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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五章 回來香港,帶著冤鬼 文 / 雪之花

    張芸呆在聖約翰醫院已經3個月過去了,病情還是未得好轉,神情還是飄飄忽忽的

    半年後,張芸出院了!

    出院的那天,蕭蕭特意地煲了張芸最愛喝的香菇雞湯為他出院而感到欣慰,也希望他真正的康復痊癒了,不會有任何的身體上的不適就是上帝對自己的最大的恩惠了。出院那天,蕭蕭特意讓父親生前最貼心的管家來接張芸,看見張芸走出聖約翰的大門,蕭蕭連忙吹著口哨,歡呼道:「阿芸,我在這呢,蕭蕭啊!」張芸回望了過去,一輛紅色的旋風法拉利停靠在路邊,車窗搖下一半,只見蕭蕭伸出頭顱,擺擺手,喊道。張芸不想上蕭蕭父親的車,因為這裡面還是有淵源的故事。張芸之所以和蕭蕭談戀愛,純粹是因為政治鬥爭的緣故!當年,張芸的父親是一名大公無私的,給國民革命軍爭光添彩,拿下不少英雄徽章。但是,自從國民黨叛變,投靠帝國主義列強,為了抵抗大日本帝國主義的侵略戰爭,和英國簽下了喪權辱國的停戰協議,為了和平至上,為了榮華富貴,為了盤權名貴,為了錢財,不惜出賣國家,淪落為國家人人喊打的亡國奴,賣國賊的形象,剎那間,國民革命英雄的頭銜瞬間轉變成國家的罪人!張芸看見蕭蕭,真的很痛恨自己,痛恨自己的父親為什麼當年會如此的頭昏腦漲,做洋人的走狗?張芸很想離開香港,很想離開這個是非之地,香港對他來講,就是個不祥之地,一個冤鬼纏身之魔都。自己的父親給自己的臉上抹不開面子,和蕭蕭的愛情根本無法正大光明的在一起。在學校,大家都用異樣的眼光看著他,都說張芸身上有他父親的影子,是個貪圖錢財富貴的小人形象,唯獨自己的兄弟最瞭解自己,自己和自己的父親根本不一樣。蕭蕭不停地在後面喊叫著,撕身裂肺的喊著張芸的名字,但是,張芸無法再回到蕭蕭的身邊,因為政治鬥爭的淵源,家族的淵源,無法和蕭蕭的愛長相廝守,於是,他依然的大步向前,頭也不回的消失在蕭蕭的眼目中

    蕭蕭和張芸的愛情還得從國民革命軍開始!

    蕭蕭,是個留洋英國5年的大家閨秀,同時,也是一位赫赫有名的海軍司令外交官的獨生愛女。家裡寵愛於一身,父親從小對蕭蕭的培養,真是嘔心瀝血!從小到大,蕭蕭都是知書達理,明理的大小姐形象出現在家僕,眾人的眼中,是一個不折不扣的好女兒,好女孩,善良的,單純的千金大小姐。她蠢蠢欲動的愛情的萌芽期是在16歲的時候,第一次見到革命軍帶著自己的兒子前往他家,第一次見到張芸的時候,她就對他產生了好感,並立下誓言,將來一定要嫁給張芸為妻。她和張芸算的上是青梅竹馬的愛戀,一對金童玉女;但是,蕭蕭的母親實際上一直反對蕭蕭和張芸接觸,因為張芸當時痞性不改,不愛讀書,喜歡游手好閒,野外探險這些冒險的生活,害怕自己的女兒和這樣的痞子在一起,早晚會被帶壞,於是,老是和自己的丈夫探討如何將自己女兒封閉在房間裡,除了上下學以外,除此以外,不准外出,買東西都必須得通報管家一聲。但是,當時的張芸和蕭蕭都還年齡尚小,不顧家裡反對,任意的私下交往。每個星期三的晚上,張芸都會約好,在蕭蕭的窗戶外面接應她,這一來二往的,終於一天晚上,被大院外面的站崗的察覺到了不對頭,於是,就想準備去報告司令,但是,被元華阻止了元華,是愛慕蕭蕭,也很早以前就愛上了蕭蕭。但是,為了蕭蕭的幸福快樂,他選擇退出了戰局,全是因為自己的兄弟,張芸的緣故。他知道,愛情是不能勉強的,即使自己如此的愛著蕭蕭,也不想她不心甘情願的跟著他,與其得到一個軀體,還不如自己忍痛割愛的選擇放棄,不告訴蕭蕭。元華對蕭蕭的付出真的不少於張芸,元華對蕭蕭的付出可謂是無人可比,但是,蕭蕭完全不領情。這次,張芸爬窗事件被院內站崗的逮了個正著,但是,被元華給阻止了。元華不想看見蕭蕭傷心難過,所以只好出此下策。他給了站崗的一個大洋,說道:「不要聲張,就當沒有看見就行了。」然後,打發那個站崗的繼續守夜去了。元華看著感激不盡的蕭蕭,再看看滿臉狼狽的張芸,『噗嗤』一笑,說道:「你們還是私奔吧,司令夫人是絕對不可能罷休的,讓自己的女兒下嫁給你這小子的。司令夫人能做出這樣的決定,不讓蕭蕭出半步家門,你還看不出來眉頭嗎?」元華說道。元華給海軍外交官做兼職私人秘書已經不是一年,兩年了。元華雖然是個年輕有為的香港城市學院的青年才俊,但是家族和海軍司令外交官有很深的交情,所以,才能得到司令外交官的賞識,作為貼身私人秘書。因為元華是個富有正義感,有熱血的青年才俊,蕭蕭雖然沒有選擇這樣一個優秀的男兒有點損失,但是元華從來沒有懷恨在心,甚至肆意破壞蕭蕭和張芸的愛情,反而,為他們的愛情而去埋單。元華還和張芸從此結為兄弟,兄弟之妻不可欺。蕭蕭聽了元華的講述,覺得元華說的在理,媽媽是絕對不可能讓自己下嫁給張芸的,我們只有選擇逃避,已經沒有別的選擇的了。「阿芸,我們走吧!不管天涯海角,我們流浪去,不管是哪裡,只要我們彼此心連心,就一定會看見等待我們的彼岸的!」蕭蕭緊緊的握住張芸的手,含著淚水說道。「不!我不能這樣做。蕭蕭,我領了你的情,但是,我不能這樣做。男人,就應該為自己的尊嚴而活著,哪能為一點兒女情長就逃之夭夭呢?更何況我又不是什麼逃犯,我是光明正大的男子漢,為什麼我要這樣做?蕭蕭,對不起!如果你愛我的話,就應該給我尊嚴,給我去追求我自己的人生,讓我不要在有生之年,感到惋惜。我是個男人,我不想讓別人用異樣的眼光看著我,說我貪慕榮華富貴,巴結司令海軍外交官,為了陞遷,找靠山才選擇外交官的女兒的。」張芸義正言辭的說道,完全不顧身邊的元華的面子和表情。「就是因為你視錢財如糞土的精神才讓我對你刮目相看,愛上你的真正原因。你是個男子漢,所以我願意永遠追隨你這樣的男人,不管窮途末路,我都對你不離不棄。阿芸,我們在一起吧,好不好?不要拋棄我,我是真的很愛很愛你!」蕭蕭還是始終緊緊的握住張芸的手,不放開。元華看在眼裡,疼在心裡,明白這份愛的價值,明白蕭蕭對張芸是真情,所以,完全看不下去了,就悄悄地離開了。

    蕭蕭就是這樣的一個傻女孩,死心塌地的愛著張芸,但是,最後因為愛的深,而釀成了一次不可饒恕的一次錯誤,因為女人的小心眼,和心機深的緣故不僅讓蕭蕭丟了全港舉世聞名的心理學醫師的稱號,而且還丟了自己的靈魂,自己心愛的張芸永遠的離開了她,不再回頭

    張芸再次見到阿源,那個夜裡的不務正業的蠱惑仔,飆車族的群首老大。這次見到阿源不再是子夜的衝撞了,而是在一個陽光明媚的午後,一家富有情調氣息的cafe裡。阿源還是穿著那天夜晚的黑色風衣和一雙黑皮靴子,戴著一副黑色的墨鏡,深情款款的走進cafe。店員根本不知道他所找的人是一個窮酸大學生。我看過他一眼,就立馬認出是他!因為,那夜,張芸記得很清晰,這件黑色風衣是一道風景,就像木村拓哉的偵探小說裡的偵探家一般,讓人寒風嚦嚦。張芸向阿源揮揮手,喊道:「我在這。」阿源順聲音望過去,看見落地窗子邊的斜拐角處,有一個人戴著一頂鴨舌帽,穿著一件帆布,快褪了色的牛仔服,一雙復古的帆布鞋靜靜地靜坐在那裡,神情還是很鎮定的注視著四周。阿源走過來,拉開木頭椅子,椅子所發出的咯咯聲驚動了身後坐著看書的女學生,她抬起頭,打量一下阿源,又將頭埋進了書本裡。「說吧,找我有什麼事情?我們好像並不是一國的。」阿源看了看張芸,再打量了下四周的環境,就像安靜的大學圖書館裡一樣讓他窒息。阿源不喜歡安靜的地方,因為安靜的環境會給他一種身心疲憊的感覺。他從小就已經習慣了噪雜,喧鬧的,就像菜市口一般的環境,因為他出生在廟街。父母都是不務正業的商販,也做過走私生意。貧窮,對他來講,完全是一種生活!上流人才能沒事的,將大把大把時間都花費在咖啡廳裡不是做一些很無聊的**,就是無聊的品著手裡的咖啡,閱讀,修養生性這些,對他來講,完全就是一種奢望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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