟禁你們幾天,我保證你們所受的待遇和我們代表團的待遇一樣。」

    荷蘭上校氣呼呼地看著蠻不講理的薛興華,問道:「你是誰?我要跟你們這裡的最高長官談判。」

    「我們陳市長不願意接見你們。你是你們殖民當局派來的特使,我也是三發市任命的特使。」

    「你……,你多大?請問你的官銜?

    「我是興華軍的師長!其他廢話少說,我們現在開始談判。」薛興華接著說道,「我方提出的要點只有三條:一、相互承認,我們承認你們佔領坤甸以南,你們承認我們佔領坤甸以北。你們必須立即退出坤甸以北地區的所有武裝人員。二、不容許你們煽動、武裝土著,不容許支持土著叛亂。三、出贖金贖回你們的士兵,軍艦等武器裝備全部歸我方所有。」

    荷蘭上校斷然說道:「我們的談判要點是:一、你們必須承認坤甸政府,遵守坤甸政府的法律。坤甸政府容許你們三發市自治,自己選舉各級官員。二、你們的軍隊必須歸坤甸政府管轄。你們必須認可坤甸以及周圍地區是我們荷蘭人的勢力範圍,神聖不可侵犯。三、無條件釋放我方士兵和所扣押的軍艦。四、不得從事針對坤甸政府和我們荷蘭軍隊、平民的敵對行動,不得自行採購軍火和修建軍事設施。」

    薛興華笑問道:「你們怎麼不提出戰爭賠償了呢?」接著臉色一變,說道:「只能以我方所提三條為談判條件。否則,我方就此中斷談判。」

    荷蘭上校說道:「本上校需要提醒閣下注意的是,我們是受上級指令而來,如果談判破裂,我荷蘭東印度公司將採取我們認為合適的行動。」

    薛興華說道:「本人需要提醒閣下的是,我們興華軍已經準備好,如果談判破裂,我們將採取我們認為對我們有利的行動。本人再提醒閣下的是:如果不同意在我們三個要點作為談判條件,你們現在就可以離開。」

    有幾百名士兵在人家手裡,荷蘭上校那敢憑意氣拍屁股走人?他沉思了一會,用英語看著薛興華問道:「我們能心平氣和好好談一談嗎?拋開我們身後的長官和以前的偏見。」

    薛興華心裡笑了一下,覺得這傢伙還很有趣的,知道怎麼自己跟自己找台階下。他點頭道:「不勝榮幸。」

    荷蘭上校說道:「請問先生,你是否覺得你們的軍事力量足以對付我們荷蘭一國之軍?」

    「不能!」薛興華說道,「但我也問先生,你們荷蘭能否將一國之軍全部調到三發市來嗎?」

    上校愣了一下,說道:「我承認我們不能。但我們可以調集足夠打敗你們一千八百名興華軍的軍隊。」

    薛興華說道:「你的情報落後很多,現在,我們已經有了五千軍隊。與你們在婆羅洲的軍隊不相上下。」

    上校譏諷地說道:「想必你也知道,不是將平民招到一起就是軍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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