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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四十節 那萍水相逢的少女與狗以及夏日的哀愁 文 / 奧丁般虛偽

    半醒半睡中,甘梅聽到了一聲哽咽的哭腔,她癡呆呆地伸出羊脂似的白淨胳膊,從被褥中撐坐起來,環視著黑洞洞的棚屋,費了老久,才醒悟過來,聲音是自己發出來的。

    大約黎明時分,天還是暗藍色的,往常這鐘點,花豆會拿毛絨絨的腦袋蹭自個的臉頰,討要吃食,濕濡的鼻子涼涼的,老把她從夢鄉中冰醒。

    「別急,貪吃鬼,天再亮些,帶你去河邊摸螺螄蚌殼。」甘梅脫口而出,手習慣性的半抬著,準備去揉小狗的頭,直到撲了個空,少女才驚悚地憶起,那個小夥伴已然不在了。

    頓時,她抱著膝蓋,在黑暗中悲痛地顫抖起來。

    花豆還是三個月前,來郯郡的路上,在野草堆中揀到了,也不知狗媽媽出了啥事,丟下了崽子不管了,很小的一隻,路都還走不穩,趴在餓得啞啞叫喚,見到人,有氣無力地嗚咽。

    抱起來輕飄飄的,拿糊米湯和嚼爛了的小泥鰍試著喂,居然奇跡般的活了下來。

    既機靈又乖巧的小東西啊,整日相伴著形影不離,吃在一起睡在一道,圓圓的眼睛總是透著善意,即便經常汪汪的讓爹覺得聒噪,隨腳踹上一記,也不惱不記仇,每次見著爹爹從外頭回來,總晃著尾巴熱情地迎上去。

    而遇到難過的事,甘梅躲到野外抹眼淚。花豆總一聲不吭地蹲在旁,拿舌頭舔著她地手,像是安慰像是開解。

    也有威風的時候,有趟家裡得了隻雞。捨不得吃,繫在棚子裡打算過幾日賣掉,夜裡卻引來了偷食的野獸,不是黃鼠狼便是狐狸,棕黃色,尖嘴長身扇兒尾,個頭比它大一圈呢。花豆警覺,發現了不速之客,齜著還不算硬的牙就勇敢地衝了過去,嚎叫聲驚醒了熟睡中地爹娘,總算將家中難得的財產拯救了回來。()

    從那以後,娘也很喜歡花豆了,遇到吃魚吃肉時的特意留下點,拌到剩飯中,當成獎賞。

    甘梅在小狗的身上灌注了極大的愛。雖然只三個月,她已覺得,花豆就像個不會說話的家人,默默地陪伴著自己。

    沒人理解她的痛楚,反而覺得大驚小怪哩,不就是條牲靈麼,逃荒地破爛戶哪有閒情養著看家,把門大敞開著都沒賊人看得上眼。肥了便該剝皮食肉。

    哪怕是疼愛自己的娘親,雖然責怪爹爹的殘忍,但事後,還是抹淚熬了肉羹,讓家人很多天沒沾油水的腸胃享用了頓美味。

    現實的苦難早就驅散了那點屬於女人特有的感性。

    狗死了,事情已經發生了,難道還像殯葬親人似地入殮不成?只能用它的「剩餘價值」。來讓苦日子稍稍增添些許暖意。

    甘梅一口沒吃,只是睜著紅腫的眸兒,愣愣地捏著熟山藥,眼神飄忽,惟有細長的睫毛顫動著,表明這個大姑娘正強忍著內心地哀苦。

    不是孩子呢,她清楚。即使鬧騰個不休。哪怕把眼睛哭瞎了,花豆也不能活轉回來。

    她不恨爹不恨娘。甚至並不恨那個「侮辱」了母親,禍害了花豆的男人,只是感到悲哀,心底冰涼涼的沒絲暖意。

    也許是為逝去的小生命,也許是為自己。

    我們現在已知曉,這個膚白貌美的少女,乳名寶兒,閨名個梅字,鄉下的窮苦人家沒多大學問,不會給閨女琢磨那種風雅優美的名字,尋思著是初春出生的,梅花尚未謝,白粉粉地喜煞人,梅字雖不新奇卻也朗朗上口,挺好聽地哩。

    至於小名,更是寄托了爹娘對她的厚愛,個農村女娃娃,誰不是隨意取個好養活的粗俗渾名,寶兒寶兒,哪裡是小家小戶能用的,也不怕折福減壽。

    十二歲時,那會還住在沛縣,世道且太平,家中環境算安逸,村頭遇到個討吃食的相士,一見她便驚呼:「背後有紫氣縈繞,這閨女往後了不得,夫家極富貴哩!」

    「莫不是……縣太爺?」爹歡喜得人都在發抖。

    「縣衙?你別壞了自個閨女的好命。」相士拿眼斜瞟了他一下,語重心長地說,「至少也是州府那一級的大老爺!」

    鄉親鄰人說江湖神棍地話不能全信,可爹偏聽進去了,認了死理,總是感慨萬分地絮叨,「我豈不是能做刺史的岳父泰山?嘖嘖,幾世修來的福氣啊。」

    年歲再長大些,青春氣息正是最濃烈美麗之時,出落得瓷娃娃似的,水靈極了,日頭再猛烈也曬不黑皮膚,旁人都驚詫地說,甘家的梅丫頭投錯了胎,哪有半分莊稼人的影子,活活個富貴人家千金小姐的派頭身段。

    已有媒婆來替人提親了,爹一個都看不上眼,還刻薄地嘲諷,「祖上福薄地白身寒門,還想娶咱家地金鳳凰?我呸,有多遠走多遠。」

    如此來往了幾遭,沒人再願意上門了,暗地裡嘲笑說這甘家也不掂量下自個的身份,異想天開,閨女再漂亮,也不敢和姓甘地做親家。

    時光悠悠,一晃甘梅就是大姑娘了,硬沒嫁出去,為此娘親哭鬧了好多回,直說爹鬼迷心竅,把女兒耽誤了。

    「你個蠢婆娘懂個屁!人家相士都說過,要慎重,可不能壞了命道福祗!」爹張嘴就罵,又慈祥地對甘梅說,「好閨女,你爹我曉得輕重的,一定給你尋個有貴氣的好人家。」

    甘梅覺得爹的眼神,不像是在看女兒,而是瞅著件金光閃閃的活寶貝。

    姑娘只想自己能趕快嫁出去,她不挑剔也不祈盼什麼,管夫君是老頭還是殘疾,只要能讓疼她親她的娘脫離苦海,就值得了。

    爹不依,還是白日做夢地等著貴人從天而降,從而一舉翻身,過上氣派富貴的生活。

    對甘爸而言,可能這也算癔病的一種吧,都已經敗落到了沒家沒田,住草棚讓婆娘出賣身體的地步了,再沒點美夢來麻痺自己,那他還不如死了的好。

    這心態可憐而且可恨。

    從河邊傳來的細碎微風,輕輕撞著從棚頂的茅草梢,甘梅拿手背擦乾淨濕潤的眼角,悄悄起身,躡手躡腳地摸出門,屋簷下垂著張還沒乾透的狗皮,姑娘忍著辛酸,咬著嘴唇,不讓自己再哭出來。

    一張毛皮曬乾了,能賣十來文錢,爹交待過,不准碰,但甘梅下了決心,無論如何,要讓心愛的小夥伴入土為安。

    她聽著棚屋裡隱約的呼嚕聲,解下狗皮,死死抱在懷中,朝河畔走去,尋了處背陰的角落,沒鋤頭鏟子,拿手挖,勉強弄出個小坑,安靜地把花豆僅存下來的事物埋葬了。

    「這兒靠河,如果有魂靈,記得自個抓魚蝦吃呀,咱花豆最聰明的,會撲哧撲哧地刨水哩。」姑娘慘笑著,站直身子,回首望著晨霧下的家,發了陣呆,然後頭也不回的朝郯郡走去。

    她準備把自己賣出去。

    這會李臣才剛起來,正在客棧底樓的堂中吃早食,一碟凍乾肉加碗雞絲燴面,正吃著香呢,聽見跑堂的夥計在門口趕人,「去去,哪來的寒磣人,這兒是隨便進來的麼?」

    「我找人。」回話的是個聲音挺好聽的姑娘,略有些耳熟,但想不起來哪裡聽過,李臣隨意抬頭望過去,差點一滿口面堵到嗓子眼裡。

    居然是前天夜裡尋歡時,碰見的那個婦人的女兒。

    「喂,活計,我認識她。」李臣拍著胸,咳嗽著吞下食物,然後喊道,本來不關他啥事的,但當時差點睡了這丫頭的娘,又瞧見她死了狗,哭得淒慘,多少是因為自己,有點內疚。

    也不知她入城要找誰,想著喚過來問問,只要事不太難辦,能幫點忙最好。

    「吃了沒。」等女孩在旁邊的席案坐下,李臣和藹地問,又琢磨肯定沒吃,便讓夥計再去端碗雞絲面來。

    「昨兒我找徐家姐姐打聽過,你們是住在這裡。」少女微耷著眸兒,「所以想來尋你談筆買賣。」

    什麼徐家姐姐大概就是招待崔啟年的舟娘吧,賴漢嘴賤多話,親熱時連自己住哪都講出來了,李臣一邊暗自責備,一邊吃驚地詢問,「敢情你是找我?買賣?」

    「那天看你的語氣,似乎挺有錢的,吃條不值錢的狗,就拿金銀朝地上撒,讓我爹趴那摸了好久。」姑娘輕輕地說,「又是外鄉人,正好,吶,願意買我麼?做妾做婢都成。」

    她的表情平靜得沒半絲波瀾,彷彿嘴裡說的是別人的事情,只是提起狗時,稍稍頓了頓,「一棟宅子,幾畝郯郡邊的上等田地。」

    「可幹嘛找我,而且,你也不必……」李臣既是震驚又是摸不著頭腦。

    「因為有錢,我又認識的,只有你。」姑娘捂著胸口,「別嫌貴,我應當值這個價。」

    ps:據明朝陳嗣源所寫的《漢昭烈皇后墓碑》所載,甘夫人名梅。

    甘梅的年齡有兩種說法,一為188年,一為166年,前者太小,劉大納她時還不滿十歲,簡直太禽獸了;後者太大,按習俗,早出嫁了。

    所以本文中甘梅的年齡為在下虛構,不必深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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