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道小說網 第一百八十七章 第二十三條聯邦軍人權利 文 / 恍然大迷瞪
「項明新呢?」麟州市府,張孝純在出來迎接他的人中沒有看見麟州市市長項明新,立即出聲發問,語氣中明顯帶起了威嚴。
在市府留守值班的麟州市市府辦公室主任趕緊上前回道:「報告省長,項市長去了連谷鎮。那裡百姓向內地轉移的工作進行的不順利,項市長趕去親自組織百姓盡快轉移了。」
知道項明新不是辦了那種齷齪事,張孝純的眉頭稍稍舒展了一些,不過語氣依然嚴厲,也不和其他人打招呼,直接往市府裡走去,一邊走一邊說道:「都什麼時候了,怎麼還有這樣的問題?省府下達轉移邊民的命令,你們不是五天前就收到了嗎,這麼長時間都幹什麼去了?」
「省長,是我們的工作沒做好。但百姓們實在是不願意走,根本勸不動。百姓們捨不得家業,眼看著田里的莊稼馬上要開鐮,又是一個大豐收,就更不願意走了。鄉親們堅信咱們的軍隊能打敗夏狗,保護他們,連谷鎮所轄兩個鄉的鄉民代表大會昨天甚至聯合通過決議,拒絕執行居民內遷轉移命令,號召成年鄉民加入連谷民兵分隊,積極配合禁衛軍守衛家鄉,誓與連谷共存亡。」暫時代理項明新統管的副市長宮少華向張孝純簡單介紹了一下情況。
「混賬!糊塗透頂!」當年金兵驅趕百姓襲取太原的慘狀,再次浮現在張孝純的腦海中,幾十里血肉遺下的是無邊的仇恨,和永遠不能忘卻之痛。
「麟州市國民警衛隊支隊現在能抽出多少人?」張孝純罵了兩句,情緒稍稍控制了一下,馬上開始安排工作,火燒眉毛了,必需得立即採取強力措施。
「報告首長,國民警衛隊已經全部安排任務出勤,市區內有三個中隊約四百五十人正在進行安保巡邏和重點單位守衛等工作。」
「市區內的國民警衛隊,除了重點單位守衛的,四十五分鐘之內全都趕到市府集合。市區巡邏任務由人民武裝部組織麟州民兵預備役全面接手,警察局和各社區居民委員會做好各項接收邊民的準備工作。要求每一個轉移過來的百姓都有地方住,有飯吃,有開水喝,衛生局要做好醫療服務和防疫工作,連谷的邊民最起碼也要先轉移到麟州市內。在項明新回來之前,市裡各項工作由宮副市長暫時負責統籌,各部門領導要切實負起責任,有哪個消極怠工,先給我抓起來再說。至於要當逃兵的,哼,且看看老夫的刀利不利。」
「省長,您要去哪?」
「還能去哪?連谷!項明新這個書獃子,都什麼時候了,還在那婆婆媽媽的講什麼狗屁道理。省府轉移邊民的命令不違憲,是省議會授權的,鄉民代表大會根本無權否決,煽動民眾抵制更是違法,項明新應該第一時間就把帶頭挑事的給抓起來,這才是真道理。百姓捨不得辛辛苦苦掙下的家業可以理解,但作為一方執掌,先保住人才是第一位的,連這點起碼的政治覺悟都沒有嗎?只是磨嘴皮子講道理有個屁用!《聯邦賠償法》他不知道嗎?百姓生命財產如果遭外敵侵害,那是聯邦沒有盡到保護公民的義務,所有損失聯邦都會依法賠償的。省府沒有明確指令給他,他就沒膽量給邊民一個承諾?這點擔當都沒有,要他何用?」張孝純其實是非常賞識項明新的,話說的如此嚴厲實在是愛之深,責之切,又心憂邊民安全所致。
「省長,不行!您不能去。您的職責不允許你到那麼危險的地方去。」宮少華聽到張孝純居然要親自去連谷,立即大聲反對。
「糊塗!我不去能行嗎?我讓國民警衛隊過去是要幹什麼的?是去強制執行轉移命令的,沒有我這個河東省省長在,你們誰能彈壓住局面?不要囉嗦,就這麼定了。人民都能如此信任我們的子弟兵,難道作為聯邦高級官員,偏偏不信任自己的軍隊了?」
「報告。府麟煤炭剛剛提交申請,請政府將府麟煤炭所屬在麟州市的礦區和焦炭廠列為禁區,禁止任何非留守人員靠近。他們在各個礦洞安放了**,焦炭廠裡也佈置了火油,一旦麟州失守,他們決心將礦區和廠區徹底破壞,絕不留給夏寇一顆螺釘。」
「不好了,出事了,武裝部徵兵辦的人被學生們打了。徵兵辦的人認為學生們年齡不符規定,拒絕給趕去應徵的學生們登記,雙方因此發生了衝突。武裝部那裡只怕聚集了不下三千人,警衛隊已經趕去彈壓,警備區憲兵隊也正往那裡趕。」
張孝純猛的站起來,抬腿就往外走,急聲說道:「命令警衛隊,不許過分使用武力,把群眾和武裝部隔離開防止情況繼續惡化就行。向群眾喊話,告訴他們我馬上就到。派熟悉情況的人去找麟市各區青年團體的領袖,請他們幫忙安撫。」
沒等張孝純登上馬車,最新的報告到了,武裝部那裡的突發情況已經得到穩定,正是應徵群眾中正在做組織服務等工作的各大青年聯合會的骨幹們發揮了作用,很快就將有些失控的局面給重新穩定了下來。聯邦的年青人不但熱血激情,也不缺冷靜的頭腦和智慧,他們看的很清楚,這個時候任性胡來,實則是中了敵人的蠱惑和挑撥之計,同助敵無異。當場被揪出來抓住的鼓動生事的可疑份子,就有十二個之多。
張孝純坐在馬車中向連谷方向趕,心中卻在感歎,聯邦實在是太年輕了。我們的人民團結勇敢,我們的政權堅強穩固,我們的軍隊強大無畏,我們的官員廉潔奉公,但聯邦畢竟才成立不足六年,各個方面都缺乏經驗,存在很大的不足,尤其是核心部分的行政和組織能力的培養和完善還有相當長的路要走。張孝純拿定主意,待此間事了,就立即向聯邦議院提出制定《聯邦緊急事態法》的建議,同時各級政權也應該增設專事緊急事務的機構,政府同民間組織的勾通和聯繫也應該進一步加強。
「我弄死你媽啊--開炮,開炮,開炮!」許天賜聲嘶力竭的怒吼,充血的雙眼幾欲噴出火來。炮聲轟鳴中,磐石般的背影不住顫抖,視線已然模糊。
橫陽堡要塞失陷了。
在夏軍潮水般的瘋狂進攻下,前出長城之外十五里的橫陽堡堅持了六天之後終於被攻陷,守禦橫陽堡的3011團一營堅守的時間遠遠超過當初的計劃,但他們卻沒有等來原定計劃中的反擊。昨天夜裡,長城上打出的聯絡光柱告訴他們,豐麟方向面對的夏軍不是原來判斷的三萬,而是西夏肅寧和左廂神勇兩大軍司幾乎所有的主力部隊,有十萬之眾。當三道紅色光柱在空中劃出一串簡潔的軌跡後,橫陽堡中堅守的軍人們哭聲一片。那是所有聯邦軍人都知道的命令,也是聯邦禁衛軍中最特殊的一道命令,或者說是授權。師長楊沂中授權守堡將士,在喪失戰鬥力的情況下,可以放棄抵抗,即便被俘,他們依然是聯邦的英雄。
這項制度就是來源於《聯邦軍人權利保護法案》中最具爭議也最為著名的第二十三條。在聯邦軍人或軍事單位(限團級及以下建制)處於孤立無援,陷於絕境,突圍無望的特定條件下,並堅持戰鬥到無法戰鬥為止時,聯邦軍人有權選擇放棄抵抗。對於此種條件下被俘的聯邦軍人,不得歧視,不得剝奪和侵害其身為聯邦軍人所擁有的任何權益和榮譽。
這一條軍人權利是軍事大本營政事方第二代表江烈提出的,並由於他的極力堅持和推動,聯邦議院的議員們才把這一項加入了《軍人權利法案》中,法案還在議會討論的時候就已經在聯邦內造成了極大的爭議,包括軍方的兩大統帥何灌和宗澤都持強烈的反對態度。聯邦的主要報紙基本上都刊登了議院表決前最後一次辯論時,江烈給他的堅持做出的解釋,「戰鬥到最後一刻力竭被俘的軍人,他們已經盡到了自己的職責,他們對得起人民的信任,他們和戰死的戰友一樣,都是聯邦的英雄,聯邦不應該拋棄他們,我們更不能讓英雄流血又流淚,必需用律法的形式宣告他們的合法權益和地位,扭轉傳統的陳舊理念,要讓人民清楚,這些軍人即使被敵人俘虜過,也依然無損他們作為人民英雄的榮譽,聯邦應該感謝他們,人民應該愛戴他們。」
五年和平之後,楊沂中做了第一個向部下授權可以行使第二十三條法案的聯邦禁衛軍將軍,3011團一營也成了第一個得到這項授權的部隊,但沒有任何猶豫,他們拒絕了成為第一個享受這項權利的團體。那哭聲是向戰友和親人們訣別的告白,那淚水是對祖國和人民關愛他們的答謝。最後一刻,橫陽堡守軍的最高指揮官3011團副團長穆野點燃了導火索,橫陽堡中最後剩下的半箱手雷和五十公斤烈性**掀飛了四分之一的橫陽堡,同時也掠去了幾百條夏軍和聯軍士兵的生命。
夏軍從廢墟和碎肉中找到了五個還算囫圇的聯軍士兵的遺體,扔到聯軍防禦陣地前,接著驅趕了幾條餓瘋了的野狗去搶吃屍體。打擊對手的士氣,引誘宋聯守軍出來搶回戰友的遺體,李良輔就是這麼打算的,他不求能有多大的效果,只要能讓對面的人露出一絲破綻,他稍稍佔些便宜就行,即使連這點目的都達不到,他也要借此發洩一下心中的怒火。六天不分晝夜的狂攻,七千多黨項男兒身死他鄉的慘重代價,換來的僅僅只是佔領了宋聯麟州市轄區長城以外三十餘里的荒漠地區,還有那個成了廢墟的橫陽堡,連一個聯軍俘虜都沒有抓到。
看見對面炮火覆蓋了遺棄聯軍士兵遺體的那片區域後,手中還有四萬多夏軍可以揮霍的李良輔,仰望著只剩下三千多聯軍防守的這段古長城,竟然生出遙不可及的奇怪感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