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856,恰如其分 文 / 春陽木褀
有幾位樂手為了給拍照的和被拍的騰出地方,直接就退出了後台,站到了外面。
接下來是大家的合照。
最後,安然也提出想和兩位演員照一張。
這讓兩位演員挺意外,他們能看出來,這小姑娘並非是他們的戲迷,不過,既然人家提出來了,他們自然也沒什麼不樂意的,用他們的話講是,這叫給咱們面子。
其實安然覺得自己還真是他們的粉絲,只不過,她粉的不是他們的戲,更多的是,他們的本人的那種堅持。不論是因為什麼而堅持下來,也無論這份堅持裡面還有多少最初的追求,每個還能保有自己最初夢想,不管這份夢想還剩幾分的人,都值得尊重。
所以,到最後,這個筆記控再度在眾人詫異的目光中掏出了她的筆記本,請兩位演員幫她在筆記本的扉頁上簽名。
安兔子小姐覺得請偶像簽名是件挺自然的事。
但在兩位演員看來簡直是件不可思議的事。
不是說他們就不能有戲迷。
雖說他們自己也說,混了大半輩子,才有戲迷想著在戲散場後來看看他們,但這在二人轉的行當裡也不算什麼稀奇的事。
但簽名!!!
想當年,二人轉最紅火的時候,是有不少戲迷跑到後台來探班,追著戲班到處跑,還有寫信的,送東西的,還有
上趕著要搞對象的……但要簽名的,卻是沒有。
倒不是說那時的戲迷更節制,而是那會兒真不興這個。
現在倒是興這個,但在他們看來,那都是電影明星的待遇。找電影明星簽名,那是天經地義的事,找他們簽名……怎麼想都好像不應該似的。
一直以來,所遭遇的環境都是那樣糟糕,被冷遇,被白眼,被誤解……好像才是正常的,一旦遭遇到尊重反而會有一種不應該如此的錯覺,以至於有一種「你不要開我玩笑,寒傖我了」的第一反應。
當然,兩位演員也知道人家姑娘肯定不是這個意思,但他們就是覺得這事就不是應該他們幹的,他們不配。
「還……還要簽名啊?」老李有點結巴的看著筆記控遞到面前的小筆記本和筆,就像在看著什麼古怪的東西一樣,這雙手怎麼都接不過來的樣子。
大華的反應更是誇張,直接退了一步,然後,面有難色的道,「這個……不要吧,我們倆那兩手狗爬拉字,多難看吶,大侄女挺好的小本,寫上咱倆這名,他也不好看吶,都給你毀了。」
老李似乎覺得老婆終於說出了他的想法,也跟著附和道,「就是,就是,你說咱倆算哪盤菜呢,老哥給咱們面子,能跟咱們照個相,咱們就挺高興了,可這……簽名,真不行,你說咱們得多大的
臉……不行,不行,真不行……」
安然一聽這話,也知道自己這事幹的有點冒昧了。
這讓她想起上輩子一位同事和她說起的一件小事。
那位同事是位歌迷,還是位花癡。
喜歡聽歌,喜歡唱歌,更喜歡一切長得漂亮的人唱的歌。
某次,這位同事在週末時候,趕去省城去現場觀看某位歌星的演唱會,順便準備在省城玩兩天。
演唱會散場後,她便和朋友順路去附近的大排檔一條街吃宵夜。
途中路過省市的一條著名的商業步行街。
那會兒,精明的商家們已經開始盯上「夜消費」和「夜經濟」的概念了,步行街上的商家們紛紛在市政府的提倡和支持下搞起了各式活動,原本五六點鐘就打烊的商場,都開始一直營業到十點多鐘。
各個商家為了吸引顧客上門,也都是使出了各種招數,怎麼奪人眼珠怎麼來。在商場門口搭個舞台,請幾個在上面唱唱跳跳,是常見的招數之一。
安然的那位同事和她的朋友就在步行街的入口處看到這一處舞台,舞台上表演的是幾位年輕的小伙子,長得都不錯,唱得也多少有一點專業水準,表演的又都是正當紅的流行歌曲,所以,舞台周圍還是吸引了一些夜晚乘涼逛街的年輕人在那裡駐足圍觀。
同事是個喜歡聽
歌,也喜歡唱歌的,她和朋友也不急著吃宵夜,聽到唱得還不錯,就停下來看,這一看,就看到人家幾個小伙兒長得挺養眼,這下這個花癡就走不動路了,乾脆也不管什麼宵不宵夜的了,直接在那裡當起觀眾來了。
要說一般人當觀眾就當觀眾,老老實實站在那裡聽就是了,大不了,人家表演完事的時候,你鼓鼓掌,表示一下。更奔放一點,還可以對著人家幾個小帥哥吹吹口哨,叫聲好之類的。
安然的這位同事偏不。
這位同事屬於純種的花癡,特別的臉大不害羞,我行我素慣了,在單位的時候,畢竟是端著老闆的飯碗也倒還差,在錦嶺本地呢,也還在乎一些本地人眼光,最主要是怕老爸老媽聽到之後會揍她。但在省城這種人生地不熟的地方,誰認識她老幾呢,幹出點什麼出格的事也沒什麼大不了的。
另外就是「物以類聚,人以群分」,大膽花癡的朋友自然也不是什麼普通物種,也是皮厚花癡一枚。
如果在平時呢,這二位大概也就是鼓個掌,叫個好,再流氓兮兮的朝人家幾個小帥哥吹幾聲口哨,撐死了。
但那天不同往日。
因為這二位花癡剛剛看完演唱會回來,手裡正抓著一把歌迷觀看演唱會的必備裝備——螢光棒。
於是,這兩個似乎在演唱會還沒嗨過
癮的花癡直接站在觀眾隊伍裡,手拉著手,晃蕩著身體,對著人家台上的幾個小帥哥晃起螢光棒來,把步行街頭直接變成演唱會現場。
據說周圍的觀眾頓時就傻了,都以看神經病的眼神看著這二位。
別說人家現場圍觀的觀眾傻了,就連後來聽到轉述的安然聽到這裡也傻好嗎?
「真的假的?」她簡直有點不敢置信,這在普通大眾的認識裡明顯屬於出格的行為。
同事笑嘻嘻的白了她一眼,特理所當然的回道,我騙你幹嘛?
安然的回應則是呵呵乾笑。
不只觀眾傻了,安然傻了,人家台上的幾個小帥哥更是傻得不能再傻了。
完全不知道好好的街頭商演怎麼就突然被穿越了,這是從哪個演唱會穿來這麼兩個神經不正常的女流氓啊?姐姐們,你們還好嗎?你們知道自己現在身處何方嗎?我們只是幾個街頭表演的業餘歌手,出來打打工,賺點小錢,真的承受不起你們這番對待明星一般的厚愛。
這種愛,讓人感覺壓力太大。
另外,二位姐姐,你們是在來支持我們的,還是來砸我們的場子的?
……
就在這幾個小帥哥的種種思想活動中,種種震驚和驚疑中,他們不知不覺的不幸唱走了音。
好在,在場的人沒有一個發覺和在乎。
現場觀眾們的目光和注意力都集中到了這兩位花癖的身上了,幾位小帥哥都在走神,對於自身的跑調完全毫無自覺,兩位花癡對於幾位小帥哥的演唱並不太在意,她們在意的是幾位小帥哥的小臉蛋。
但,就這麼跑著調,發著傻,顯然不是回事,表演還要繼續下去,打破自己的水準,以後是沒有人再來找他們商演。
所以,小帥哥們也算是有些舞台經驗,很快也就回過了神,對著兩個不斷的隨著音樂節奏對著他們揮舞著螢光棒的花癡姐姐學著明星的樣子朝她們揮了揮手。
雖說小帥哥們揮手的姿勢和動作都沒什麼大錯,反正現代人,多看幾場明星演唱會,是個人都知道明星是怎麼揮手的。
但事實上,揮手和揮手是不一樣的。
明星揮手很自然,也很有氣場,這個氣場很多時候是地位,觀眾,現場的氣氛給他的。
小帥哥們的揮手則很僵硬,完全是趕鴨子上架式,不而得已而為之的強迫式揮手。
想必當時心裡的也是一邊揮一邊心裡萬分尷尬,渾身難受,十分彆扭。
他們感覺很彆扭,調戲他們的兩位花癡姐姐卻很享受,覺得他們的彆扭好可愛啊,星星眼!
安然之所以這會兒把這段往事想起來,不是因為別的,而是當她的那位花癡同事興高彩烈的把這一
段「艷遇」分享給她的時候,她當時那種無語的心情——大姐,你們這是在拿人家小帥哥們閒開心吧?
也許有人會說,這不過是個心態問題,有兩位青春正好的美眉對自己揮舞螢光棒有什麼好尷尬的,享受就好。
但其實大部分人都是受到普通價值觀的影響,尤其是在當時那種街頭商演的場合下,你可以說是畫風不對,也可以說是有多大的腦袋戴多大的帽子,享受多大的榮譽就要承擔多大的壓力。
小帥哥們覺得不自在,也是理所當然的事。
所以,我們經常講,接人待物要恰如其份。
安然現在的做法大概就是有些「過份」了,雖然她和她的同事本意都並非如此,但不得不說,她們不愧為同事,在某些方面都有著共同的價值觀和變態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