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道小說網 > 言情小說 > 資本論

正文 第十九章 |前人對這個問題的闡述(一) 文 / 卡爾·馬克思

    i、重農學派

    魁奈的《經濟表》用幾根粗線條表明,國民生產的具有一定價值的年產品怎樣通過流通進行分配,才能在其他條件不變的情況下,使它的簡單再生產即原有規模的再生產進行下去。達到現代庸俗經濟學中的均衡。上一年度的收穫,當然構成生產期間的起點。無數單個的流通行為,從一開始就被綜合成為它們的具有社會特徵的大量運動,——幾個巨大的、職能上確定的、經濟的社會階級之間的流通。在這裡,我們感興趣的是:總產品的一部分,——它和總產品的任何其他部分一樣,作為使用物品,是過去一年勞動的新的結果,——同時只是以同一實物形式再現的原有資本價值的承擔者。它不流通,而是留在它的生產者租地農場主階級手裡,以便在那裡重新充當資本。魁奈還把一些無關的要素包括在年產品的這個不變資本部分中,但是他把握住了問題的實質,這要歸功於他的有限的眼界,即認為農業是使用人類勞動來生產剩餘價值的唯一領域,就是說,從資本主義的觀點看,是唯一的真正生產的領域。經濟的再生產過程,不398管它的特殊的社會性質如何,在這個部門(農業)內,總是同一個自然的再生產過程交織在一起。後者的顯而易見的條件,會闡明前者的條件,並且會排除只是由流通幻影引起的思想混亂。

    一種理論體系的標記不同於其他商品的標記的地方,也在於它不僅欺騙買者,而且也往往欺騙賣者。魁奈本人和他的最親近的門生,都相信他們的封建招牌。直到現在,我們的學究們也還是如此。再到現在的現代庸俗經濟學的部分學究們也是如此。至於另一部分的學究們則只是為了能吃上牛排,未必相信那一套。然而在實際上,重農主義體系是對資本主義生產的第一個系統的理解。產業資本的代表——租地農場主階級——指導著全部經濟運動。農業按資本主義方式經營,就是說,作為大規模的資本主義租地農場主的企業經營;土地的直接耕作者是僱傭工人。生產不僅創造使用物品,而且也創造它們的價值;而生產的動機是獲得剩餘價值,剩餘價值的出生地是生產領域,不是流通領域。在作為以流通為媒介的社會再生產過程的承擔者的三個階級中,「生產」勞動的直接剝削者,剩餘價值的生產者,資本主義的租地農場主,和那些剩餘價值的單純佔有者區別開來了。

    還在重農主義體系的全盛時期,這種體系的資本主義性質就已經一方面引起了蘭蓋和馬布利的反對,另一方面引起了自由小土地所有制的辯護者們的反對。

    亞·斯密在再生產過程的分析上的退步之所以更加明顯,是因為他在其他方面不僅對魁奈的正確分析作了進一步的加工,例如把魁奈的「原預付」和「年預付」普遍化,說成是「固定」資本和「流動」資本,而且在某些地方,完全重犯了重農學派的錯誤。399例如,為了證明租地農場主比任何其他種類的資本家生產更大的價值,他說:

    「沒有任何等量資本,比租地農場主的等量資本,能推動數量更大的生產勞動。不僅他的雇工是生產工人,而且他的役畜也是生產工人。「這對雇工是一個多麼好聽的贊語啊!」在農業中,自然也和人一起勞動;雖然自然的勞動不需任何費用,但是它的產品,和費用最大的工人的產品一樣,仍然具有它的價值。農業中最重要的工作,看來與其說是為了增加自然的肥力,——雖然它也這樣做,——不如說是要使用自然的肥力來生產對人類最有用的植物。雜草叢生的原野,往往可以提供和精心耕作的葡萄園或莊稼地同樣多的植物。栽培和耕作往往更多地是調節而不是促進自然的能動的肥力;並且在完成這一切勞動之後,總會留下許多工作讓自然去做。因此,農業中使用的工人和役畜,像製造業中的工人那樣,不僅再生產一個等於他們自己消費的價值,或等於使用他們的資本連同資本家的利潤的價值;而且還再生產一個更大得多的價值。除租地農場主的資本和他的全部利潤之外,他們還經常再生產出土地所有者的地租。地租可以看作是土地所有者租給租地農場主使用的各種自然力的產物。地租多少,要看設想的各種自然力的大小而定,換句話說,要看設想的土地的自然肥力或人為肥力而定。地租是扣除或補償一切可以看作人工產物的東西之後所留下的自然的產物。它很少少於總產品的四分之一,而常常多於總產品的三分之一。製造業中使用的等量生產勞動,決不可能引起這樣大的再生產。在製造業中,自然什麼也沒有做,一切都是人做的;並且再生產必須始終和實行再生產的當事人的力量成比例。因此,投於農業的資本,與製造業中使用的任何一個等量資本相比,不僅推動數量較大的生產勞動,而且按照它所使用的生產勞動的量,把一個更大得多的價值,加到一個國家的土地和勞動的年產品中去,加到該國居民的現實財富和收入中去。」(第2篇第5章第242、243頁)

    亞·斯密在第二篇第一章中說:

    「種子的全部價值,在本來的意義上,也是固定資本。」

    因此在這裡,資本=資本價值;它以「固定」的形式存在。

    「雖然種子往返於土地和穀倉之間,但它從不更換所有者,所以實際上並沒有進入流通。租地農場主取得利潤,不是靠種子的出售,而是靠種子的繁殖。」(第186頁)

    在這裡,局限性在於,斯密沒有象魁奈已經看到的那樣,看到不變資本價值以更新的形式再現出來,因而看不到再生產過程的一個重要因素,他只是為他的流動資本和固定資本的區別多提出了一個例證,而且是一個錯誤的例證。——斯密把「原預付」和「年預付」換成「固定資本」和「流動資本」,進步之處在於「資本」這個名詞,他使資本這個概念普遍化,擺脫了重農學派特別注意把它應用於「農業」領域這種情況;退步之處在於把「固定」和「流動」理解為決定性的區別,並且堅持不變。

    ii、亞當·斯密

    1、斯密的一般觀點

    亞·斯密在第一篇第六章第42頁上說:

    「在每一個社會中,每一種商品的價格最終地分解為這三個部分之一,或三者全體;並且在每一個進步的社會中,這三者都多少不等地作為組成部分加入絕大部分商品的價格中去」;(為了使讀者對「絕大部分商品的價格」一語不致迷惑不解,可以用下面這幾句話來說明亞·斯密本人是怎樣解釋的:例如,在海魚的價格中,沒有加入地租,而只加入工資和利潤;在蘇格蘭瑪瑙的價格中,只加入工資。他說:「在蘇格蘭的一些地區,貧民以在海濱撿拾各種色彩的通稱蘇格蘭瑪瑙的小石子為業。石雕業主付給他們的小石子的價格,只由他們的工資構成,因為地租和利潤都不形成這種價格的任何部分。」)或者,像他接下去401在第43頁上說的:「工資、利潤和地租,是一切收入的三個原始源泉,也是一切交換價值的三個原始源泉。」

    亞·斯密關於「商品價格的」或「一切交換價值的組成部分」這一學說,我們以後還要進一步研究。——他還說:

    「既然就每一個特殊商品分別來說是如此,那末,就形成每一個國家的土地和勞動的全部年產品的一切商品整體來說也必然是如此。這個年產品的全部價格或交換價值,必須分解為同樣三個部分,在國內不同居民之間進行分配,或是作為他們的勞動的工資,或是作為他們的資本的利潤,或是作為他們佔有的土地的地租。」(第2篇第2章第190頁)

    亞·斯密就是這樣把一切個別考察的商品的價格和「每一個國家的土地和勞動的年產品的……全部價格或交換價值」,分解為僱傭工人、資本家和土地所有者的收入的三個源泉,即分解為工資、利潤和地租,在這之後,他還是不得不迂迴曲折地把第四個要素,即資本的要素偷偷地塞了進來。這是通過劃分總收入和純收入的區別來達到的。

    「一個大國全體居民的總收入,包括他們的土地和勞動的全部年產品;純收入是在先扣除固定資本的維持費用,再扣除流動資本的維持費用之後,餘下供他們使用的部分,或者說,是他們可以列入消費儲備的部分,即用於生活和享樂而不侵佔資本的部分。他們的實際財富同樣不是和他們的總收入,而是和他們的純收入成比例的。」(同上,第190頁)
上一章    本書目錄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