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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卷 巧木匠 第二三一回 立憲 文 / 半埂草

    第二三一回立憲

    李彥雖然考慮到政變以後政局重組的複雜性。此刻還是感覺到心力交瘁,最重要的是身邊人手太少,又缺乏必要的資歷,雖然掌控著京城的局勢,安插一些自己的官員不是問題,但也要拿得出手,不然孫承宗等人勢必難以接受。

    臨時內閣除李彥外的四個人,政治態度相對比較溫和,其中包括帶有東林色彩的孫承宗,其他三個人既非東林,也未阿附閹黨,至少也沒有在魏忠賢掌權的時候,做出激烈的舉動。

    當然,他們也最終因為沒有符合魏閹的一些做法,而遭到罷斥。

    這樣的局面,對李彥來說,還是比較理想的。

    明代的內閣起初只是類似於秘書性質的機構,後來才逐漸權重,成為文官之首,只不過內閣的票擬還需要司禮監披紅,形成內外制衡。甚至就連大明最為強勢的首輔之一張居正,也不得不取得馮保的支持,才能夠獨攬朝政。

    李彥對這個問題早有考慮,當下微微一笑:「諸位大人,本官曾經聽過一言,說是歷史總在不斷的重複,就以我大明來說,前有汪直、劉瑾,如今又出了個魏忠賢,諸位大人有沒有想過,這其中的原因?」

    孫承宗等人一陣沉默,朱延禧輕咳一聲:「此乃小人當道,德行不修的緣故。」

    「既如此,朱大人可以辦法讓這樣的事情不再發生?」李彥不等朱延禧細說,就開口打斷他的話,朱延禧想說的,無非還是過往的那一套,而在李彥看來,那些東西顯然是不夠的。

    「過去這一兩年,閹黨橫行無忌,不管是內閣也好,六部也罷,包括科道言官。盡皆給魏忠賢控制,閹黨目無法紀,根源何在?」李彥笑了笑,說出一句他在遼東時候經常會說的話:「沒有制約的權力,終究是要失控的,絕對的權力,導致絕對的腐化。」

    孫承宗等人都是有真才實學的大臣,能夠坐到今天的位置絕非僥倖,李彥說的這個道理,他們一聽就能夠明白,明白是一回事,能不能接受則是另外一回事。

    儒家講求道德修養,所謂內聖外王,而以這個為理論基礎,才形成了封建王朝的權力結構,其核心是一個「德」字,至少表面上是這樣標榜的。

    他們並不認為李彥這句話是正確的,在他們看來,一個道德修養比較好的人,就不會輕易腐化,但是在現實面前,又不得不承認大部分人無法做到這一點。

    李彥提出「制衡」這一點,孫承宗等人以為這樣會相互牽制,當然從某種角度來說,大明王朝的政治權力也處處充滿牽制。譬如說內閣票擬,需要司禮監批紅,皇帝用印。此外最重要的就是科道官員的存在,可以風聞言事。

    李彥覺得不管是內閣制度,還是科道官的風聞言事。都充滿著人治的色彩,其中最核心的問題就是皇帝擁有最終的決斷權。其實,這才是太監專權不停出現的根本原因。

    當然,李彥也沒有和孫承宗等人在這個問題上糾纏不休,他提出這個問題,只是一個由頭,讓眾人明白自己的想法,這才提出了幾個經過深思熟慮的方案。

    其一就是徹底廢除司禮監的批紅權,相應的,內閣的權限就變得更大,按照李彥的設想,日常事務,內閣就有決斷權,而不是像從前那樣,一定要內閣票擬之後,由司禮監批紅,再交給皇帝決斷、用印。

    對於拿掉司禮監,孫承宗等人也願意,卻不得不考慮此法是否可行,皇帝那邊會不會同意,畢竟,傳統上一直是這麼做的,皇帝會以為他們是攬權。不過看到李彥在堅持,他們也就沒有在這件事情繼續爭論,畢竟,這也是他們想做的事情,李彥既然願意出頭,那麼嘗試一下也可以。

    敲定這件事以後,李彥就順勢提出內閣中的議事規則,實行首輔負責,其他人分理。重大事項「票決制」。

    李彥就以剛才這個動議為例,說明「票決制」的具體做法,如果大家一致同意,那麼這個動議就算敲定了,如果有分歧,那就以人數的多寡來決定,譬如說支持的有四個人,只有一個人反對,那麼這個議案就要被否決。

    當然,如果有爭議的話,也可以提出暫時擱置的動議,如果「票決」認可擱置,即可擱置,如果票決需要表決,那就立即表決。

    總之,所謂的「票決制」就是按照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實行集體決策。

    孫承宗和朱延禧等人對視一眼,應該說李彥這個提議並不算出格,事實上之前他們最擔心的就是李彥仗著武力亂來,或者說直接強勢擅權,畢竟他費了這麼大的力氣顛覆閹黨,於私來說肯定抱有更大的目的;於公來說這樣的功勞也要加以封賞。

    卻沒有想到李彥會提出這個「票決制」,也就是說他主動放棄了攬權的機會,按照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現在內閣當中,李彥顯然是不佔任何優勢。

    既然如此,這個議案也給順利通過,並且大家還討論了首輔與其他成員的權限問題,在李彥表態不會做這個首輔以後,最終也大致同意李彥的意見,首輔統攬全局,並代表整個內閣,其他人則分管不同方面的事務,重大事項,必須要通過內閣會議進行票決。

    至於首輔的人選,眾人也商議一致,決定共同推舉孫承宗為首輔人選,並奏請皇上定奪。

    再理清楚權力架構之後。李彥提出的第三點就是對權力的限制,他提出不管是皇上,還是內閣首輔、次輔,在行使權力的時候,必須要按照一定的程度,「合法」進行。

    魏忠賢能夠專權的最大利器就是『中旨』,也就是不經過內閣,直接以皇帝名義發佈的旨意。通常意義上來說,這樣的「中旨」是不合乎規定的。領受聖旨者可以拒不執行,但實際上,因為皇帝威權的存在,「中旨」幾乎無人敢拒絕。魏忠賢專權初期,雖然也有人提出過反對,但是給閹黨官員搬出皇帝這尊大佛,立刻就無計可施,無言反駁。

    而李彥直接就提出,限制、甚至是廢除中旨的存在,不管是聖旨也要,還是內閣發佈的命令也要,都必須程序完備,不然就不具備合法性。

    這一點的重要性,孫承宗等人也都是很理解,原則的議案很快通過,李彥現在也只能讓一些原則性的先行通過,這實際上也是一種佈局。

    緊接著,李彥就更進一步,由程序的完備性,推到各種決策及行為也要嚴格按照既有的規定,不能隨意破壞既有的法律。

    李彥提出這些議案,都是以防止閹黨之禍再次發生為理由,也很有道理。包括「依法理政」這一條,也很快通過。

    期間,也有一些事務需要臨時處理,眾人就以剛才商定好的原則進行處理,然後繼續討論這些大的原則。

    事實上,李彥提出的這些東西,都不是新鮮事物,譬如遵守法紀,大明律也寫的很完備,再比如對程序的認定,其實都是已經存在的東西,只是從來沒有真正執行過罷了。

    雖然說「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但對天子來說,就不存在犯法與否的問題,因為皇帝是超越法律之上的存在。

    所以在拋開一些細節和分歧以後,李彥提出來的一些原則性議案,也包括孫承宗等人補充的兩條,一共是十二條,很快就達成了一致。

    孫承宗等人對於這些條款總體都是比較滿意的,因為它們主要體現了對權力的限制,而他們對此也有同樣的憂慮,畢竟魏忠賢的前車之鑒就在眼前,他們也擔心李彥會藉著兵變而進行攬權,如今李彥自己提出這些原則,基本上是杜絕攬權的可能,他們自然不會不同意。

    正因為如此,朱延禧等人對李彥的觀感也在發生改變,因為李彥之前聲名不顯,主要是依靠軍功晉陞,又不是科舉出身,眾人多少還有些忌諱,見他並不攬權,提出的方案也言之有物,自然大聲好感。

    朱延禧等人此刻都沒有意識到李彥如此做的目的,也沒有意識到這些原則將會發揮的巨大作用,事實上在後世對這次內閣會議的評價相當之高,認為是華夏民主制度的第一次「立憲會議」。

    在確定了這十二條之後,李彥提出了第十三條,作為對前面十二條的補充,也就是每個人都應當遵守本法規,法規本身的更改,必須要經過嚴格的程序,否則任何人都不能以其他方法對法規進行修改。

    朱延禧敏銳地意識到:李彥所說的任何人,是不是也包括天子,也就是當今皇上。

    「所謂立萬世法,這些律令經皇上批准後生效,不僅當今皇上需要遵行,以後也是同樣,如果要修改,就必須按照剛才所說的,召集文武百官,並得到大家的認同才行,」李彥看著滿臉嚴肅朱延禧等人:「不然,若是一句話就能廢掉這些律令,豈不是又同從前一樣?誰能保證不再出現新的『魏忠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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