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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道小說網 第十六章 朋友 文 / 張拙

    我一直以為,朋友應該是這樣子的:志趣相投、性格相近、互相信任、互相幫助……

    認識了林秀幾個月之後,我才知道,我的朋友定義不太準確。

    除了互相信任和互相幫助之外,別的都是放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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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秀和吳蘋已經升入高三,但是這兩個人,基本沒見她們讀書,總是到處找人玩。

    她們說:大考大玩,小考小玩。這是高中生的通病。

    我沒上過高中,我甚至連初中都沒上完。按理來說,我是沒有發言權的。

    只是我畢竟曾經讀書讀得很辛苦。我不讀書,是實在讀不下去了。

    一個縣城連同鄉鎮有多少所小學、中學?像她們這樣能夠順順當當考上一中的,想必是相當有天賦——至少不是像我這般特別愚笨之輩,至少記憶力不會像我一樣差。

    我常常勸告她們趕快去唸書,認真的對待高考。不讀書也就算了,既然要讀書,就好好的讀。趁現在還有一年時間還來得及。

    吳蘋總是笑笑,回一聲:「哦!」

    而林秀多半會攤攤手,對我說:「沒辦法!我靜不下心來,坐在那裡也是發呆……」

    被我說得多了,有一天林秀對我說起她的讀書史。

    林秀的父親是個鎮中學的老師,林秀在家排行第三。她從小就跟著爸爸,在爸爸「教育從小抓起」的指導方針之下,提前一年入學(改了戶口簿,把年齡改大一兩歲)。有個做中學老師的爸爸開小灶,加上她天生聰明過人,基本上是一聽就會、一學就懂。她只用了二三年時間就早早的學完了整個小學課程。

    老師上課講的內容,她早就在家裡學會了。聽課沒意思,上課實在沒事情幹,就發呆、做小動作,繼而逃課……

    因為成績一直都好,所以老師也就不太管。但是上課不聽講不學習卻成了習慣,現在,想改也改不了了。自從來到縣裡讀書,離開了父親的管束,就似脫韁的野馬,心更加沒法放在學習上——也就是她,聰明伶俐,每次考試前翻翻課本就能過關。只是到了高二高三,學習量大,以前缺的又太多,一時之間想跟上,真是談何容易!

    林秀果然是我心目中的天生奇才,這樣學習也能好好的混到高三?這是天生的,我不能跟她比,人比人,氣死人。

    這一年,吳蘋20歲,我18歲。我一直以為林秀也是20歲,今天才知道,她不是18就是19,只比我大一點點罷了!懂的事情想的問題卻比我多得多。(到底是18還是19歲,她自己也記不清了。用假的年齡用了那麼久,早已習慣把自己當成身份證上的年齡來看。)

    她的生日是在大年夜的前一天,很有可能,她比我還小。因此我突然覺得,我似乎有責任把她從這樣的狀態裡拉出來。我希望,我能夠幫到她。

    在跟著她瞭解了她的朋友和同學們的生活,對這一切不再感到新鮮而只感到困惑之後,我會繼續跟著她「混」,恐怕就是因為這樣一份責任心。

    林秀帶著吳蘋和我與不同的朋友聚會。她總是聚會的核心和所有人注目的焦點。

    林秀帶著吳蘋和我去溜冰。跟學自行車一樣,別人沒法帶我,我自己摸索著摔了幾十上百次之後終於可以晃晃悠悠的上路了。而林秀,卻在和男生一比高下,在高速中玩著各種花樣,贏得了一大堆的口哨和尖叫……

    林秀帶著吳蘋和我,約上一堆同學,在伸手不見五指的黑夜中去坑坑窪窪的河灘上散步,同時號召並領導大家鬼叫尖叫狂叫,令得村子裡的人以為黑夜河灘上鬧鬼,令得同行的女同學強烈要求立刻返程,令得同行的男同學不乏面如土色之輩……

    林秀和我和吳蘋在夜色降臨時跑到河裡去玩水。除了林秀會一點蛙泳,我和吳蘋都是旱鴨子。我們手拉著手一步一步探索著走向河中心,一直走到水淹到口鼻……

    ……

    林秀身邊的朋友很多,她總是毫不吝嗇地真誠的把她的熱情和讚揚送給身邊的人,總是能夠說出每個人的特點或者優點。

    相處越多,我越是詫異:她怎麼可以做到這樣呢?

    像我,我永遠是先看到身邊人的缺點,並且不能容忍我所認為的原則上的缺點。所以,我的朋友總是一個一個的換。在認識她們之前,我甚至認為自己沒有一個嚴格意義上的朋友。

    即便是她們,我也覺得三人之間存在的好像不是友誼。友誼應該是志趣相投的,還應該是平等的。我認為我們三個人的感情,是親情友情之外的一種感情。而林秀和吳蘋之間,自有一種超出我所能理解的瞭解。我雖然是三個人中的一個,卻不能進入她們兩個的小圈子。

    和一開始的無所謂不同,慢慢地我對她們的這種關係感到有些嫉妒——我也為自己的不夠重要而感到失落。但是我不能容忍自己出現「嫉妒」這種可怕狹隘的感情,我總是下意識地把它扼殺在萌芽之時。

    可是我越來越清楚的看到,我與她們之間,有著多麼巨大的差距!除了語言組織能力受到長期看書的影響水平相近外,就算不考慮我那木訥笨拙的個性,我本身的知識與她們相比也欠缺太多!什麼化學生物地理物理,反正我是一概不懂的。就是不比知識不比個性,她們都熱愛各種體育運動,而我所喜歡的運動只有一種:走路。

    我這樣一個各方面都不堪成為玩伴的人,怎麼會就與她們成為朋友了呢?

    終於有一天,我忍不住困惑,問了她們這個問題。

    吳蘋莫名其妙地看看我,笑笑說:「你怎麼這麼問呢?既然在一起玩,當然是朋友了。」

    林秀也笑,還眨眨眼睛在我臉上摸了一把:「真是嫉妒啊!皮膚這麼光滑,還白裡透紅……」看我作se要怒,這才言歸正傳:「每個人都有自己的長處和特點,就要看你怎麼去發掘了。你也有你自己的特點啊!」

    我一向討厭我臉上的兩團紅暈(小時候見過的殺豬屠夫,臉上總是有這樣兩團紅暈),林秀卻認為這是健康的表現,並且對我這樣一個體能極其低下、從來不愛運動只愛躺著看書的人能擁有這樣的臉色而感到十分詫異,經常為此打趣我。但是此時我顧不上計較,因為我實在想不出來:除非愛也能算是一個人的優點,不然,我能擁有什麼呢?林秀雖然熱情、愛交朋友、有時言語會有些善意的誇大,但是她確實能夠發現並且明確的描繪出朋友們的優點。我呢?她是怎麼看我的?

    「你很直率,這就是你的優點。」

    這也能算優點?

    「是的,這就是你的優點。你非常的直率。」林秀帶著深思的表情說:「不過,這種直率放到社會上是不行的。你就像是個生活在象牙塔中的女孩,什麼也不懂。知道我為什麼一定要拉著你到處去玩嗎?其實對於我們來說,多一個你少一個你並不影響。但是,我希望你能走出你的象牙塔,真真正正的走進生活。不要永遠只是躲在一邊或者站在旁邊看,這樣,你是永遠都長不大的……我希望,你能多一些歷練。這就是為什麼我明知道你對我們的活動不感興趣,我也要想盡辦法把你拉出去的原因。」

    林秀說這話的時候,渾身上下自然而然地透露出濃濃的、滄桑的歷史責任感。

    我恍然大悟。

    我以為,我有責任勸這兩個到了高三還在到處嬉玩、還不肯靜下心來好好唸書的女孩,收心去讀書。我覺得,這是我的責任。

    而林秀卻以為,她有責任引導那個整天只知沉浸在書海中、懶得與人接觸也懶得去玩的女孩走進生活。她以為她有責任讓這個「生活在象牙塔中的女孩」走出來,過得正常。就好像她總是努力引導不愛講話的朋友多跟人溝通、總是主動去結交弱小並發掘她們的優點一樣。

    原來我們都是這麼有社會責任心的人!

    原來我們的友誼,來自這種互相的責任心。

    不過我深切的知道,林秀和吳蘋,都不會想到我覺得無趣之後還和她們到處去混的理由。在她們的眼中,我只是一個需要幫助的人。

    我終於知道了,她們吸引我的是什麼。

    儘管她們喜歡玩不愛唸書不務正業,卻有一顆善良的心。

    而且是一顆不求回報但求心安的善良的心。

    準確地說,這個「她們」應該是單指林秀才是。吳蘋不會像我和林秀那樣喜歡思考一些問題,她只是簡單的行動:林秀要做的,她總是支持並追隨。

    我知道了,對於她們而言,我和她們其他的朋友並沒有不同。如果用我的定義來解釋朋友的話,其實我算不得她們真正的朋友。但是,這一刻,我自己的心中,認同了這兩個人——既然認同了林秀,自然也要認同吳蘋。她們兩個在周圍的人看來,就像是一體的。這個周圍的人,當然也包括我。

    「……這種直率放到社會上是不行的,你就像是一個生活在象牙塔中的女孩,什麼也不懂。知道我為什麼一定要拉著你到處去玩嗎?其實對於我們來說,多一個你少一個你並不影響。但是,我希望你能走出你的象牙塔,真真正正的走進生活。不要永遠只是躲在一邊或者站在旁邊看,這樣,你是永遠都長不大的……」

    林秀的話在我心中迴盪。我不認為我是長不大的,雖然我的知識很少,但是我卻覺得我已經很成熟。我只是不太關注一些不重要的東西罷了。我被林秀的話語中包含的用心所感動,不等於我認同她的話。

    終有一天,你會發現,其實我早已長大。只是我對「長大」的理解和你們不同罷了。

    不管怎麼說,從這次談話以後,我再也不會對別人說:我只有玩伴,沒有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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