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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十三章 |機器和大工業(二十二) 文 / 卡爾·馬克思

    當工廠法規定工廠、工場手工業等的勞動時,這最初僅僅表現為對資本的剝削權利的干涉。相反地,對所謂家庭勞動的任何規定都立即表現為對父權(用現代語言來說是父母權力)的直接侵犯。溫和的英國議會對於採取這一步驟長期來一直裝腔作勢,畏縮不前。但是事實的力量終於迫使人們承認,大工業在瓦解舊家庭制度的經濟基礎以及與之相適應的家庭勞動的同時,也瓦解了舊的家庭關係本身。不得不為兒童的權利來呼籲了。1866年童工調查委員會的最後報告說:

    「不幸的是,所有的證詞都表明:男女兒童在自己的父母面前比在任何別人面前都更需要保護。」對一般兒童勞動,特別是對家庭勞動進行無限度的剝削的制度「之所以能夠維持,是由於父母對自己的年幼順從的兒女濫用權力,任意虐待,而不受任何約束或監督……父母不應當享有為每週取得一點工資而把自己的孩子變成單純機器的絕對權力……兒童和少年有權為防止父母權力的濫用而取得立法方面的保護,這種濫用會過早地毀壞他們的體力,並且使他們道德墮落,智力衰退」。

    然而,不是父母權力的濫用造成了資本對未成熟勞動力的直接或間接的剝削,相反,正是資本主義的剝削方式通過消滅與父母權力相適應的經濟基礎,造成了父母權力的濫用。電影《刮痧》所表現出的中外理念的衝突,只是歷史上中外的資本主義基礎不同造成的,並不是西方有多麼「文明」!它也說明,西方人在內心上已失去了前資本主義社會的文明傳統。不論舊家庭制度在資本主義制度內部的解體表現得多麼可怕和可厭,但是由於大工業使婦女、男女少年和兒童在家庭範圍以外,在社會地組織起來的生產過程中起著決定性的作用,它也就為家庭和兩性關係的536更高級的形式創造了新的經濟基礎。當然,把基督教日耳曼家庭形式看成絕對的東西,就像把古羅馬家庭形式、古希臘家庭形式和東方家庭形式看成絕對的東西一樣,都是荒謬的。這些形式依次構成一個歷史的發展序列。同樣很明白,由各種年齡的男女組成的結合工人這一事實,儘管在其自發的、野蠻的、資本主義的形式中,也就是在工人為生產過程而存在,不是生產過程為工人而存在的那種形式中,是造成毀滅和奴役的禍根,但在適當的條件下,必然會反過來變成人類發展的源泉。在工人中直接使婦女擺脫了對男人的依附。

    工廠法從一個只在機器生產的最初產物即紡紗業和織布業中實行的法律,發展成為一切社會生產中普遍實行的法律,這種必然性,正如我們已經看到的,是從大工業的歷史發展進程中產生的。在大工業的背景下,工場手工業、手工業和家庭勞動的傳統形式經歷著徹底的變革:工場手工業不斷地轉化為工廠;手工業不斷地轉化為工場手工業;最後,手工業和家庭勞動領域在相對說來短得驚人的時間內變成了苦難窟,駭人聽聞的最瘋狂的資本主義剝削在那裡為所欲為。在這裡最後起了決定作用的,有兩方面的情況:第一,經驗不斷反覆證明,如果資本只是在社會範圍的個別點上受到國家的監督,它就會在其他點上更加無限度地把損失撈回來;第二,資本家自己叫喊著要求平等的競爭條件,即要求對勞動的剝削實行平等的限制。我們且聽一聽關於這方面的兩種由衷的呼聲吧。伍·庫克斯利先生們(布利斯托爾的生產釘子、537鏈條等的工廠主),自願在自己的企業裡實行工廠條例。

    「因為鄰近各廠繼續存在著舊的未經規定的制度,所以他們不得不遭受損失,眼看著他們的少年工人在下午6點鐘以後被引誘到別的地方去繼續做工。他們當然會說:『這對於我們是一種不公平,並且是一種損失,因為這樣會消耗少年工人的部分體力,而從少年取得的全部利益照理應該是屬於我們的。』」

    辛普森先生(倫敦紙袋紙盒廠的工廠主)對童工調查委員會委員說:

    「他願意在任何一個要求實行工廠法的請願書上簽名。無論如何,他在晚上總是感到不安,工場一關門他就想,別的工場干的時間更長些,正在把生意從他的鼻子底下搶走。」

    童工調查委員會總結說:

    「只使較大的僱主的工廠遵守規定,而他們同行業的小工場在勞動時間上卻不受任何法律限制,這對較大的僱主是不公平的。在勞動時間的限制上,把較小的工場看作例外,就造成不平等的競爭條件,這是一種不公平。除此以外,對較大的工廠主來說還有一種不利:他們的少年工和女工的供給會被引到不受工廠法約束的工場。最後,這會促使較小的工場增加,而這些較小的工場對國民的健康、福利、教育以及普遍的改善,幾乎毫無例外都是最為不利的。」今天那些主張要大力發展中小企業的人,有沒有注意到這一點?

    童工調查委員會在它的最終報告中,建議把140多萬兒童、少年和婦女(其中幾乎有一半人受小生產和家庭勞動的剝削)置於工538廠法的約束之下。委員會說:

    「如果議會全部接受我們的建議,那末毫無疑問,這樣的立法不僅對同它直接有關的年幼和體弱的工人產生非常有益的影響,而且對直接和間接地受立法約束的更大量的成年工人也會產生非常有益的影響。這種立法會迫使他們接受規則的和適度的勞動時間;它會節約和積蓄體力儲備,而這同他們的個人幸福和國家幸福是息息相關的;它會保護正在發育的一代,使他們免於在幼年從事毀壞體質和引起早衰的過度緊張的勞動;最後,它還會為至少13歲以下的兒童提供接受初等教育的機會,從而結束那種難以置信的愚昧無知狀態,這種狀態在委員會的報告裡曾得到如實的描寫,使人看了不能不十分痛心,深感民族受到了侮辱。」

    托利黨內閣在1867年2月5日通過國王演辭宣佈,它已經把工業調查委員會的提案定為「法案」。做到這一步,竟需要在無價值的生物體上進行一個長達二十年的新試驗。議會童工調查委員會早在1840年就已經成立了。該委員會1842年的報告,用納·威·西尼耳的話來說,539「對資本家和父母的貪婪、自私和殘酷,對兒童和少年的困苦、墮落和遭受摧殘,展示出一幅從未見過的極為可怕的圖景……也許有人會說,報告描寫的是過去時代的慘狀。但遺憾的是,我們面前的一些報告說明,這種慘狀仍然存在,同過去一樣嚴重。兩年前哈德威克出版的一本小冊子寫道,1842年受到指責的弊端,在今天仍然非常氾濫……這份報告二十年來竟無人過問,在這期間,當年的兒童已長大成人,他們對我們稱為道德的東西,對學校教育、宗教和自然的家庭之愛毫無所知,但我們竟然又讓這些兒童成了現在這一代孩子的父母」。

    在這期間,社會狀況發生了變化。議會再也不敢像當年拒絕童工調查委員會1842年的要求那樣,拒絕該委員會1863年的要求了。因此在1864年,當該委員會只公佈了它的一部分報告時,瓦器業(包括陶器業)、壁紙、火柴、彈藥和雷管製造業以及剪絨業,便都受到已在紡織業中實行的那些法律的約束。當時的托利黨內閣通過1867年2月5日的國王演辭,公佈了以童工調查委員會(這個委員會在1866年完成了它的工作)的最後議案為基礎的新法案。

    1867年8月15日和21日,工廠法擴充條例和工場管理條例先後獲得國王批准。前者約束大企業,後者約束小企業。

    工廠法擴充條例約束煉鐵廠、銅鐵工廠、鑄造廠、機器製造廠、金屬加工廠、古塔波樹膠廠、造紙廠、玻璃廠、煙草廠,還有印刷業和裝訂業,以及所有在一年中至少有100天同時僱有50名以上工人的同類工業的工場。

    為了對這個法律的適用範圍的擴大有一個概括的瞭解,我們在這裡引用該法律規定的幾個定義:

    「手工業是指任何一種作為職業或者為了謀利而從事或者附帶從事的手工勞動,它用於製造、改裝、裝飾、修理或最後加工某種待售的物品或這種物品的一部分。」

    「工場是指有任何一個兒童、少年工人或婦女在其中從事某種『手工業』,並且僱用這個兒童、少年或婦女的人有權進入並實行監督的一切有頂的或露天的房間或場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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