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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道小說網 第四十三章 回憶 文 / 丁亦麟

    上輩子,九六年那個元旦晚上發生的事情,改變了我的一生。

    現在是九五年的元旦,也就是說,如果這次重生,注定了我只是無奈的接受命運的再一次戲弄。那麼整整一年之後,我將會再次遇上那件事情。

    在那件事發生之前,上輩子的我,和這輩子並沒有什麼不同——同樣是天之驕子、同樣是無往而不勝、同樣是神話般的存在。

    離晚自習還有半個小時,我走在學校的操場上。冬天的夜,總是來得特別早,七點剛過,夜幕就已經悄悄的降臨。

    踩著操場上的小草,我追憶著上輩子的那一晚。

    也是這樣的夜,也是維也納新年音樂會。

    那一天的晚自習前,我坐在課桌上,和黃馨、伍亦嵐還有一大票女生討論著一年一度的維也納新年音樂會,並且像二表姐剛才對我說的那樣,我也對她們說:打算請假或者曠課,回去看電視。

    隔壁班裡的一個女孩子跑過來,借我的數學書——我根本不認識她,但具有紳士風度的我,還是把書借給了她。

    幾分鐘後,她就把書還給了我。正在高談闊論的我,隨手把書扔進了課桌裡。

    很不巧的,鄧老師在那一晚,拿來一大摞試卷,把整個晚自習改成了中學時代很常見的一次隨堂考試。

    七點半開始晚自習,而我在七點五十就交了卷。

    還有十分鐘維也納新年音樂會就將開始,我在伍亦嵐她們羨慕的眼光中昂首離開教室,匆匆趕回家,打開電視。

    我沉迷在音樂的世界裡,久久不能自拔——直到我的家裡闖進四個警察,不由分說的把我帶進派出所。

    進了派出所的我,才知道借我書又還給我的那個女孩子,叫做石麗遠。她在晚自習結束後,被人在操場輪jiān、然後慘無人道的殺害了。

    而全世界唯一一個應該知道她會在那個時間出現在那個地點的人,是我。

    因為她借走我的數學書,只是為了夾一張紙條讓我看到,而紙條上只有一句話:下晚自習後,操場等你,不見不散。

    這張紙條成為整個案件最有力的線索和證據,但我可以指天發誓,那一個晚上,我根本沒有機會看到這張紙條。

    不過就連我自己也知道:法律,以及代表法律的警察們,只相信證據,並不會相信我的誓言。

    很多時候事情就是那麼巧:那個晚上我的外婆去了三姑婆家打麻將,直到我被抓走的時候還沒有回來;我的母親在單位趕銀行的年報;父親則正好在鄭州出差。

    而最巧的、是我提前一個多小時交的卷——第二個交卷的是雲燕,但她也落後我達半小時之久,無論是鄧老師亦或是任何同學,都沒辦法證明我在交卷之後究竟去了哪裡。

    在父母、外婆、老師、同學等等,幾乎是所有人都無法證明我清白的情況下——雖然誰都相信我是無辜的,但誰都無法證明這一點。唯一清楚當時究竟發生什麼的石麗遠,則永遠沒辦法再張口說出事實的真相。

    當然,還有兇手們也清楚那個晚上,究竟發生了什麼,但我絕不會指望這些禽獸們會大發善心投案自首,或者僅僅是幫我作證。

    一切對我是如此不利——我相信我的父母、以及其他親戚們,動用了一切能夠動用的力量試圖救援我。但我依然被銬在一棵大樹上七天之久。

    天寒地凍,沒有一口水喝、沒有一口飯吃、衣著單薄的我,雙手抱著派出所的那棵大樹,手腕上,是明晃晃的手銬,把我固定在那棵大樹上,用一種極其曖昧的姿勢。

    那七天,每天都會有同一個人過來問我:「你的其他同夥是誰?他們現在躲在哪裡?」

    我總是倔強的回答:「我什麼都不知道。」

    這的確是事實,但是顯然他不相信,或者說他不願意接受這個事實。

    然後那個人會打我一頓,然後一邊悻悻的說:「看你還嘴硬。」一邊走開。

    直到第二天,再來重複前一天的行為。

    除了問話和毆打,他沒有對我做過其他任何的事情——就算坐牢,至少還有飯吃、還有水喝、還有個未必遮風但卻可以擋雨的住處;而我呢?甚至連放風的時間都沒有——就連大小便,也是直接拉在褲襠裡的。

    我一直在想著九六年元月三日的那場冬雨,如果沒有那場雨的話,也許我根本扛不到七天就會餓死,或者渴死。雖然冷得渾身顫抖,但我還是抬起頭來,盡力的讓雨水打進我的嘴裡。

    雖然那場雨淋得我高燒四十一度、幾乎死掉。但畢竟還是活了過來的我,每逢下雨,依然會在心底,感激一次上天對我的恩寵。

    七天之後,因為證據不足,更由於我當時已然奄奄一息,警察們把我丟在了派出所門口的垃圾堆裡。

    事後我才知道,學校已經把我開除了,理由是偷竊。這真是個笑話,無論從家庭條件或者我自身的經濟情況,我都不可能去偷竊——換任何一個理由都比這個好。

    不過我還是能夠理解校方,畢竟一來我的罪名連公安局也沒能定下來;二來學校發生這種事情,對學校的聲譽有著致命的影響——雖然在這個小縣城談不上封鎖消息,但如果可以的話,校長和領導們也是不介意鴕鳥一把的。

    我明白在開除我這件事情上,學校也有自己的苦衷:公安局一直找不到兇手;來自石麗遠家長和整個社會輿論的壓力實在太大;這種事情影響又極其惡劣——畢竟石麗遠是在學校裡遇害的。

    對公安局而言,找不到兇手,就是對他們最大的打擊。就算僅僅只是為了面子,他們也要對各方面有個交待。

    所以無論是哪一方面,都需要找一個替罪羔羊,而我,就很不幸的成了所有人逃避責任的鋪路石。

    成績再好、為老師和學校爭過再多次的光、在縣城裡再有名氣,又有什麼用?當你沒有觸及到他們的利益時,他們會對你好得不能再好;但一旦和他們的切身利益有關,他們馬上可以把你像一隻小強一樣踩死。

    當時的我,就已經明白這個道理;現在的我,更沒有理由不清楚。

    還陷在回憶中的我,被預備鈴聲驚醒,回到了現實中。

    到了教室,同學們還熱火朝天的討論著三天假期的事情。這時,一個外班不認識的,但卻長得窈窕動人的女孩子走到我的面前,輕聲的問我:「可以借一下你的物理書嗎?」

    我仔細的看著她,但我本就對一年前的石麗遠沒有任何印象,所以也就無從分辨。既然如此,我只能單刀直入的問她:「你叫什麼名字?我好像不認識你。」

    「我是隔壁班的,我叫李雍容。」

    還好,她不是石麗遠。但是——

    我笑了笑,對她說:「對不起,我沒有把書借給陌生人的習慣。」

    她也無所謂的聳了聳肩,在全教室同學的目光中走回自己的班級。

    不過她的出現,讓我的疑心病犯得更重,真的僅僅是不借書,就可以逃脫上輩子的宿命麼?

    事情真的只是那麼簡單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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