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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道小說網 第十五章 林秀與吳蘋(下) 文 / 張拙

    很奇怪,一個念完初一就離校的女孩,和兩個高二的女生,就這麼莫名其妙的玩在了一起。

    總是林秀帶著吳蘋來找我,然後一起四處亂逛。

    林秀是從無意外的領頭鳥,吳蘋是理所當然的追隨者,而我,就跟在旁邊看。

    林秀找我的時間,比找二哥那一夥人多得多。她彷彿覺得,找我這個毫無投入感的人玩,是一件更加有趣的事。

    別人看著莫名其妙的三人組,就這麼莫名其妙的形成。

    說到這裡,覺得有必要重新介紹一下林秀和吳蘋。

    我一開始的時候,覺得林秀看上去又黑又小,像個小男孩似的。

    我心中甚至隱隱有些同情:一個女孩子長這個樣子,恐怕是吸引不了幾個男生的。

    事實證明我看走眼了。

    她是長得細瘦,卻一點都不小。165的個子,在女孩中也算偏高。之所以看上去小個,卻是因為她長了個古代美人的那種削肩——也就是我,看的亂七八糟的小說不少,到今天才知道原來削肩長得這樣——她的肩膀很寬,但是慢慢下削,與等高的人並立,看上去只覺得脖子特長……再加上過分燦爛的笑容和曬得發黑的樣子、中性的打扮,讓人誤會是個小個子男生也屬平常。據她自己說,有好幾次,差點被人從女廁所給趕了出來。

    她看上去很瘦,絕對的纖腰一握,沒吃早飯的話,也就一尺55的樣子。就是吃得撐了,不過一尺七——她和吳蘋,都熱愛運動。可能是這個緣故,所以超乎想像的能吃,一口氣吃個三大碗只能算是尋常表現。

    她熱情、好動、擅長長跑、喜歡交朋友、不愛讀書……

    這樣一個女孩,朋友多是正常的。可她的朋友卻多是長得很帥的男生,而且都很喜歡她。

    林秀以前總是帶著吳蘋一起去找這些朋友玩,現在改為總是帶著吳蘋和我去找她的朋友們玩。

    我看得出來,她的朋友多是一些自命不凡眼高於頂的角色。他們的熱情只給林秀,吳蘋算是捎帶,我最多是陪襯。

    這沒什麼奇怪。高中生對於早已不讀書的鄉下妹,能有個禮貌的表現,已算得上是有涵養的少年了。我自有我的驕傲,再加上對「玩」的興趣從來不大,所以往往推辭不願隨林秀和吳蘋出去。

    而林秀總是要想盡辦法說服我去。

    她總是說,你應該多接觸一些同齡人,不要總像個小老頭似的與世隔絕。

    這時吳蘋就在旁邊幫腔。

    我似乎不擅長面對熱情,也不擅長推脫,每每就這麼被拖了進去。

    吳蘋和林秀,幾乎可說是形影不離。

    同桌,同宿舍,下課了一同去玩。

    雖然她比林秀大一歲,但卻像個孩子似的,整天蹦蹦跳跳。

    吳蘋個頭不高,長得很壯實——我在被她們教導前,還不懂得欣賞女同胞的身材,所以並不知道她不高的身材長得圓潤而不肥胖得叫「豐滿」——只是看她超好的彈跳能力和極強的爆發力,得出她的身體很壯實的結論。

    奇怪的是壯實的、年紀最大的吳蘋,卻最喜歡撒嬌。

    這可能是因為,她是家中的老小,上有三個哥哥、一個姐姐。老小總是最得母親的寵愛,她是在溺愛中長大的,吃媽媽的nǎi一直吃到上小學。

    她說她最大的願望,就是能夠像個童話裡的小公主一樣,穿著雪白的沙裙,被一群人放在掌心小心地呵護著。

    這樣的心態和行為,使她看上去永遠像個天真的小妹妹——這表現跟我小時候對她的認知實在是相差頗大,以至於在很長的一段時間裡令我覺得相當的不適應。

    跟她熟了之後,發現她總是嘻嘻哈哈的笑個不停,就像個會跳動的開心果。

    她是林秀最忠實的追隨者,總是毫不挑剔地全盤接納林秀的朋友,努力融入林秀的圈子,所以很快就能成為其中一份子。

    這一點可以以我為例。我知道如果不是林秀的緣故,按她本意不會想要和我這個同村的「小妹妹」有半點交集。現在的她,至少在表面上是完全平等的接納了我。

    而我,張珊。

    除了愛看書,不會玩、不懂與人交往、不在校、不喜歡運動……卻因為林秀的熱情,有點不由自主的栽了進來。

    捫心自問,難道真的只是因為林秀的熱情讓人無法拒絕?

    不只是這樣。

    還因為我心中對同齡人的世界其實有著幾分好奇和期待,我很想知道,還在校的她們,過的是怎樣的生活?

    我也想知道,別人的世界,究竟是什麼樣子?

    所以對於自己冷眼旁觀、可有可無的存在,我並不太在意。

    林秀、吳蘋、我。

    三個性格脾氣完全沒有共同點的女孩。

    漸漸地,她們從我二哥的朋友,變成了我的朋友。

    當我對林秀已經完全沒有了對陌生人的禮貌和戒備之後,我問她:「為什麼不再去找他們玩了?」

    林秀神秘一笑,看看左右,然後歎氣說:「不方便!」

    「為什麼?」

    「我會認識你哥他們,完全是牛頭的緣故……牛頭這個人,很罕見的清澈,感覺就像不是世俗中的人一樣。」她悠然說著,帶著幾分的回味。

    的確,牛頭長得很清秀,說話很斯文。

    「我只是單純地喜歡這樣的人,只是很欣賞這種清澈,所以常來找他玩。沒想到,他居然喜歡上我了!我又沒有這個想法,只好躲了。」

    啊!牛頭喜歡林秀?我十分詫異:「不會吧?」

    「真的!」

    我再度認真地看看林秀。她在我眼中依然黑黑小小,看不出半點女性的味道。

    我心中十分的不信。我想林秀多半是誤會了。

    除了林秀之外,牛頭是我所見過最熱情的人。

    在清楚了我不愛搭理人的怪脾氣之後,二哥的朋友中,只有他保留了一貫的熱情:見到我總會笑著打招呼,有空總會和我說幾句話,幾年來一直未變。對我這樣的人都如此,何況對林秀?

    不管怎麼說,也許正是這個誤解成就了我和林秀的緣分。看看林秀肯定的表情,我不說話了。沒有必要分辯,我這個旁觀者,決定繼續保持旁觀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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