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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六章 |不變資本和可變資本 文 / 卡爾·馬克思

    勞動過程的不同因素在產品價值的形成上起著不同的作用。

    工人把一定量的勞動——撇開他的勞動所具有的特定的內容、目的和技術性質——加到勞動對像上,也就把新價值加到勞動對像上。另一方面我們發現,被消耗的生產資料的價值又成了產品價值的組成部分,例如,棉花和紗錠的價值包含在棉紗的價值中。可見,生產資料的價值由於轉移到產品上而被保存下來。這種轉移是在生產資料轉化為產品時發生的,是在勞動過程中發生的。它是通過勞動實現的。然而是怎樣實現的呢?

    工人並不是在同一時間內勞動兩次:一次由自己的勞動把價值加到棉花上;另一次保存棉花的舊價值,或者說,把他所加工的棉花和使用的紗錠的價值轉移到產品棉紗上。他只是由於加進新價值而保存了舊價值。但是,把新價值加到勞動對像上和把舊價值保存在產品中,是工人在同一時間內達到的兩種完全不同的結果(雖然工人在同一時間內只勞動一次),因此很明顯,這種結果的二重性只能用他的勞動本身的二重性來解釋。在同一時間內,勞動就一種屬性來說必然創造價值,就另一種屬性來說必然保存或轉移價值。

    每個工人怎樣加進勞動時間,從而加進價值呢?始終只能通225過他特有的生產勞動方式。紡紗工人只有通過紡紗,織布工人只有通過織布,鐵匠只有通過打鐵,才能加進勞動時間。而通過他們藉以加進一般勞動、從而加進新價值的有目的的形式,通過紡紗、織布、打鐵,生產資料棉花和紗錠,棉紗和織機,鐵和鐵砧也就成了產品即新的使用價值的形成要素。生產資料的使用價值的舊形式消失了,但只是為了以新的使用價值形式出現。我們在考察價值形成過程時已經看到,只要使用價值是有目的地用來生產新的使用價值,製造被用掉的使用價值所必要的勞動時間,就成為製造新的使用價值所必要的勞動時間的一部分,也就是說,這部分勞動時間從被用掉的生產資料轉移到新產品上去。可見,工人保存被用掉的生產資料的價值,或者說,把它們作為價值組成部分轉移到產品上去,並不是由於他們加進一般勞動,而是由於這種追加勞動的特殊的有用性質,由於它的特殊的生產形式。勞動作為這種有目的的生產活動,紡紗、織布、打鐵,只要同生產資料接觸,就使它們復活,賦予它們活力,使它們成為勞動過程的因素,並且同它們結合為產品。

    如果工人的特殊的生產勞動不是紡紗,他就不能使棉花變成棉紗,因而也就不能把棉花和紗錠的價值轉移到棉紗上。不過,如果這個工人改行當木匠,他仍然會用一個工作日把價值加到他的材料上。可見,他通過自己的勞動加進價值,並不是由於他的勞動是紡紗勞動或木匠勞動,而是由於他的勞動是一般的抽像的社會勞動;他加進一定的價值量,並不是因為他的勞動具有特殊的有用的內容,而是因為他的勞動持續了一定的時間。因此,紡紗工人的226勞動,就它的抽像的一般的屬性來說,作為人類勞動力的耗費,把新價值加到棉花和紗錠的價值上;而就它的具體的特殊的有用的屬性來說,作為紡紗的過程,把這些生產資料的價值轉移到產品上,從而把這些價值保存在產品中。由此就產生了勞動在同一時間內所得出的結果的二重性。抽像勞動創造價值,具體勞動保存和轉移價值。

    新價值的加進,是由於勞動的單純的量的追加;生產資料的舊價值在產品中的保存,是由於所追加的勞動的質。同一勞動由於它的二重性造成的這種二重作用,清楚地表現在種種不同的現象上。

    假定由於某種發明,紡紗工人6小時紡的棉花同過去36小時紡的棉花一樣多。作為有目的的有用的生產活動,他的勞動的能力增加為6倍。他的勞動的產品也增加為6倍,從6磅棉紗增加到36磅棉紗。但是,現在36磅棉花吸收的勞動時間只和過去6磅棉花吸收的勞動時間一樣多。加在每磅棉花上的新勞動比用舊方法時少5/6,因此,加進的價值也只是過去的1/6。另一方面,現在在產品36磅棉紗中包含6倍的棉花價值。紡紗6小時,保存並轉移到產品上去的原料價值是過去的6倍,雖然加到同量原料上的新價值小5/6。這說明,在同一不可分割的過程中,勞動保存價值的屬性和創造價值的屬性在本質上是不同的。紡同量的棉花所必要的勞動時間越多,加到棉花上的新價值就越大;在同一勞動時間內紡的棉花磅數越多,保存在產品內的舊價值就越大。

    相反,假定紡紗勞動的生產率不變,就是說,紡紗工人把一磅棉花變成棉紗所需的時間同過去一樣。但是假定棉花本身的交換價值變了,一磅棉花的價格提高到原來的6倍,或降低為原來的1/6。在這兩種情況下,紡紗工人都是把同一勞動時間,因而也是把同一價值加到同量的棉花上;在這兩種情況下,他都是在同樣的時227間內生產同樣多的棉紗。然而,他從棉花轉移到棉紗上即產品上的價值,在一種情況下是原來的1/6,在另一種情況下是原來的6倍。這兩種情況應當反過來說。當勞動資料漲價或跌價,而它在勞動過程中始終發揮相同的效用時,情況也是如此。

    如果紡紗過程的技術條件不變,而且它的生產資料的價值也不變,那末紡紗工人在同樣的勞動時間內就仍舊消耗同等數量的、價值不變的原料和機器。在這種情況下,紡紗工人保存在產品中的價值就同他加進的新價值成正比。他兩星期加進的勞動比一星期多一倍,因而價值也多一倍;同時,他用掉的材料及其價值也多一倍,他損耗的機器及其價值也多一倍,因而,他在兩星期的產品中保存的價值比在一星期的產品中多一倍。在已定的不變的生產條件下,工人加進的價值越多,他保存的價值就越多。但是,他能保存更多的價值,並不是因為他加進了更多的價值,而是因為他在不變的和不以他自己的勞動為轉移的條件下加進這些價值。

    當然,從某種相對的意義上可以說,工人保存的舊價值同他加進的新價值總是保持同一比例。不管棉花從1先令漲到2先令或者跌到6便士,不管它的價值怎樣變動,工人保存在一小時產品中的棉花價值總是只有保存在兩小時產品中的一半。其次,如果他本身的勞動的生產率發生了變化,提高了或者降低了,那末,他例如一個勞動小時紡的棉花就會比過去增多或減少,與此相應,他保存在一個勞動小時產品中的棉花價值也會增多或減少。但是不管怎樣,他兩個勞動小時保存的價值總是一個勞動小時的兩倍。

    把價值的純粹象徵性的表現——價值符號撇開,價值只是存在於某種使用價值中,存在於某種物中。(人本身單純作為勞動力的存在來看,也是自然對象,是物,不過是活的有意識的物,而勞動228本身則是這種力的物質表現。)因此,如果使用價值喪失,價值也就喪失。生產資料在喪失自己的使用價值的同時並不喪失價值,因為它們通過勞動過程失掉自己原來的使用價值形態,實際上只是為了在產品上獲得另一種使用價值形態。雖然價值存在於某種使用價值中是很重要的,但是商品的形態變化表明,它存在於哪一種使用價值中是沒有關係的。由此可見,在勞動過程中,只有生產資料失掉它的獨立的使用價值同時也失掉它的交換價值,價值才從生產資料轉移到產品上。生產資料轉給產品的價值只是它作為生產資料而失掉的價值。但是在這方面,勞動過程的各種物質因素的情況是不同的。

    為發動機器而燃燒的煤消失得無影無蹤,為潤滑輪軸而上的油等等也是這樣。染料和其他輔助材料消失了,但是又在產品的屬性中表現出來。原料形成產品的實體,但是改變了自己的形式。可見,原料和輔助材料喪失了它們作為使用價值進入勞動過程時所具有的獨立形態。真正的勞動資料卻不是這樣。工具、機器、廠房、容器等等,只有保持原來的形態,並且明天以同昨天一樣的形式進入勞動過程,才能在勞動過程中發揮作用。它們在生前,在勞動過程中,與產品相對保持著獨立的形態,它們在死後也是這樣。機器、工具、廠房等等的屍骸同在它們幫助下形成的產品仍舊是分開的。如果我們考察某個這類的勞動資料從進入工作場所那天起到被扔進廢品庫那天止發揮作用的整個時期,就會看到,在這個時期中,它的使用價值已經完全被勞動消耗了,因此它的交換價值也完全轉移到產品上去了。例如,一台紡紗機的壽命為10年,在10年的勞動過程中,它的全部價值就轉移到10年的產品上去。因此,一種勞動資料的生存期,包括若幹不斷重新用它來反覆進行的勞229動過程。在這方面,勞動資料同人的情況一樣。每人每天都死掉生命的24小時。但無論從誰身上都不能確切地看出,他已經死掉了生命的多少天。然而,這並不妨礙人壽保險公司從人的平均壽命中得出非常準確、非常有利(這重要得多)的結論。勞動資料也是這樣。根據經驗可以知道,一種勞動資料,例如某種機器,平均能用多少時間。假定這種勞動資料的使用價值在勞動過程中只能持續6天,那末它平均每個工作日喪失它的使用價值的1/6,因而把它的價值的1/6轉給每天的產品。一切勞動資料的損耗,例如它們的使用價值每天的損失,以及它們的價值每天往產品上相應的轉移,都是用這種方法來計算的。

    這十分清楚地表明,生產資料轉給產品的價值決不會大於它在勞動過程中因本身的使用價值的消滅而喪失的價值。如果生產資料沒有價值可以喪失,就是說,如果它本身不是人類勞動的產品,那末,它就不會把任何價值轉給產品。它的作用只是形成使用價值,而不形成交換價值。一切未經人的協助就天然存在的生產資料,如土地、風、水、礦脈中的鐵、原始森林中的樹木等等,都是這樣。這些生產資料之所以在今天可以與勞動產品相交換,具有交換價值,只是由於生產資料的私有制(既指所有權的私有,也指使用權的私有)。

    在這裡,我們遇到另一個有趣的現象。假定一台機器價值1000鎊,並且在1000天內損耗掉。在這種情況下,機器的價值每天有1/1000從機器本身轉移到它的日產品上。同時,儘管機器的生命力日益減弱,但整個機器仍然不斷地在勞動過程中起作用。由此可見,勞動過程的一個因素,一種生產資料,是全部進入勞動過程,但只是部分地進入價值增殖過程。在這裡,勞動過程和價值增殖過程的區別反映在它們的物質因素上:同一生產資料,作為勞動過程的要素,是全部加入同一生產過程;作為價值形成的要素,則只230是部分加入同一生產過程。

    另一方面正相反,一種生產資料能夠全部進入價值增殖過程,而只是部分進入勞動過程。假定在把棉花紡成棉紗的時候,每天115磅棉花中有15磅沒有變成棉紗,而是變成了飛花。如果損失這15磅棉花是正常的,在棉花的平均加工條件下是不可避免的,那末這15磅棉花雖然不是棉紗的要素,但它的價值同形成棉紗實體的100磅棉花的價值完全一樣,也加入棉紗的價值中。為了生產100磅棉紗,15磅棉花的使用價值必須化為飛花。因此,這些棉花的損失是棉紗的一個生產條件。運輸過程中的必要損耗也是如此。正因為如此,它們才把自己的價值轉給棉紗。勞動過程中的一切排泄物都是這樣,至少在這些排泄物不再形成新的生產資料,因而不再形成新的獨立的使用價值的情況下是這樣。例如我們在曼徹斯特的大機器製造廠內可以看到,被龐大的機器象刨花一樣削下的鐵屑堆積如山,傍晚用大231車運到煉鐵廠去,第二天變成鐵錠再運回來。

    生產資料只有在勞動過程中喪失掉存在於舊的使用價值形態中的價值,才把價值轉移到新形態的產品上。它們在勞動過程中所能喪失的最大限度的價值量,顯然是以它們進入勞動過程時原有的價值量為限,或者說,是以生產它們自身所必要的勞動時間為限。因此,生產資料加到產品上的價值決不可能大於它們在自己參加的勞動過程之外所具有的價值。不管一種勞動材料,一種機器,一種生產資料怎樣有用,如果它值150鎊,值500個工作日,那末它加到用它製造的總產品上去的價值就決不會大於150鎊。它的價值不是由它作為生產資料進入的勞動過程決定的,而是由它作為產品被生產出來的勞動過程決定的。它在勞動過程中只是作為使用價值,作為具有有用屬性的物起作用,因此,如果它在進入勞動過程之前沒有價值,它就不會把任何價值轉給產品。(我們可以由此瞭解庸俗的讓·巴·薩伊的荒誕無稽了:他想從生產資料(土地、工具、皮革等等)的使用價值在勞動過程中所提供的「生產服務」,引出剩餘價值(利息、利潤、地租)。決不輕易放過機會把精巧的辯護思想用黑字寫在白紙上的威廉·羅雪爾先生則喊道:「讓·巴·薩伊在《論政治經濟學》第一卷第四章中非常正確地指出,『搾油機所生產的價值扣除一切費用後,還留下一種同製造搾油機本身所費的勞動有本質區別的新東西』。」(《國民經濟學原理》1858年第3版第82頁注)非常正確!搾油機所生產的「油」同製造搾油機所費的勞動是很不相同的。羅雪爾先生所說的「價值」是指「油」這種東西,因為「油」有價值;但「自然界」有石油,儘管相對來說不「很多」,他大概針對這一點在另一個地方說道:「它幾乎完全不生產交換價值。」〔同上,第79頁〕羅雪爾的自然界同交換價值有關係,就像一個愚蠢的姑娘同一個只有「一點點大的」孩子有關係一樣。這位「學者」還借這次引證的機會說道:「李嘉圖學派通常把資本當作『積蓄的勞動』包括在勞動概念內,這是不高明的,因為資本所有者不單純是生產和保存它,而且的確還做了更多的事情:就是節制了自己的享受,為此,比如說,他要求得到利息。」(同上,〔第82頁〕)這種單純從「要求」中得出「價值」的政治經濟學的「解剖學和生理學方法」是多麼「高明」啊!這些觀點仍然是現代庸俗經濟學的核心內容。)

    當生產勞動把生產資料變為新產品的形成要素時,生產資料的價值也就經過一次輪迴。它從已消耗的軀體轉到新形成的軀體。但是這種輪迴似乎是在現實的勞動背後發生的。工人不保存舊價值,就不能加進新勞動,也就不能創造新價值,因為他總是必須在一定的有用的形式上加進勞動;而他不把產品變為新產品的生產資料,從而把它們的價值轉移到新產品上去,他就不能在有用的形式上加進勞動。可見,由於加進價值而保存價值,這是發揮作用的勞動力即活勞動的自然恩惠,這種自然恩惠不費工人什麼,但對資本家卻大有好處,使他能夠保存原有的資本價值。當生意興隆的時候,資本家埋頭賺錢,覺察不到勞動的這種無償的恩惠。但當勞動過程被迫中斷的時候,當危機到來的時候,資本家對此就有切膚之感了。(有一個工廠主,他的紡紗廠共僱用800個工人,每週平均消耗150包東印度棉花或約130包美國棉花。他在1862年11月26日的《泰晤士報》上曾為了他的工廠每年停工的花費向公眾訴苦。他估計這筆花費達6000鎊。在這些非生產費用中,有許多項目同我們這裡無關,如地租、稅款、保險費以及按年僱用的人員——經理、會計、工程師的薪金等等。然後,依他計算,為了購買工廠有時取暖和偶而開動蒸汽機所用的煤共需150鎊。此外還要支付臨時雇來保養機器的工人的工資。最後,機器的折舊為1200鎊,因為「天氣和自然的腐蝕力並不因蒸汽機停止運轉就不再發揮作用」。他明白地說,折舊所以只估計為1200鎊這樣一個很小的數目,是因為機器已經很破舊了。)

    就生產資料來說,被消耗的是它們的使用價值,由於這種使用價值的消費,勞動製成產品。生產資料的價值實際上沒有被消233費,因而也不可能再生產出來。這個價值被保存下來,但不是因為在勞動過程中對這個價值本身進行了操作,而是因為這個價值原先藉以存在的那種使用價值雖然消失,但只是消失在另一種使用價值之中。因此,生產資料的價值是再現在產品的價值中,確切地說,不是再生產。所生產出來的是舊交換價值藉以再現的新使用價值。(在一本也許已經出到20版的美國教本中,有這樣的話:「資本以什麼形式再現是無關緊要的。」該書在羅列了一切可能在產品中再現自己價值的生產成分之後,得出結論說:「人們生存和安樂所必需的各種食物、衣服和住房同樣會發生變化。它們時時被消費掉,而它們的價值則作為它們給予人的**和精神的新力量再現出來,從而形成新的資本,再用於生產過程。」(弗·威蘭德《政治經濟學原理》1843年波士頓版第31、32頁)我們撇開所有其他的奇怪說法不談,只須指出,例如在新力量中再現的,並不是麵包的價格,而是形成血液的麵包的實體。相反,作為這個力量的價值再現的,也並不是生活資料,而是生活資料的價值。同樣一些生活資料,如果它的費用減少一半,仍然產生同樣多的肌肉、骨骼等等,總之,仍然產生同等的力量,但不是同等價值的力量。這種把「價值」換成「力量」,以及全部偽善的含糊其辭,掩蓋著這樣一種顯然徒勞的企圖:想從預付價值的單純再現中得出剩餘價值。現代庸俗經濟學的主要部分仍然是掩蓋這種徒勞的企圖。)

    勞動過程的主觀因素,即發揮作用的勞動力,卻不是這樣。當勞動通過它的有目的的形式把生產資料的價值轉移到產品上並保存下來的時候,它的運動的每時每刻都形成追加的價值,形成新價值。假設生產過程在工人生產出他自己的勞動力價值的等價物以後就停下來,例如,他勞動6小時加進3先令價值。這個價值是產品價值超過其中由生產資料價值構成的部分而形成的餘額。它是在這個過程中產生的唯一的新價值,是產品中由這個過程本身生產的唯一的價值部分。當然,它只是補償資本家在購買勞動力時234預付的,工人自身在生活資料上花費的貨幣。就已花費的3先令來說,這3先令的新價值只是表現為再生產。但它是真正的再生產,不像生產資料的價值只是表面上的再生產。在這裡,一個價值用另一個價值來補償是通過創造新價值來實現的。

    然而我們已經知道,勞動過程在只是再生產出勞動力價值的等價物並把它加到勞動對像上以後,還越過這一點繼續下去。要再生產出這一等價物,6小時就夠了,但是勞動過程不是持續6小時,而是比如說持續12小時。這樣,勞動力發揮作用的結果,不僅再生產出勞動力自身的價值,而且生產出一個超額價值。這個剩餘價值就是產品價值超過消耗掉的產品形成要素即生產資料和勞動力的價值而形成的餘額。

    我們敘述了勞動過程的不同因素在產品價值的形成中所起的不同作用,事實上也就說明了資本的不同組成部分在資本本身的價值增殖過程中所執行的不同職能。產品的總價值超過產品的形成要素的價值總額而形成的餘額,就是價值已經增殖的資本超過原預付資本價值而形成的餘額。一方面是生產資料,另一方面是勞動力,它們不過是原有資本價值在拋棄貨幣形式而轉化為勞動過程的因素時所採取的不同的存在形式。

    可見,變為生產資料即原料、輔助材料、勞動資料的那部分資本,在生產過程中並不改變自己的價值量。因此,我把它稱為不變資本部分,或簡稱為不變資本。

    相反,變為勞動力的那部分資本,在生產過程中改變自己的價值。它再生產自身的等價物和一個超過這個等價物而形成的餘額,剩餘價值。這個剩餘價值本身是可以變化的,是可大可小的。這部分資本從不變量不斷變為可變量。因此,我把它稱為可變資235本部分,或簡稱為可變資本。資本的這兩個組成部分,從勞動過程的角度看,是作為客觀因素和主觀因素,作為生產資料和勞動力相區別的;從價值增殖過程的角度看,則是作為不變資本和可變資本相區別的。

    不變資本這個概念決不排斥它的組成部分發生價值變動的可能性。假定1磅棉花今天值6便士,明天由於棉花歉收而漲到1先令。仍在加工中的原有的棉花,是按6便士的價值買進的,但現在加到產品上的價值部分卻是1先令。已經紡完,也許已經變成棉紗在市場上流通的棉花,加到產品上的價值同樣也比它原來的價值大一倍。然而我們知道,這種價值變動是同紡紗過程中棉花價值的增殖沒有關係的,即使原有的棉花還根本沒有進入勞動過程,它現在也能按1先令而不是按6便士再賣出去。不僅如此,棉花經歷的勞動過程越少,這種結果就越可靠。因此,投機的規律是:在價值發生這種變動的情況下,要在加工最少的原料上進行投機,就是說,棉布不如棉紗,棉紗不如棉花。在這裡,價值的變動是發生在生產棉花的過程中,而不是發生在棉花作為生產資料,從而作為不變資本執行職能的過程中。投機寶典。商品的價值固然是由商品所包含的勞動量決定的,但這個勞動量本身是社會地決定的。這是理解勞動價值理論的關鍵!如果生產商品的社會必要勞動時間改變了,例如,同一數量的棉花在歉收時比在豐收時代表更多的勞動量,那就會反過來對原有的商品發生影響,因為原有的商品始終只是本類商品的一個樣品,它的價值總是由社會必要勞動計量的,因而也總是由現有的社會條件下的必要勞動計量的。

    同原料的價值一樣,已經用在生產過程中的勞動資料即機器等等的價值,也可以發生變化,因此它們轉移到產品上去的那部分價值也會發生變化。例如,由於一種新發明,同種機器可由較少的勞動再生產出來,那末舊機器就要或多或少地貶值,因而轉移到產品上去的價值也要相應地減少。但就是在這種情況下,價值變動也是在機器作為生產資料執行職能的生產過程以外發生的。機器在這個過程中轉移的價值決不會大於它在這個過程之外所具有的價值。

    生產資料的價值變動,雖然使已經進入生產過程的生產資料受到影響,但不會改變生產資料作為不變資本的性質。同樣,不變資本和可變資本之間的比例的變化也不會影響它們在職能上的區別。例如,勞動過程的技術條件大大革新了,過去10個工人用10件價值很小的工具只能加工比較少量的原料,現在1個工人用1台昂貴的機器就能加工一百倍的原料。在這種情況下,不變資本即被使用的生產資料的價值量大大增加了,而資本的可變部分即預付勞動力的部分則大大減少了。但是,這種變動只改變不變資本和可變資本的量的關係,或者說,只改變總資本分為不變部分和可變部分的比例,而不影響不變資本和可變資本的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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